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政一B 羅詠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政一B 羅詠聲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9年6月6日 星期四

政一B羅詠聲 (2-15)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普悠瑪案前交通部長與台鐵高層被告發 檢方:查無不法
【出處】2019-06-06 13:06聯合報 記者羅建旺╱即時報導

【內文】
普悠瑪案造成重大傷亡,前交通部長吳宏謀與台鐵多位高層均被告發,涉嫌刑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責,但宜蘭地檢署偵結認為,查無不法。

宜蘭地檢署今天指出,普悠瑪案有民眾告發前交通部部長吳宏謀、臺鐵局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機務處處長、機務處副處長、臺北機務段段長、臺北機務段副段長、運務處處長、運務處副處長、工務處處長、材料處長、電務處處長、羅東站列檢員、通訊軟體群組成員、行政院調查小組、宜蘭站值班站長、新馬站值班人員及60位一級主管官員等人共同涉犯過失致死、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等罪嫌。

宜蘭地檢署調查後,認為無法僅因擔任這些職位或有參加該通訊軟體群組等事實,就認他們與被害人等死亡、受傷的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檢方並表示,此事故列車雖有空壓機強制停機的情形存在,但此案肇事主因是尤姓司機員擅自關閉ATP及超速行駛的行為所致,並無具體事證足資證明被告等長期蓄意放任危險發生而有公務員故意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的情形。

同時,有民眾告發ATP遠端監視系統採購、驗收涉嫌不法等部分,檢方經查指出,普悠瑪號ATP遠端監視系統於驗收測試階段,因日車公司、臺鐵局未將ATP遠端監視系統列入檢測項目,致未檢測而發現ATP隔離開關未與車上臺連線,載客營運階段,因臺鐵局未落實及優化ATP遠端監視系統機制,長達數年均未發現ATP隔離開關告警訊息未正常連線運作等因素所致。

檢方指出,此件並無發現臺鐵局相關人員對於主管或監督的事務,有何貪瀆舞弊驗收不實情事,且臺鐵局發現此案電聯車上揭疏漏後,去年(107年)112日要求立約商儘速改正,日車公司即派員於1071110日進行ATP隔離開關接線作業後陸續完成,ATP遠端監視系統即可正常運作。

檢方表示,日車公司並未另予請求支付施工費用,也無增減其他軟硬體設備,可見臺鐵局辦理驗收測試人員在列車整備測試、性能測試、試運轉、最後測試及驗收時,雖未予檢測或抽驗ATP遠端監視系統功能,但客觀上並未使立約商日商住友公司及製造商日車公司獲得不法利益。

檢方指出,又查臺鐵局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驗、協驗、會驗人員及立約商、製造商等人,在此案電聯車採購招、決標迄驗收期間,並無不正常大額通貨提存交易紀錄,也未發現該等人員間有資金往來情形。據上各節,此案尚查無具體事證,足認臺鐵局相關人員涉有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圖利及刑法第213條務員明知為不實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等罪嫌。
【相關憲法條文】
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90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96條:監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會之工作,分設若干委員會,調查一切設施,注意其是否違法或失職。
97條: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心得評論:
普悠瑪事件其實已經過了民眾關注的熱度,但其實過越久大家應更持續追縱後續,不能只是跟著媒體大量報導而注意,等到媒體對與此新聞減少後就覺得不重要了,畢竟台鐵若不檢討、負起責任,未來我們也有可能再次搭上出事的班車,而民眾的輿論力量也是不容小覷,若民眾仍謹記此案件且持續追蹤,我相信檢調方面也不敢鬆懈,台鐵方面也會開啟改革的進行。
而目前檢方做出的調查讓我有點失望,雖然高層並無直接接觸業務,但都把錯推給司機這種行為不對,檢方結論為肇事主因是尤姓司機員擅自關閉ATP及超速行駛的行為,但司機關閉ATP怎麼可能台鐵方面都不知道且都無動於衷,若真是台鐵高層示意或放任危險發生,都應該負起責任,且司機也談論到工作量大及超時工作的問題,難道這不是台鐵上層故意廢弛職務,而台鐵長年來這種鬆散的行為我認為不是出在底層辛苦執行的工作人員,而是上層的長官及整個體系。
而交通部長雖負起政治責任下台,但他放任台鐵長年來這種鬆散風氣是事實,且都沒有發現台鐵有工作超時的司機或關閉ATP系統這種重大疏失,實在疏於自己的職務,另一方面,監察院怎麼都沒有發現不管是台鐵員工甚至是交通部的紕漏,若連監察院最重要的目的都無法做到,那監察院存廢的問題實在值得討論。

2019年6月1日 星期六

政一B 羅詠聲 (2-14)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又傳涉貪 屏東崁頂鄉長及鄉代會主席等4人遭收押
【出處】2019-05-31 16:04聯合報 記者翁禎霞╱即時報導

【內文】
屏東地檢署日前接獲檢舉,指崁頂鄉公所在辦理鄉內工程及環境整修採購、人事任用及特別費等,疑似有收受賄賂、圖利及利用職務詐財等違法情事,昨天由檢察官指揮警調搜索鄉公所等32個處所,並傳喚多達42人,檢察官在訊後,認定崁頂鄉長林光華、主席郭茂良、秘書林全明及陳姓等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並有串證之虞,今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另羅姓男子以10萬元交保。

消息傳出後震憾地方政壇,因為包括崁頂鄉長、代表會主席、鄉公所秘書及鄉代會人員都被收押,鄉公所「氣壓」低到不行。

屏東地檢署接獲情資,指崁頂鄉公所有公務員涉及工程採購弊案,同時還涉嫌賣官,另外包括鄉長及主席特別費都有問題,經地檢署檢察長指派檢察官鍾佩宇成立專案小組,經詳實調查蒐證後,昨天指揮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屏東縣調查站、屏東憲兵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持搜索票前往搜索崁頂鄉公所、代表會及相關人士的住處等32處場所,扣押相關資料,並傳喚多名被告及關係人等42人到場釐清案情。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鄉長林光華、代表會主席郭茂良、鄉公所秘書林全明、及陳姓、羅姓等5人,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嫌重大,且串證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經屏東地院於今天上、下午羈押庭審理完畢後,其中除羅姓男子經法官裁定10萬元交保外,其餘4名被告均經法官裁准羈押禁見。另涉嫌行賄的鄧姓、陳姓及鍾姓被告,經檢察官諭知均交保1萬元。全案仍將持續追查積極偵辦中。
【相關憲法條文】
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83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90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95條: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
97條: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心得評論:
這次查到崁頂鄉公所涉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及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等罪,既不只一件且都需要長時間進行的案件,甚至已經到洩露國防的大事,卻要等到知情人士檢舉才能查獲此案,是否在監督上有所瀆職?上層機關也都無所聽聞而沒去處理?雖然在層級上只是一個小小的鄉,但所執行之公務卻更是貼近民眾生活,若如此案件地方政府都和民意代表有所掛勾,那當地人民的生活還有正義可言嗎?但鄉長及民意代表畢竟都是民選的,人民也須負起選錯人的責任,如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近日不斷批評屏東近5年來有多位鄉鎮市長、民代涉貪被判刑或服刑,或許當地民眾民主素養還需加強,不然就枉費地方自治的原意,而讓這些貪贓枉法的地方官員或民意代表禍害不只地方更是整個國家的民主。監察院也都沒有監督到這些基層地方的失職或違法案件,那監察院到底功用還何在,或許真的該廢除監察院,只要檢察官來帶領員警調查即可。

2019年5月25日 星期六

政一B羅詠聲 (2-13)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重大突破 北美事務委員會更名台美事務委員會
【出處】2019-05-25 10:40中央社 台北25日電

【內文】 
外交部今天宣布,為明確反映台灣處理對美國事務代表機構的工作內涵,經與美方充分協調溝通,決定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象徵台美關係緊密。
知情官員表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的更名仍須經過國內行政程序,待程序完成後,將舉行揭牌儀式。
對於北美事務委員會更名為台美事務委員會,外交部長吳釗燮今天上午在官方推特推文表示,「很喜歡這個新的名稱」。
根據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美國依據1979年台灣關係法的規定,成立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Institute in TaiwanAIT),作為執行美國政府與台灣相關事務的代表機構,台灣相應於同年設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作為AIT的對等機構。
外交部指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名稱在當年有其特殊的時空背景,近年來政府積極爭取台灣處理對美事務代表機構的名稱更能切實反映實質業務與台美關係內涵。
經過台美雙方不斷協調與共同努力,終於針對新名稱取得共識。外交部說,為明確反映我國處理對美國事務代表機構的工作內涵,經與美方充分協調溝通,決定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oordination Councilfor North American AffairsCCNAA)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Taiwan Council for U.S.AffairsTCUSA)。
外交部認為,今年適逢台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台灣處理美國事務的代表機構獲新名稱,「象徵台美關係緊密,互信良好,意義非凡」。
此外,外交部指出,近年來台美雙邊關係穩健提升,雙方持續針對區域和平及印太安全等議題進行更密切的合作。24日美國國務院亞太局資深官員墨菲(Patrick Murphy)公開表示,中國對台灣太平邦交國採取的行為,將改變現狀並加深衝突發生的可能。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也曾於2月讚譽台灣為成功的民主故事、可信賴的夥伴,以及世界一股正向力量。外交部對美國政府官員的相關發言表達感謝。
為持續深化台美雙方的各項交流與合作,外交部表示,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李大維於513日至21日訪問美國,並與美國國家安全顧問波頓(John Bolton)會面。
李大維同時也會晤來自包括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布魯金斯研究院、喬治城大學等智庫亞洲議題學者,以及美國國家安全顧問與其他政府官員。訪問期間,李大維也與美國政府官員共同會晤台灣邦交國政府官員,重申對自由及開放印太地區的支持與承諾。

【相關憲法條文】
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
心得評論:
雖然今年適逢台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經過多年共同連繫國家間友誼,在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表達與我國更深厚的關係,但我不認為這個時間點是好的,第一點是因為畢竟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與中國關係越來越差,中美貿易戰也如火如荼的進行,雖然看似已消停一陣子,但經濟持續受影響,在這個美國與中國關係如此尷尬的時刻還改名,且用的是「台灣」,中國一定不會高興,認為我國依舊有台獨的念想且還公開表達,將對美國的怨氣遷怒到我國身上,且長期以來美國就是為著自己利益著想,倘若未來中美貿易戰正式結束,中國對美國的怒氣緩和,但可能會對我國這時改名之事記仇,雖然改名對我國與美國關係促進及在國際地位上有所好處,但惹怒中國的確不是好事。第二點是因為明年2020年又到了我國總統大選的日子,每到這個時候我國與中國緊張關係都會稍稍提升,且若又還是民進黨黨員獲選會讓中國更為心存芥蒂,若同時更名之事經過美國國內行政程序順利通過且發布,那只會在緊張的關係上又添加讓中國不開心的元素。經過種種考量更名仍然是好事嗎?我認為外交部都應該在三考慮過後果。

2019年5月16日 星期四

政一B羅詠聲 (2-12)

【內文】
監察院14日對於曲棍球案,認定案件「嚴重違反辦案程序」,決定彈劾查案的檢察官陳隆翔。陳任職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除發起連署表達力挺,40多位檢察官15日更獻花給陳隆翔,高呼「不求戰、不畏戰」,並強調,不要把檢察官當「笨蛋」,「我們不麻木、有智慧」。

2016年時任彰化地檢署檢察官陳隆翔,偵辦中華民國曲棍球協會秘書長李淑惠、總教練張文耀犯刑法上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由於相關人認罪且已將540萬返還體育署,以及向彰化縣政府補繳相關住宿費合計689800元,被告受緩起訴處分、各繳交15萬、3萬元支付緩起訴處份金。

監察院14日表示,陳隆翔彰檢任內該查的沒查,有諸多缺失,認事用法上有明顯重大違誤,並嚴重違反辦案程序,遭到監委高涌誠、蔡崇義提案彈劾,最後以6票支持對上5票反對彈劾。
陳隆翔的台中地檢署同事得知後為他感到忿忿不平,除在臉書發起「捍衛檢察官辦案獨立性,支持台中地檢署陳隆翔檢察官!」活動,並串連全國檢察官連署,15日下午有40多位主任檢察官及檢察官,在署內獻花力挺陳隆翔,高呼「不求戰、不畏戰」讓陳隆翔備感窩心。

力挺的檢察官表示,希望監察院不要把檢察官當成笨蛋,他們不麻木,有智慧。

【相關憲法條文】
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90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95條:監察院為行使監察權,得向行政院及其各部會調閱其所發布之命令及各種有關文件。
96條:監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會之工作,分設若干委員會,調查一切設施,注意其是否違法或失職。
98條: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一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心得評論:
在此案件中看到在檢察官結束調查後,因相關人員已認罪且將540萬返還體育署,以及向彰化縣政府補繳相關住宿費合計689800元,對被告提出緩起訴處分、各繳交15萬、3萬元支付緩起訴處份金。檢察官的確清楚找到被告犯罪的證據,但因被告有悔意也有彌補過失,因此提出緩起訴,使被告能有改過向善的機會,讓初次犯錯的人以更好的方式補償社會,而不是將所有犯錯的人都抓去關,這也就是緩起訴設立的原意義,但如今提出緩起訴卻遭受監察院彈劾,那豈不是以後都沒人敢提出緩起訴,甚至是法官也不敢判無罪了。但在事情尚未調查結束前,一切也都只是空談,期望在監委調查後能還檢察官一個清白,或是真正提出檢察官能讓所有人信服的缺失,而不是只是雞蛋裡挑骨頭的小毛病,否則監察院不時就能拿其權力找人麻煩,而未發揮原我國憲政機制制衡功效。

2019年5月11日 星期六

政一B羅詠聲 (2-11)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結果出爐!丁守中提選舉無效訴訟 法院今判敗訴
【出處】 2019-05-10 14:02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林伯東/攝影

【內文】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去年九合一大選後,認為選舉制度不公,中選會、台北市選委會辦理選務有瑕疵,提出選舉無效訴訟。歷經5個月審理,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駁回丁守中的請求,判他敗訴,而中選會、北選會勝訴,無需重新舉辦選舉,仍可上訴。

丁守中去年台北市長選舉以3千餘票敗給現任市長柯文哲,聲請重新計票後仍未翻盤,他再提選舉無效訴訟。丁守中認為,去年選舉出現一邊開票一邊投票的情形,已成為全世界的笑話,台灣未來選舉是否能邊開票邊投票,將由法官寫下歷史的一頁。
台北地方法院3月29日辯論終結,丁守中上次出庭表示,提選舉無效訴訟並非爭取個人成敗,是要建立公平的選舉制度,由資料可看出,延長投票的3小時46分鐘內,有10多萬人一邊看手機開票,一邊投票,當然影響實質選舉結果。
丁指出,依他們估算,影響層面約780個投票所、14萬名選舉人。丁守中最後說,希望法官能做出最公平明智的判決,這是台灣民主選舉史上重要的一頁,「未來選舉是否可以邊開票邊投票,就由法官的判決寫下歷史的一頁」。
中選會、北選會則認為,九合一大選是依選罷法規定辦理,並沒有選務違法情事,且分析北市1563個投開票所數據,也未發現棄保效應。丁陣營以零星選務疏失,擴張解釋為全台北市普遍性疏失,純屬臆測,認為丁陣營以偏概全。

【相關憲法條文】
16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90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心得評論:我認為此次台北市市長選舉出現瑕疵是事實,畢竟真的有邊開票邊投票的情形,即使目前法院判定駁回丁守中的請求,而中選會及北選會說依據數據顯示,並無發現棄保效應,但在開票後姚文智的票成長率的確有趨緩,且就算數據顯示是這樣,但棄保效應是因為人心中的感受而做出的決定,數據怎麼能反映出選民的心及最終結果,如果數據能分析一切,那豈不是之後票不用開完也可以分析誰當選,且就算只有零星選務疏失,也就真的是疏失,法律也賦予丁守中聲請驗票的權力,中選會、北選會怎能說:「純屬臆測,丁陣營以偏概全」,即使知道一定有人為疏失的時候,但候選人及所有選民就應該無條件任由疏失一再發生?此次中選會實在沒有安排妥當,即使中選會主委主動請辭,但其他人應也對其工作負責,監察院也應介入調查,調查是否有選務人員於工作上有怠慢,而不是任由這種情況一再發生。即使最後爭議票只有58票,如法院所說全給丁守中也不會逆轉柯文哲當選之事實,但我認為實在欠丁守中一個公平公正的投票,驗票之事也是給所有選民一個交代,讓人民知道在投票過程中有如此多不符規定之選務,而即使法院宣稱此次投票並無導致人民選舉權受損,但確實影響了所有候選人。最後我想說,我並不是丁守中的支持者,但我對此次法院的判決也不服,此次選舉實在有太多違法之事,並不是一個公平的選舉,就算沒有影響選民投票的權益,但也影響所有人擁有一個公正的選舉。

2019年5月4日 星期六

政一B羅詠聲 (2-10)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年改砍一刀 還要取消福利? 老警員嘆「消耗生命在上班!」

【出處】 2019-05-04 09:00聯合報 記者何烱榮、李奕昕、王長鼎、林佩均、黑中亮/報導

【內文】
50歲以上員警該不該輪值夜間勤務,近來引起基層員警討論。彰化縣警察局為體恤基層辛勞,律定50歲以上員警免服深夜勤,受年改警察緩退影響,老警察增加,最近取消這項「惠老」福利;不過全台各地警力狀況不一,但多數老警早有心理準備,「警力不足,取消是早晚問題」。

老經驗員警帶隊 現場傳功控全場

彰化縣去年1月送給50歲以上的基層巡佐和警員不用輪班值深夜勤的福利,縣警局長方仰寧昨證實取消,他說,面對深夜街頭聚眾暴力問題,第一時間需要資深且有經驗的佐警在現場,不能完全交給欠缺臨場應變能力的警員面對。

「讓資深員警帶隊,最重要是現場的經驗傳承。」方仰寧說,50歲以上佐警正是實務經驗老到的階段,能隨機指導年輕警員應變。他授權各分局長,評估地方治安和警力,同時注意資深佐警本身的健康狀況和意願,視需求安排輪值深夜勤;如果員警的健康不允許,不會勉強。
「在新北市幹警察,超過50歲不用上『深夜勤』,別作夢了啦!」新北市林姓巡佐說,新北基層員警的平均年齡在30歲以下,在派出所任職、年齡超過50歲的幾乎都是幹部,要應付夜間巡邏或執行取締酒駕或路檢勤務,被形容操到「爆」。

何姓巡佐說,依現行規定,正、副所長每周要帶班06時的深夜勤務至少4小時,晚上6時到12時的夜班要6小時,派出所巡佐每周的夜班加深夜勤,合計至少要8小時。各派出所基層員警幾乎是年輕的小學弟或學妹,經驗不足,若要處理街頭各種突發狀況,沒有資深的巡佐或幹部帶班,當場恐怕難以處理得宜。

「日夜照輪」 前輩苦撐 年輕警也喊累

南投縣幅員廣大,全縣警力約1500多人,由於警力有限,不分年長、年輕警員,早沒有50歲以上警員不用輪值深夜勤的情況,南投縣警局表示,目前各分局派出所及分駐所大家依排勤輪值「好壞照輪」,輪值深夜勤務大家都會有機會。

「我們是消耗生命在上班!」49歲的台中市陳姓警員說,警察深夜勤輪值不像醫護或科技廠人員,1個月輪班一次,還分大夜班、小夜班與白班。派出所基層員警平均一周輪白班、一周輪晚班,短時間要身體強迫適應不合理的生理作息,年紀大了,「上起來真的很辛苦」。

台中1名資深警官指出,現在警察晚退,年齡層拉高,50歲以上是警界主力,彰化縣去年喊出50歲以上外勤員警不輪深夜勤,但警界普遍都不看好,「警力不足,取消是早晚問題」。
彰化基層員警直覺想法是「柔性逼退」,員警說,因政府強推年改,員警退休俸被砍到見骨流血,每個月少領1、2萬元以上,再苦也要延退。

26歲台中市黃姓警員說,不只前輩上得累,「我們少年郎也常忘記今日是何夕?」他們派出所是漸進式班表,一周內從白、中、晚班再硬輪回白班,每天下班回家洗完澡倒頭就睡,醒來上班都搞不清楚今天是星期幾?

新北市有基層年輕員警也說,若是深資員警都不用上深夜勤,乾脆白天勤務都交給資深學長,難道年輕學弟妹都「專責」上深夜勤或夜班就好了。

退休金縮水 辛苦大半輩子 不敢歸去!

受年改影響警察緩退,年齡結構老化成必然趨勢,但警察工作性質危勞,任務包山包海,從刑案、陳抗、車禍到交通違規都要處理,在外辦案、巡邏、守望不分日夜,忍受風吹日曬雨淋,不少資深警察都明顯感受,體力及健康狀況大不如前。

以往警察常提前申請退休,常見理由是養好身體、陪伴家人或工作環境不佳;年改後退休金縮水,許多警察不敢或不想退休,有人揹負房貸壓力,有人要撫養年幼子女,不少老警察已「白髮蒼蒼」,選擇留在崗位上苦撐。

北部1名刑警仍選擇今年辦退休,他說,頻繁出勤聚眾或活動維安,回辦公室又要處理堆積如山的公文,好不容易擠出時間辦案,卻被通訊監察及保障法綁住手腳,國家要績效時逼死警察,福利政策卻虧待警察,「辛苦大半輩子不如歸去!」

因各縣市警察年齡結構不同,警政署未統一律定勤務編排,函文授權各勤務單位主管,評估警力數、轄區治安及員警年齡、體能狀況,以不影響勤務運作為前提,適時調整資深外勤員警勤務,如酌減編排超勤時數,或彈性調整為靜態、非攻勢勤務。

【相關憲法條文】
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58條: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83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十七  警察制度。

心得評論:
文中提到警察的職務從刑案、陳情抗議、車禍到交通違規都要處理,還有基本的巡邏、協尋遺失物或走失的人、臨檢等等,常常都是冒著生命危險在執行勤務,在高壓的環境下工作,不時也會看到警察同仁在執勤時過度疲勞猝死的事件,且根據統計警察平均死亡年齡爲69.76歲,但同期50歲以上國民平均死亡年齡75.84歲,整整少了六年。然而現在年金改革使他們退休金減少,明明到了退休年齡卻怕退休金不夠只好繼續留在崗位,姑且不論年改的對錯,但50歲以上員警還要夜間執勤,更是對他們的健康一大損害,尤其深夜又是許多暴力事件發生的高峰,50歲以上員警雖然經驗豐富,善於面對事件臨機應變,但體力是否還能負荷?
我爸爸也是一名警察,我深感警察的辛苦,小時候甚至很少見到爸爸,日夜顛倒的執勤是家常便飯,有時為了跟監嫌疑犯更是窩在一台車上好幾天都沒回家,常常好不容易放假,但若又遇到大型遊行、陳情抗議或選舉活動時,就又被取消放假,回去支援警備,更不用說時常有過激的民眾將警方視為仇恨對象攻擊他們,又或者是下班了卻還有堆積如山的公文,只好繼續加班或假日回去辦公室繼續忙。漸漸爸爸年紀大了,能明顯感受到他體力下降,卻還是得早上8點多就出門,到晚上10點才能回家,離退休的日子還有十幾年,退休金又被砍,不知道這樣操勞的日子還有多少年。
警備不足已是好幾年的事,如今不從根本解決,還又把曾經祭出的福利取消,是否顯的政府無能又不守信用。警察的工作是為了要保護人民,但現在留了一堆已白髮蒼蒼卻不敢退休的老警察,還要讓他們參與需要高度消耗體能的夜間執勤,不只是否還能有效保護民眾安全有疑慮,他們自己的身體狀況更是堪憂。而採取漸進式班表是否符合人的生理時鐘週期,會不會從年輕就開始殘害員警的健康?不只警備不足的問題,制度還有更多該改善的部分。

2019年4月28日 星期日

政一B羅詠聲 (2-9)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與美參議員會面 蔡英文:我國可付出更多

【出處】2019-04-28 18:42台灣醒報 記者施養正╱台北報導

【內文】
「台灣有意願、也有能力為國際社會做出更多貢獻。」總統蔡英文28日與美國聯邦參議員昆斯、何珊會面時表示,《台灣關係法》強化台美關係,也不斷深化雙方的共享價值基礎。昆斯則說,此行並非為了製造外交新聞或改變兩岸現狀,而是要鼓勵兩岸進行建設性的對話,且不樂見任何改變現狀的舉動。

台灣準備好做更多

蔡英文說,昆斯參議員和兩黨參議員共同提出「2019年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除了支持台灣的國際參與、以及洽簽台美雙邊貿易協定(BTA),並強調台灣是「自由開放印太地區」的重要一環,並邀請台灣參與雙邊及多邊的軍事演習,對於美國本土不分黨派的支持,台灣深表謝意。

她表示,台美堅實的安全夥伴關係,不但對於維護區域和平穩定非常重要,也符合印太區域的共同利益。蔡英文強調,今年是《台灣關係法》立法40週年,此法樹立台美「無可動搖」的關係,也使雙方在自由、民主、法治等共享價值基礎上,不斷地深化關係。她說,「台灣有意願、且有能力為國際社會做更多貢獻。」

強調兩岸須維持現狀

昆斯指出,這次來台是為了持續強化台美雙方基於《台灣關係法》發展的關係。該法已邁入40週年。此行並非為了製造外交新聞或意欲改變兩岸現狀,而是要持續鼓勵兩岸進行建設性的對話,並表達不樂見任何改變兩岸現狀的舉動。

「我是第一次造訪東亞」,何珊表示,她近日途經東京、首爾、北京等地,最後一站到台北,為親眼見證台灣活躍的經濟,及人民的企業家精神。她強調,此行重點就是要促進人與人之間的瞭解,使台美關係可以更上一層樓,因此特別在《台灣關係法》40週年之際,來台重申此法的重要性。

【相關憲法條文】
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38條: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141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台灣關係法已有40年的歷史,美其名是與我國仍保持友誼,但也只是在利用我國嚇阻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擴張,於國際立場不承認我國為主權國家之事實,就連台灣關係法也不是兩國平等地位下簽署的法律,只是美國國會通過的一項法案,其中雖然提到會給予我國適當武器,但也只是我國花高額的錢購入美國淘汰的武器,像是我國在繳交保護費請美國保護我們。而我還是認為我們的總統在穩固外交上有很大的助力,雖然不能保證美國一定會在危急時去給予我國幫助,但總像是有張護身符,時刻提醒著中華人民共和國。雖然中國現在的經濟實力我們已無法匹敵,但與美國建立更多商業上的來往,創造更多經濟利益也是好事。從前與美國交好是為獲得其幫助反攻大陸,而現在著重在更多的是經濟的交流,甚至是共同維護和平,台灣保證法或許不會在美國國會中通過,但如同我國總統所述,台灣有意願且能夠為國際社會做更多貢獻。

2019年4月21日 星期日

政一B羅詠聲 (2-8)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太監穿西裝」掀波 蔡兩度嗆韓「把話收回去」

【出處】2019-04-21 00:13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鄭國樑、程嘉文/連線報導

【內文】
高雄市長韓國瑜日前提及國防議題時,批評台灣沒有軍法,就算國防預算再多,就像「太監穿西裝」,「即使穿上Armani還是太監」。蔡英文總統昨兩度回嗆,要求韓「把話收回去」。
蔡總統表示,我們在台灣享有言論自由、自由生活,因為有第一線國軍弟兄姊妹捍衛這個國家,「批評我,我都可以承受,但是打擊國軍士氣的話,我不能接受。」
蔡總統昨天在桃園表示,過去社會對軍法執行面確實有爭議,但問題已解決,台灣還是有軍法官,平時有司法制度處理司法事情,戰時回歸軍法。她說,國軍廿四小時待命,很辛苦,她身為三軍統帥,要嚴正告訴曾經是職業軍人的韓市長,「他必須把這句話收回去」。
對於韓國瑜回嗆蔡「沒有當過兵」,蔡總統昨天下午說:「唉,他又講錯話了!」她說,有沒有當過兵跟國軍有沒有戰力是兩回事,這兩年多來,政府對國軍戰力投入很多關注跟資源,國軍戰力持續強化當中。
總統說,平常在野黨、社會人士對她批評,她都接受,她都可以說明,但是如果這個批評是沒有道理,甚至傷害國軍弟兄姊妹士氣,「三軍統帥我要強力捍衛,韓市長你必須收回你這句話」。
蔡總統隨後也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這三年來,國軍的戰力是持續在強化當中,科技的提升,服役環境的改善,以及專業人才的培訓,「台灣國防實力帶種得很」。
國防部昨天跟進表示,軍法案件雖然平時已移交司法機關處理,但並未使部隊紀律廢弛、影響戰訓本務。國防部也讚揚蔡總統任內增加國防預算,國軍絕對有信心捍衛領土主權。
國防部新聞稿中並未點名韓國瑜,但表示軍事審判法於民國一○二年修正,將軍法案件移轉司法機關辦理,國防部從前年起,採取多項配套措施:包括借調三年以上資格之軍法官,至各檢察署協助辦案;為解決人才斷層,擴大軍法官晉用管道,使停辦六年的軍法官考試得以恢復;各聯兵旅以上部隊派駐法制官,協助部隊長依法行政;透過交流互動,協助司法機關掌握軍隊特性。

【相關憲法條文】
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36條: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137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138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心得評論:
我認為韓國瑜身為中華民國的一份子,不應該對我們的國軍說出這種話,雖然現在沒有在戰爭,但若有國家危難時國軍是會第一時刻到前線犧牲生命保護國人,且他更是市長的身份,一言一行都具有一定的影響力,若他原意是為讓大家更正視國軍核心問題-軍紀,那應該是以別的方式表達,而不是酸國軍如同太監,應提出有效的建言,而身為三軍統帥的總統對此事要求韓收回的作法更妥善,身為這個國家的一份子,我們應該是更團結,而不是整天互相對罵,連地方行政首長都不懂這種道理,更何況上行下效,帶動國民反自己的國軍。

而後韓國瑜又回嗆蔡總統沒當過兵,此話真是幼稚至極,我國本就無強迫女性當兵,也不只我國為此做法,現在又指責蔡總統沒當過兵,更顯示出他的無知,就連蔡總統未當過兵,都懂的維護士氣的重要,不只士氣更是國人團結一心的重要,況且他自己還曾為職業軍人。韓國瑜身為市長應更注意自己的言行,但我認為他整個思想都該調整,高雄人也該為自己選出這種市長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