2018年8月31日 星期五

大事記繳交規定與格式

  • 使用之新聞資料應為上課前一週的新聞,如9/10(上課日)所繳交之大事紀,可用的資料時間範圍即為9/03 - 9/10之間。
  • 大事紀請務必於當週上課前(週一16:00止)上傳至部落格。
  • 遲交或補交,時間範圍為當週週二中午12點以前上傳,逾時即為缺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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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事紀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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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勞團發起公投 促社會反思移工現況  2017/08/21  焦點事件記者 侯百千報導
【內文】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莊舒晴表示,現在移工在台六十多萬人,承擔了台灣大部分的長照勞動力
,但相關的政策的發展,移工卻沒有任何發言空間,甚至是被視而不見的,甚至也缺乏勞動法
令(註:包含家事移工在內的家事工,目前被排除在《勞基法》的保障外)等基本保障。莊舒
晴表示,發起「移工公投」並非是為移工爭取為公民,而是認為移工身為台灣重要的勞動力,
並不應該因為非公民身份,而被剝奪了許多基本權利,更讓社會可以反思,如何面對這些沒有參
政權的共同生活者。
......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

     心得評論:
     我認為...

大事記範例

這是老師之前學生的大事記作業,讓同學作為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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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蔡○宇
班級:○一○
學號: 0○1○○○4○

【標題】
蔡總統見傅達仁:很多人捨不得你離開
發稿時間:2017/11/20 19:59 最新更新:2017/11/20 20:44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報導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1200321-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日電)總統蔡英文今天透過臉書指出,她今天在總統府會見前體育主播傅達仁,「我告訴他,社會上很多人不捨他的辛苦,另一方面也捨不得他離開」,希望透過這場對話給傅達仁關心溫暖。

84歲的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因罹患胰臟癌,日前赴瑞士成為安樂死機構合格會員。他透露不捨家人,「第2次醫生談話完就是要做了,但是我取消了,因為我捨不得他(兒子)。」

蔡總統晚間透過臉書(facebook)貼文透露,今天總統府來了一位很特別的客人,就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傅達仁。

蔡總統說,在人生的這個階段,傅達仁對生命有他深刻的看法和見解。這段時間以來,他寫過幾次信給她,前幾天,她特別請同仁邀請傅達仁來總統府一聚。

蔡總統透露,她告訴傅達仁,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善終的權益,一直是政府努力的方向。所以,不管是安寧醫療,或是將在2019年1月施行的「病人自主權利法」,都是希望讓末期病人或符合「病人自主權利法」規定的病患,能夠有尊嚴而安詳地離開人世間。

蔡總統說,在下午的談話中,傅達仁既表露出對生命尊嚴的堅持,同時,也不停轉頭過去看著陪他來的夫人和兒子。「我告訴他,社會上很多人不捨他的辛苦,另一方面也捨不得他離開」。

她說,傅達仁的家人在一旁看著他,內心的感受想必比任何人都複雜,這就是生命的艱難。她希望透過這場對話,能夠給傅達仁和他的家人更多的關心和溫暖。「傅大哥加油,傅大哥的家人也加油。」1061120

【相關憲法條文】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157條: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相關法律條文】
病人自主權利法

【心得評論】
透過傅達仁先生爭取生命自主的這段歷程,台灣社會得以關注並思索有關人的生命自主及善終權益。我想這樣的議題,不只出現於台灣社會,更是世界上許多國家長期面臨的難題。

在一個民主法治的社會當中,國家保障了人民的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等諸多權利,而這樣的保障也確實為我們的社會帶來了許多進步與福祉。即便我們能享有國家提供的這些福利措施,清楚感受到國家的作為;然而,我們容易忽略的是,國家應尊重人民意志,並基於人民意志採取「不作為」之手段。而這種國家採取「不作為」的機制,亦包含了傅達仁先生所籲請政府保障的生命自主權利。

即便在現代思潮作用下,我相信對於大多數國家而言,要透過法律上的不作為去剝奪人民的生命權利,都會感到手足無措、進退兩難。也因此在世界上,只存在少數合法輔助人民死亡的國家、組織,使得人民即使有安然結束生命的意願,也因為經濟、交通上的因素而受到重重阻礙。

就在去年,英國的BBC曾製作轟動社會的紀錄片「如何死亡;西門的選擇」。在該紀錄片中,西門逐漸喪失了他的聲音,生活也漸漸無法自理,於是,他選擇透過輔助性自殺來結束自己的生命。相當遺憾的是,即便西門想在英國度過他最後的聖誕節,但英國法律的限制卻無法完成他最後的心願。最後他只能遠赴瑞士,在異鄉為自己的生命畫上句點,令人不勝唏噓。

傅達仁的生命旅程,引起了台灣社會對死亡的討論。而我國立法院其實已經在2015年通過了病人自主權利法,這也是亞洲第一部保障人民善終權的法律,它也將在2019年正式上路。我認為這是一個好的開端,病人自主權利法的真正意義,正在於一個國家的政府、人民,願意正視人對於死亡的自主權利。這樣的善終手段絕對不等於幫助人民自殺、求死,而是為了向人民的生命尊嚴致上最後的敬意,使人的生命得以在其意願下回歸自然,落實對人性價值的真正保障。

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一條即提到,該法的制定,正是為了尊重病人醫療自主、保障其善終權益,並促進醫病關係和諧。本法的訂立,對於末期病人、永久性昏迷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及難以忍受痛苦且無法治癒之病患,找到了生命意義上的出口。他們可以選擇不去延續這樣病痛纏身、苟延殘喘的生活,並在生命的最終做一回自己真正的主人。我想,這才是對病人真正的溫柔、體貼,法律必須賦予他們選擇的權利。

從傅先生的例子和法案的推動過程我們看到,即便台灣社會對於安樂死議題仍未取的普遍的共識,但這無疑是對台灣社會邁向爭取死亡權利的一大步。未來必將有更多人關心自己的生命尊嚴與死亡權利,並透過社會上持續的對話來完善相關的法律規範,這是我所樂見的,也是社會正向的推動力量。

對任何生命個體而言,生於世上是由於父母的恩惠,並不是自己所能決定的;至少在生命的最終,人們可以做一回自己生命真正的主人,貫徹自己的生命尊嚴及選擇死亡的權利。在抵達生命的終點時,即便懷有絲毫的不安、忐忑,我相信這些選擇結束生命的人們,仍能帶著一抹安然而有尊嚴的微笑逝去。

大事記評分標準

R:無出處日期、無引用與主題相關之憲法條文

C:與主題無關


B:主題契合,若有心得更佳

B+:主題契合,心得論述可再加強

A:主題契合,立論充分(心得中有依循憲法條文或延伸條文內容,引用法律)

A+:主題契合,從國際關係理論分析時事/有自己深入與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