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30日 星期五

政一B 周庭語(10)


姓名:周庭語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1

【標題】韓修法嚴懲酒駕 肇事致死可判無期徒刑
發稿時間:2018-11-29 22:40中央社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09/3509856?from=udn_ch2cate7225sub6809_pulldownmenu
【內文】
南韓國會今天通過「特殊犯罪加重處罰法」修訂案,對酒駕致死量刑標準由現行的1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3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處無期徒刑。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酒駕致傷的量刑標準也由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萬至3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3.74萬至82.44萬元)罰金,提高到1年至15年有期徒刑或1000萬至3000萬韓元罰金。

以酒駕肇事遇難者姓名命名的「尹昌浩法」由「特殊犯罪加重處罰法」修訂案和「道路交通法」修訂案組成。

報導說,今天有250名國會議員參與表決,以贊成248票、棄權2票通過了「尹昌浩法」。

「道路交通法」修訂案增設再次酒駕加重處罰的條款,並收緊駕照的吊銷撤銷標準。

南韓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之前審議通過「道路交通法」修訂案,由於需要5天的熟慮期,今天沒有提交國會全會,預計這項修訂案年底前可望通過。

報導說,尹昌浩的大學同學們也到國會見證表決過程,他們或多或少參與這項修法工作。一位同學表示,為了昌浩奔波至今,終於創造了奇蹟,希望公眾繼續關注,直到「道路交通法」修改完畢。
【相關憲法條文】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相關法律條文】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1          
為加強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定本條例。
2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依本條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依其他法律規定
35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
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
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
處分。
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
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其駕駛執照;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
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第一項測試檢定之處所
,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處新臺幣九
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吊銷該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
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該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汽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
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
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
汽車所有人,明知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各款情形,而不予禁止駕駛者,依
第一項規定之罰鍰處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之情形,同時違反刑事法律者,經
移置保管汽車之領回,不受第八十五條之二第二項,應同時檢附繳納罰鍰
收據之限制。
前項汽車駕駛人,經裁判確定處以罰金低於本條例第九十二條第四項所訂
最低罰鍰基準規定者,應依本條例裁決繳納不足最低罰鍰之部分。
【心得評論】
    酒駕的案件在現在這個社會中層出不窮,雖然政府一直提倡「酒後不開車」,但是仍然有人不遵守,我認為酒駕這個行為,不僅僅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也危害到了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我認為不管在任何國家,台灣亦是,我們都應該像南韓一樣設立肇事致死可判無期徒刑的法律,來規範人民的行為,嚴厲處分那些不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人,也讓人民的生命受到更大的保障。

政一B 何智翔 (10)

2018年11月29日 星期四

政一B 沈巧真(10)


姓名:沈巧真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6

【標題】法國「核電減半」期限延後10年,總統強調這是「務實的方法」
發稿時間: 2018/11/28
出處: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101

【內文】
(中央社)

法國總統馬克宏27日說,法國在2035年前,將關閉目前58座運轉反應爐中的14座,核能發電比由現今75%降為50%;但他也說,法國不會完全放棄核電,「降低核能的角色不表示放棄核能」。

馬克宏(Emmanuel Macron27日發表令人期待已久的能源政策演說,他指出,法國在2030年前將關閉46座反應爐;其中法國東部費森翰(Fessenheim)電廠2座最老舊的反應爐,除役日期已定在2020年夏季。

《路透社》報導,到2022年馬克宏總統任期結束前,除了費森翰核電廠的反應爐外,政府不會再關閉任何其他反應爐。

根據馬克宏的說法,法國限制核能發電量的進程將較先前的承諾為慢。他的前任社會黨籍總統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曾承諾要在2025年以前把核能發電比例從75%降到50%。馬克宏在演說中表示,會維持降低核能發電比例到50%的目標,但時程要延到2035年。

「大量使用核能的時代結束了!」法國立法10年核電減少25

馬克宏並宣布,法國將在2022年前關閉剩餘的4座燃煤發電廠,以配合反空汙行動。他同時指出,法國力求在2030年前,將風力發電擴增2倍,將太陽能發電擴增5倍。

核電大國,法國如何做到去煤去核?

法國比其他任何國家更依賴核能,核電約佔該國3/4的電力。馬克宏承諾,將開發再生能源,同時表示他的首要任務是讓法國擺脫導致全球暖化的化石燃料。

2015年,法國通過《能源轉型法》,將在未來10年內,也就是在2025年達到核電減半(75% 50%)、2030年再生能源提高超過2倍(17% 40%)的目標。

不過在昨日的演說,馬克宏表示將延後核電減半的期程,並稱他的政策「是一種務實的方法......考慮到供應的安全性」。馬克宏表示,關閉核能反應爐的時間表,將取決於法國能源結構的演變,包括計劃增加可再生能源以及擴大與鄰國的互連能力,他也承諾,每年將支出7080億歐元用來支持再生能源(約新台幣2450億到2800億元,目前的預算為50億歐元)。

法國共有58座核能反應爐,由國營「法國電力公司」(EDF)經營。馬克宏說,預定在2030年前關閉46座反應爐,20272028年關閉2座,20252026年間則視當時能源供給狀況,決定是否關閉2座。

若到2035年以前,14座反應爐按計畫關閉,法國的核電在發電量占比將由75%降至50%。將以最老的反應爐為優先,包括特里卡斯坦(Tricastin)、比熱(Bugey)、格拉沃利訥(Gravelines)、丹皮耶(Dampierre)、布雷耶(Blayais)、克呂阿(Cruas)、希農(Chinon)及聖洛朗(Saint-Laurent)等。

但環保團體並不滿意,他們認為馬克宏將原本的期限延長至2035年,是讓法國迷上核電。

綠色和平組織猛烈抨擊馬克宏對核電的堅持。「馬克宏告訴我們他想改變,但我們需要本質上的改變。」法國綠色和平執行長朱利亞德(Jean-François Julliard)表示,法國堅持將核能作為化石燃料的替代品,實際上它既不乾淨又不便宜,也不能保證我們的能源獨立。「我們希望採取歷史性和結構性措施來應對氣候變化。而不只是等於應急。」

而核能議題已讓法國前環境部長余洛(Nicolas Hulot)在今年8月辭職,反核立場明確的余洛,表示他對政府不再堅持2025年減少核電比例50%的目標感到失望。

不過,法國民眾對既有的能源政策也不買單。

馬克宏在發表演說的同時,法國街頭正有不少抗議調漲燃料稅的民眾。法國汽油稅(每公升汽油1.54歐元,柴油每公升1.51歐元)在世界上已算高的,但法國政府為了減少碳排,打算在明年1月再調漲燃料稅(汽油稅每公升上升0.04歐元、柴油稅0.07歐元),為此這股稱為「黃背心運動」的抗議潮從上個月開始,巴黎在內的多個城市發生示威並演變成暴力衝突。

都市菁英總統「不接地氣」,法國超過28萬人響應「黃背心」,抗議馬克宏政府
雖然主要的抗議者來自法國鄉區、格外依賴車子作為交通工具,不過根據《美國國家公共電台》一項民意調查發現,77%的法國人支持黃背心運動。

巴黎的一名抗議者表示,一些法國人擔心世界末日,而其他人則擔心月底,他們將如何支付賬單。

「有2個法國:生活在城市裡的人、有更好的生活,他們有能力考慮氣候變化,那些生活在農村和小城鎮的人,很多藍領工人,根本收支不平衡。」

《紐約時報》報導,抗議者表示,馬克宏的演講並未回應民眾的憤怒,「國家的能源配比有多少,法國人一點也不在乎。」

不過,法國總統馬克宏表示,他不會改變主張,因為政策方向是對的,也有必要。馬克宏承諾將和民間團體進行3個月的磋商,讓民眾更了解這項政策;並提議逐步或彈性調漲的機制,將每一季根據國際油價變化調整燃料稅。

【相關憲法條文】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電業法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
原子能法

【心得】
電力是現代生活的必需品,找到能有效率且乾淨的發電方式是各個國家都想達成的一件事,而目前最接近目標的就是核能,所以我也認為先使用核能再發展綠能是一個實際的方法,能保持空氣乾淨也能維持發電量,但核能的風險也不能小覷,歷史上已經有幾起和核能有關的災害,所以政府要更注意使用核能的安全,不管是法規還是工作人員的訓練都要做到確實,才能做到最後的目標:順利發展出適合的綠能。

政一B 江薇如(10)

姓名:江薇如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4

【標題】澳洲提案修法 允情報員海外開槍殺敵
【出處】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6809/3508930?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內文】
澳洲保守派政府正推動修法,讓澳洲情治人員海外執行任務時,有更多使用武力的空間,包括對敵人動用致命武力。
根據現行法律,澳洲秘密情報局(ASIS)人員只有在兩個情況下可以拔槍,一是自衛,二是保護其他ASIS人員。
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政府今天向國會提案,允許ASIS人員在海外執行任務時動用「合理武力」來保護人質或在場旁人;並允許探員們出手制伏或拘禁任何危及任務的人。
外交部長潘恩(Marise Payne)表示,現行法規是在15年前立法的,面對目前「更複雜世界」與「許多是過去難以逆料情況」,理當進行改革。
澳洲政府主要律師群就曾關切說,情治人員執勤保護在場人員時,有觸犯法律的顧慮。
對於有人指控這次修法,無異於核發執照給情治人員如準軍事特種部隊般執行任務。當局今天在對國會陳述表示:「ASIS既沒有,也不尋求攻擊性武裝能力。」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24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憲法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相關法律條文】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3條:機關團體因警衛必要,得向當地警察機關請求派駐警衛,其有置槍必要者,應先檢同員工名冊,報由當地警察機關核轉內政部核准;其置槍數量,不得超過實有人數五分之一。但負有治安任務之機關所需槍枝,得不受限制;其槍枝申請、配置、發照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 4 條:
軍人自備之自衛槍枝持有標準如左:
一、現役上將具有使用自衛槍枝能力者,得持有甲類槍枝。
二、現役志願役軍官,精神正常,無不良紀錄者,得持有乙類槍枝。
義務役軍人及自願役士官 (兵) 服現役期間不准持有自衛槍枝。但義務役
軍人在服現役前依法持有,並經向警察機關登記有案者,仍准其繼續持有
。軍人退伍、除役、外職停役,其持有之自衛槍枝,應依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辦理換照
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第18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款之擔保人,如發覺所擔保槍枝持有人,有利用槍枝危害社會治安之虞時,應隨時報告該管警察機關,違者處一百元以下罰鍰
特種勤務條例第3條: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特種勤務:指為維持本條例安全維護對象之安全為目的,由主管機關
    協調、督導、管制特種勤務相關編組機關(構)、單位,對特勤安全
    維護對象之預謀或意外之危害、滋擾等,所採取之安全維護作為;勤
    前整訓、實彈演習及勤後人員裝備之撤收等相關特種勤務作為,亦屬
    之。
二、特勤人員:指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特勤中心)、
    總統府侍衛室、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第一警官大隊及國防
    部憲兵指揮部警衛大隊等特種勤務專責單位所屬,負責策劃及執行特
    種勤務相關工作之人員。
三、特勤編組人員:指前款以外,於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所屬,依本條例
    於特種勤務生效時,納入特種勤務任務編組執行特種勤務相關工作之人員。
特種勤務條例第13條:特勤人員於執行特種勤務時,得配用槍械。遇有下列各款之情形,得使用槍械:
一、安全維護對象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
    足認有立即危害之虞時。
二、安全維護對象之座車(隊)、住居所、辦公(室)處所遭受危害,或
    有事實足認有立即危害之虞時。
三、特勤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
    有立即危害之虞時。
四、其他因執行特種勤務所影響之人員,其生命、身體、自由、財產遭受
    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立即危害之虞時。
特勤人員執行特種勤務使用槍械及其他特勤裝備,除本條之規定外,準用
警械使用條例之規定。
【相關辦法】
特勤人員及特勤編組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殘廢或半殘廢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第2條: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二項所稱殉職,指執行特種勤務時,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而致死亡之情形
【心得】
「總理莫里森(Scott Morrison)政府今天向國會提案,允許ASIS人員在海外執行任務時動用「合理武力」來保護人質或在場旁人;並允許探員們出手制伏或拘禁任何危及任務的人。」看到文章此段文字,我不禁思考「合理武力」是指什麼?「合理」的界線及定義又為何?這些並沒有在澳洲法律有非常明確的定義。我贊成增加勤務人員擴增武力使用範圍,但在一個尚未有明確規範的情況下是非常危險的。有可能因牽涉政治因素而使用他們所謂的公權力將與自己敵對的另方以保護在場旁人等等理由殺害,這同時也可能違背我國及他國極力強調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原則(可參考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因次,我建議在提出此修正案的同時,提出與之相對的配套措施,盡可能避免因法律漏洞而造成社會秩序混亂。換到台灣,台灣對於軍人及警察和其他特殊身分的人員皆有相對的槍枝條例,而一般百姓無法擁有槍枝或其他具殺傷力的武力裝備。近幾年有許多人都在爭議是否該學習美國開放槍枝管理,每個人幾乎都可以擁有槍作為自衛的用途,在這個議題上,我認為台灣不應開放槍枝自有,反而該加強槍械管理,這也可以反映到國家是為了保護人民的這項功能上。若一國未能使人民生活無須擔憂安全問題,那麼我認為這個國家及政府的存在將備受質疑甚至不被承認,造成更大的社會動盪。

政一B 顏郡婷(10)

姓名:顏郡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2

【標題】丁守中驗票明啟動 50位法官上場20天內驗完
發稿時間:2018年11月28日 下午8:08 鏡週刊
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E4%B8%81%E5%AE%88%E4%B8%AD%E9%A9%97%E7%A5%A8%E6%98%8E%E5%95%9F%E5%8B%95-50%E4%BD%8D%E6%B3%95%E5%AE%98%E4%B8%8A%E5%A0%B420%E5%A4%A9%E5%85%A7%E9%A9%97%E5%AE%8C-120824099.html

【內文】
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丁守中聲請驗票,台北地院明(29日)將至台北市選委會查封選票、選舉人名冊,再預計動用50位法官、50位書記官及法警與行政人員共百餘人,在20天內驗完142萬7,643張票,驗票期間,法院原有開庭可能取消。

丁守中委任律師莫詒文指出,若是50組法官驗票,律師也要50位,將先募集約40位義務律師因應。

法院明將先由合議庭位法官與書記官及法警,至北市選委會查封選票及名冊,再預計動員約50組法官驗票,因北院民庭64位法官幾乎全員出動,刑事強制處分庭及司法院辦事法官也將支援,驗票地點將比照連宋總統大選驗票,在台北市選委會進行,預計使用800個紙箱裝選票。

台北地院將在20天內驗票完畢,若丁守中未因此逆轉,428萬元保證金將沒收,將來若丁守中提選舉無效訴訟,如果法官認定選委會辦理選務違法,足以影響投票結果,即會判選舉無效,台北市長將重新選舉;若丁守中提當選無效訴訟,可證明柯文哲有賄選或在選舉中有其他違法,足以影響選舉結果,法官即會判柯文哲當選無效。

丁守中認為這次選舉投票過程冗長,加上棄保效應,中選會辦理選務違法,25日向台北地院聲請查封所有選票進行驗票獲准,命丁守中一天內繳納428萬餘元保證金,即可展開查封及驗票程序,但26日丁守中認為驗票曠日費時,撤回驗票聲請,將改提選舉無效訴訟,27日又轉彎,表示要再聲請驗票,若沒因此勝選,再決定是提選舉無效或當選無效訴訟。

丁守中再度聲請驗票,並已提出428萬元保證金,此外,他為了後續訴訟,另聲請保全證據,要求查封選票、選舉人名冊、選務人員名冊、投開票所及附近監視器畫面。

台北地院今收案後,以公開抽籤方式,從選舉專股陳靜茹法官、黃愛真法官及徐淑芬法官中,抽出陳靜茹法官與審判長蔡政哲、陪席法官洪文慧組成合議庭承辦,受命法官陳靜茹曾承審2013年「馬王政爭」中,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國民黨籍訴訟,判王金平勝訴。

丁守中認為,全世界沒有邊開獎邊投注的,這明顯違法,他另聲請保全證據,要求查扣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單及全部錄影畫面,以利後續訴訟,丁守中強調,這次選舉,只有台北市長的部分違法,他提告不影其他選舉結果。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
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一百三十二條: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五十七條:公職人員選舉,應視選舉區廣狹及選舉人分布情形,就機關(構)、學校、公共場所或其他適當處所,分設投票所。
前項之投票所應選擇具備無障礙設施之場地,若無符合規定之無障礙場地,應使用相關輔具或器材協助行動不便者完成投票。選舉委員會應視場所之無障礙程度,適度增加投票所之工作人力,主動協助行動不便者。
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選舉委員會得斟酌實際情形,單獨設置投票所或於 區域選舉投票所內辦理投票。
投票所除選舉人及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之家屬外,未佩帶各級選舉委員會製發證件之人員不得進入。但檢察官依法執行職務者,不在此限。
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當眾唱名開票。開票完畢,開票所主任管理員與主任監察員即依投開票報告表宣布開票結果,除於開票所門口張貼外,並應將同一內容之投開票報告表副本,當場簽名交付推薦候選人之政黨,及非經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所指派之人員;其領取,以一份為限。
投開票完畢後,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將選舉票按用餘票、有效票、無效票及選舉人名冊分別包封,並於封口處簽名或蓋章,一併送交鄉(鎮、市、區)公所轉送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保管。
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前項選舉人名冊投票日後第二日起十日內,選舉人得憑本人國民身分證向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申請查閱,查閱以選舉人所屬投票所選舉人名冊為限;候選人或其指派人員得查閱所屬選舉區選舉人名冊。
第六項選舉票及選舉人名冊,自開票完畢後,其保管期間如下:
一、用餘票為一個月。
二、有效票及無效票為六個月。
三、選舉人名冊為六個月。
前項保管期間,發生訴訟時,其與訴訟有關部分,應延長保管至裁判確定後三個月。

第六十九條: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與次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得票數第三高與第四高之候選人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時,次高票或得票數第四高之候選人得於投票日後七日內,向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之管轄法院聲請查封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就查封之投票所於二十日內完成重新計票,並將重新計票結果通知各主管選舉委員會。各主管選舉委員會應於七日內依管轄法院重新計票結果,重行審定選舉結果。審定結果,有不應當選而已公告當選之情形,應予撤銷;有應當選而未予公告之情形,應重行公告。
前項重新計票之申請,於得票數最高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數第三高之候選人有二人以上票數相同時,得由經抽籤而未抽中之候選人為之。
第一項聲請,應以書面載明重新計票之投票所,並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其數額以投票所之投票數每票新臺幣三元計。
重新計票由管轄法院於直轄市、縣(市)分別選定地點,就查封之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逐張認定。
管轄法院辦理重新計票,應通知各候選人或其指定人員到場,並得指揮直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及投票所工作人員協助。
重新計票結果未改變當選或落選時,第三項保證金不予發還;重新計票結果改變當選或落選時,保證金應予發還。
任何人提起選舉訴訟時,依第一項規定查封之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不得聲請重新計票。
第一項辦理重新計票所需費用,由第十三條規定編列預算之機關負擔。

【心得評論】
11月24號,全國九合一投票已落幕,但因投票過程漏洞百出,所以投票結果仍在爭議著,尤其是台北市長當選的爭議。

候選人柯文哲先生與丁守中先生僅以3254票的差距當選台北市長,這微小的差距讓丁守中先生想申請重新驗票,或是選舉無效,甚至是當選無效。

但無論最終丁守中先生採取哪一種方式,想試圖推翻現在的選舉結果,其過程所造成的花費,無論是時間或是金錢,都是十分龐大的,這對於台北市府及台北市民都是一種負擔。

期望此次選舉的亂象,能給未來選舉當作一次借鏡,藉此改善選舉過程中的漏洞,減少選舉結果的失誤。

2018年11月28日 星期三

政四A 周孟瑤 (10)


姓名:周孟瑤
班級:政四A
學號:04114156

【標題】國安局長證實︰中國以假訊息影響選舉
發稿時間:2018-11-27
出處: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249774
【內文】
〔記者涂鉅旻/台北報導〕九合一大選落幕,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邀請國安局長彭勝竹報告明年度預算案並備詢。國民黨立委呂玉玲問,執政黨稱中國在我國選舉時,以假訊息、假新聞干擾,有無此事?彭勝竹說,「這件事是有的」;至於有無縣市長、議員、村里長為「被中共培植的親中勢力」?彭則否認。
謊稱總統要禁漁民去釣魚台
呂玉玲質詢時問,執政黨曾言,中國會在我國選舉時,密集地以假訊息、假新聞干擾,有無此情形發生?彭勝竹說,「這件事是有的」,類似訊息包括謊稱總統蔡英文說要租借太平島、禁止漁民去釣魚台等。不過,彭勝竹始終未透露中國介入我國選舉的情資數量。
呂玉玲也問,今年選舉縣市長、議員、村里長有無「被中共培植的親中勢力」?彭勝竹回答:「到目前為止沒有看到。」
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問,政府在選舉前,不斷強調境外勢力介入台灣選舉,根據國安局的了解與情資掌握,除了中國之外,目前有哪些境外勢力影響?彭勝竹表示,目前無其他國家介入的情資。
另外,調查局長呂文忠曾在今年十月透露,調查局蒐集卅三件中國金援台灣大選的類似情資,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昨質詢時詢問相關案件調查進度。國安局第三處處長王春益表示,案件偵辦由檢調處理,但偵查不公開,調查局也未告訴國安局。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說,中國「解放軍戰略支援部隊」將中國各軍區、參謀部的組織結合,並納入太空、網路,等於將情報、航天、電管、網路作戰、電戰與指管都納入,助其相關戰力整合提升,而中國運用情報作為網路攻擊一部分,是我國須面對問題。
國安局第五處處長張晏碩表示,我國防衛中共戰力、境外敵對勢力網軍,主要由行政院資通安全處擔任秘書單位,並在資通安全會報體制下納編各單位,但國安局負責網駭情資提供,形成聯防機制。
羅致政質疑,從此次選舉過程可見,對於IP位置設在國外、大批網軍、假訊息充斥的情形,民眾感覺政府束手無策。他呼籲,對於各種國安狀況想定,盼國安局別推給行政院資安處、國防部;如遭遇「反守為攻」之時,我國負責「攻」的是哪個單位,都是很大的問題。
【相關憲法條文】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心得評論】
台灣剛歷經了激烈的縣市長選舉公民投票,先無論這場選舉的結果,在投票之前,就充滿了許多爭議。其中之一,便是在網路上充斥著假新聞,假新聞已是全世界共同面對到的問題,而這次的選舉,無論是在公投或是縣市長選舉,都嚴重受到假新聞的影響,這些假新聞的源頭為何?選前就傳出是來自中國的帳號,假新聞的特色,往往是看起來似似而非的,其內容也未必是完全錯誤,也因此讓許多人容易受騙,更可怕的是,這樣的假新聞,會隨著人際傳播不斷流傳,常常是當真相還在穿鞋假消息已經傳遍世界」即使政府做了更正啟示,也來不及現今快速的網路。要解決假新聞,靠得不能是政府管制新聞內容,需要的是台灣的媒介素養提升,而政府的做法,可以借鏡德國等的經驗。

政一B 蘇柏淮(10)



姓名:蘇柏淮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0




【標題】竹市最年輕市議員當選人劉崇顯、也是竹科首位工程師進議會

【內文】[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議員選舉結果出爐,其中最年輕的市議員當選人劉崇顯是綠黨在竹市唯一當選的市議員,出身聯電工程師的他,是第一個竹科工程師進入市議會,他說,未來將會關心竹科的交通議題,同時對教育和城市機能、如環保、勞權、社福及動保等議題都會關注,他也不排除與時代力量合作,發揮第三勢力的影響力。

成大畢業、清大動力機械研究所碩士畢業後進入聯電當3年工程師的劉崇顯,第一次參選市議員就當選,競選期間總是騎單車宣講理念的他,今年28歲,是此次市議員選舉當選人中最年輕的市議員,也是綠黨此次市議員選舉推薦5人中唯一的當選者。

劉崇顯說,對政治他並不陌生,早在2016年的總統與立委選舉,就曾協助時代力量立委候選人邱顯智競選,雖然後來未能代表時代力量參與市議員選舉,但未來仍不排除與時代力量三席市議員合作的可能,期許發揮第三勢力的力量,為市民發聲。

劉崇顯說,未來進入市議會,將以第一個竹科工程師身份,關心竹科的交通,包括光復路人行道的施做、竹科上班時間的調撥等,還有對教育及城市機能等議題會持續關心,成為竹科與市府的溝通橋樑,發揮影響力。

另外,第一次參與市議員選舉的時代力量政黨,此次在竹市提名4席,就有3席當選,包括東區蔡惠婷、北區林彥甫及香山區廖子齊,三人未來進入議會,將以監督市政為主,期許發揮監督力量,為市民服務與爭取權益。

【相關憲法】

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113條:省自治法應包含左列各款:
一 省設省議會,省議會議員由省民選舉之。 二 省設省政府,置省長一人。省長由省民選舉之。 三 省與縣之關係。 屬於省之立法權,由省議會行之。
【心得】
盡管這次九合一選舉有許多爭議的新聞,我仍然覺得這篇是非常值得大家注意和關心的。不難發現此次選舉許多縣市都由綠地轉青天,逆轉前幾年的結果,甚至連民進黨的大本營--高雄都淪陷了。當然藍營候選人們一定都有他們的魅力存在,然而大部份選民會投給藍是因為不想投給綠,希望藉此給綠一個教訓。只是,這樣似乎和總統大選那年相似,只是政黨相反而已。
而新竹卻和其他縣市不同,市長繼續由林志堅擔任(屬於民進黨)而且是高票當選,議員也有民進黨的年輕人當選。我認為這是很好的現象,因為選民不受黨派束縛,而是由政績、候選人的經歷和對於這個城市觀點來決定投給誰。盡管劉崇顯非常年輕,處理相關政務的經歷不多,甚至是最近為人所詬病的民進黨候選人,但是選民能看見他身為竹科人的身分還有身為年輕擁有的野心、熱情,認為他可以將新竹、竹科帶往更好的未來,所以將神聖的一票給了他。
最後,希望這次九合一大選大家不要只有看見韓國瑜大贏陳其邁、丁守中要提起訴訟,也能發現台灣某些縣市選舉結果正悄悄地朝好的方向在改變,也希望台灣的選民能擺脫政黨迷思朝務實的角度前進,唯有如此,台灣才能成就更高,政治才不會被大家所嫌惡。




政一B 張語珏(10)

姓名:張語珏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1



標題:俄羅斯扣押烏克蘭艦艇 黑海緊張局勢升級

出處: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6358520

發稿時間:2018年 11月 27日



內文:
在俄國指責烏克蘭艦艇"非法進入"其領海並武力扣留其三艘船艦及水兵後,烏克蘭宣佈在該國最容易受到俄羅斯攻擊的部分地區實施戒嚴,為期30天。

此前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警告稱,領土正面臨"極端嚴重"的侵略威脅。
美國總統特朗普表示,他不希望看到俄羅斯和烏克蘭間的局勢發展,正和歐洲領導人研商對策。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指出,俄羅斯扣留烏克蘭軍用船隻的作法"是一種危險升級,違反了國際法",他呼籲兩國保持克制。
俄國海軍在其2014年吞併的克里米亞半島沿海武力拘留了三艘烏克蘭海軍艦艇後,烏克蘭方面表示將"自衛反擊",聯合國安理會將召開緊急會議討論危機。
該事件到底會有多大影響?兩國是否會爆發戰爭?

海洋主權和航行自由衝突
2018年11月27日的事件發生在克里米亞和俄羅斯之間的刻赤海峽。當時,烏克蘭海軍2艘炮艇和1艘拖船試圖橫渡這一位於俄國與克里米亞半島之間的海峽,進入亞速海前往烏克蘭港口城市馬里烏波爾。
根據2003年莫斯科和基輔之間簽署的一項條約,刻赤海峽和亞速海是兩國共有的領海。
但最近,俄羅斯開始檢查所有往返該地區烏克蘭港口的船隻。
在指責烏克蘭入侵其領海後,莫斯科在橫跨狹窄海峽的俄羅斯建造的大橋下停泊了一艘油輪,阻斷了通向亞速海的通道。
它還迅速派遣兩架戰鬥機和兩架直升機前往該地區。
烏克蘭海軍說,,他們的船隻在試圖離開該地區時被擊中並失去動力。烏方說,船上有23名烏克蘭人,其中6名船員受傷。
俄羅斯與烏克蘭互相指責對方違反國際法。
烏克蘭戰時狀態與跨海大橋
這是近年來俄羅斯和烏克蘭軍隊首次公開武力衝突。
目前,烏克蘭軍隊正在該國東部與俄羅斯支持的分離主義分子作戰。
烏克蘭議會批准了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簽署的總統令,啟動為期30天的戰時狀態,"保衛國家安全,消除對烏克蘭國家獨立和領土完整的威脅"。
烏克蘭軍隊已經處於全面戰鬥戒備狀態。
但烏克蘭總統波羅申科也表示,這一措施並不意味著宣戰。
雖然烏克蘭堅決反對,俄羅斯於2014年吞併了克里米亞, 並在今年早些時候建造了連接克里米亞半島和俄羅斯南部的刻赤跨海大橋。

"侵犯主權"
烏克蘭指責俄羅斯的行動違反國際法,堅持說早已預先通知俄方,烏方的有關船舶將從這裏航行到烏克蘭港口城市馬里烏波爾。而俄方武力扣留其船隻是"又一武裝侵略行徑"。
俄國指責烏克蘭精心策劃其船艦這次行動,意在通過挑釁俄羅斯、製造政治話題,為波羅申科在明年3月即將來臨的總統競選造勢。
烏克蘭當地媒體報道稱,戒嚴法可以賦予政府限制公眾示威、監管媒體、暫停選舉和責成公民承擔 "社會必要" 任務的權力,比如國防設施工作等。

國際反應
事件發生後,大約150人聚集到俄羅斯駐基輔大使館外示威,有人投擲燃燒物,至少有一輛屬於大使館的汽車被點燃。
與此同時,北約和歐盟都發表聲明,呼籲俄羅斯允許通過刻赤海峽航行自由。
歐盟表示,期待俄羅斯恢復刻赤海峽的航行自由,敦促所有國家以最大克制的態度採取行動,立即緩和局勢。
它補充表示, 俄羅斯修建刻赤大橋是侵犯烏克蘭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聯合國安理會表示, 將召開緊急會議。

擦槍走火?
俄烏兩國對刻赤海峽的歸屬以及亞速海水面海域的劃分一直存在爭議。俄羅斯2014年吞併克里米亞後,這一區域局勢更加複雜。
俄烏雙方今年以來均多次在該海域內扣留對方船隻。
刻赤海峽事件發生後,親莫斯科的分離主義分子與烏克蘭軍隊在烏克蘭東部頓涅茨克和盧甘斯克地區的戰鬥又有升級。2014年莫斯科從烏克蘭吞併克里米亞後這裏爆發的衝突已經導致1萬多人喪生。
烏克蘭指責俄羅斯向該地區派兵支持武裝分離主義分子。莫斯科對此予以否認, 但承認有俄羅斯志願者正在幫助反叛者。
今年3月, 烏克蘭從克里米亞扣押了一艘克里米亞漁船後不久,俄羅斯開始檢查橫渡刻赤海峽的船隻。
莫斯科說烏克蘭激進分子對大橋構成潛在威脅,因此齣於安全原因必須實施檢查。
但波羅申科總統說,這些限制打擊了烏克蘭經濟。他9月對《華盛頓郵報》說, 馬里烏波爾的鋼鐵產品佔全國出口收入的25%。烏克蘭北岸的兩個港口也是烏克蘭出口糧食和進口煤炭的關鍵出海口。

相關法規:

憲法
4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137 :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宣佈在該國最容易受到俄羅斯攻擊的部分地區實施戒嚴,為期30天。

國際法

心得:'

這幾個禮拜國內因為選舉、公投案鬧得沸沸揚揚,而國際上發生了一件大事,就是俄羅斯與烏克蘭在克赤海峽發生軍艦衝突,三艘烏國的艦艇遭到扣押,而烏克蘭總統也緊急宣布全國戒嚴兩個月,進入全面備戰狀態,雙方關係越來越緊張。

從2014年開始,俄羅斯就有出兵入侵烏克蘭的舉動,種種因素使得烏克蘭的政治危機越演越烈,加上烏克蘭明年即將大選,這可能也是這次衝突中的關鍵之一。

而對於國際間發生的事情,我覺得每個人都得多少去瞭解關注,因為縱使不是自己國內發生的事,但國與國之間發生的衝突、問題,都會影響到國際間的經濟與發展。



















政一B 許漢陞 (10)


姓名:許漢陞
班級:政1B
學號:07114253

【標題】九二共識是什麼?台灣人對九二共識「有共識」嗎?
【出處】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949/3504157?list=thumb

【內文】新任高雄市長韓國瑜在當選之夜發表談話,首要重點強調九二共識就是他的意識型態,要馬上成立「兩岸工作小組」,讓高雄可以「條條道路通賺錢」;隔天,新任台中市長盧秀燕、南投縣長林明溱也立刻跟進。大家有沒有覺得九二共識這個詞好熟悉?是的,從2008年兩岸開始用這個詞以來,這個詞在兩岸關係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近幾年來,因為蔡英文當選總統後不承認九二共識的存在,只說1992年有一個歷史性的會談,因而受到中共祭出縮減觀光客、中止官方接觸等手段來抵制兩岸觀光的發展。因此,至今仍有非常多人呼籲台灣要趕快再(重新)承認九二共識以改善兩岸關係。不過,在做這個決定之前,我們應該先了解,九二共識的內涵是什麼?
我們幾位政治學研究者在今年暑假設計了一個問卷調查,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Pollcracy研究室來蒐集,一共有1001個有效樣本。在問卷中,我們探索台灣人民對於九二共識的了解,是不是和兩岸官方的用法一致。
所以,我們在設計問卷的時候,設計了以下幾個對於九二共識的定義,然後讓民眾從其中選擇一項自己認為是此共識的定義:中國的立場、國民黨政府(馬)的立場、一個完全錯誤的立場,再加上國民黨以前強調的正統觀念立場放進去。
我們已將初步的研究成果,以What Does the 1992 Consensus Mean to Citizens in Taiwan?一文,投稿發表在《外交家》雜誌上。
如果不google的話,讀者們可以直接指出以上四個各是代表誰的立場嗎?哪一個是馬政府時期台灣的官方九二共識立場正解?
正確答案是21是以前中華民國政府強調的正統觀念,但也可以說是錯誤的詮釋(因為我們現在早已沒有再宣稱代表全中國了,憲法也在修憲後把「自由地區」和「大陸地區」做了區隔);4是中共的一個中國定義;3是兩國論,對九二共識的詮釋來說是完全錯誤。
在我們的問卷調查中,我們更進一步問,如果九二共識是以上四種不同的意義,那民眾是否會支持如此定義的九二共識呢?結果一樣令人訝異,只有最錯誤的定義(選項3)一邊一國最被支持,有超過七成的民眾認為應該要支持這樣的九二共識,其他各項的支持度都沒有超過一半。
所以說,一直到2017年,仍有許多學術單位或者是媒體做的民調問人們支不支持九二共識,其中大部份回答「支持」的比例都還是超過一半以上,這麼高支持率很可能就是這樣來的!換句換說,許多民眾誤以為九二共識是指兩岸現況——就是一邊一國——所以當然會支持這樣的現況。
根據我們的研究,一個有趣的延伸問題是,如果有這麼多人因誤解九二共識的意義而支持它(例如有三分之一的人認為九二共識的意思就是一邊一國),那麼當選民真正了解九二共識的內涵後,目前各地方首長們爭相承認九二共識以及所成立的兩岸工作小組,還會受到選民的支持嗎?
小結一下,台灣人對九二共識的內涵完全沒有共識,甚至有三分之一的人認為九二共識代表的是一邊一國!
結論
我們在《外交家》雜誌的投書最後談了政策的意涵。我們認為中共不應該以威脅利誘的方式,強迫台灣接受任何政治主張。同時也想告訴全世界的讀者們:台灣人並沒有接受中共所說的「一個中國」這樣的九二共識原則。

【相關憲法條文】
4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129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
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130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
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心得評論】
看到這幾天新聞報導說大眾在選舉後才開始搜尋九二共識是什麼,只能說大部分的台灣人還是對政治冷感,如同今年高雄市長選舉,韓國瑜在辯論會即承認九二共識,但大部分的民眾依然不以為意,只在媒體為其塑造的良好形象以及高雄發大財這種粗糙的直銷話語中無條件支持他,而在韓選上後大家才開始搜尋九二共識是什麼,我作為一個高雄上來的政治系的學生,看著身邊的親朋好友都活在發大財的美夢中,實在替他們感到可悲,但這又何不是民主的價值呢,既然都選上了那也就是民意的展現,未來四年大家得一起承擔,只希望四年後,台灣人民能夠靠多點思辨的能力,多為自己的未來想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