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社三B 陳偉華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社三B 陳偉華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13)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時間軸】前駐大阪處長蘇啓誠家屬聲明:並非因假新聞而輕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0588
內文:
今年9月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造成大阪關西機場關閉,數千名旅客和機場人員受困,游姓網友9月6日在網上發文表示自己求助駐日本大阪辦事處遭冷淡對待,且聲稱現場有中國派出的專車接送中國籍旅客,經轉發和媒體報導後,引發民眾不滿,大力批評駐大阪辦事處及駐日代表謝長廷,但後來查證發現此消息為假新聞,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疑因「壓力過大」,在9月14日清晨被發現在家中自殺身亡。
發布該消息的游姓網友後來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散佈謠言遭起訴,並被警方調查,法院本月15日判決無罪,外交部對此判決表示「不滿且遺憾」,駐日代表謝長廷則在臉書發文,法院證實根本沒有打到大阪辦事處的電話,現在終於還蘇處長一個清白,但也提出質疑,「 游某內心會自責不安嗎?大眾會自我警覺而檢討嗎?」
蘇啓誠的家屬昨(20)日透過媒體發表聲明,指出蘇並未患有憂鬱症,且親筆手寫的遺書內容只有家人看過,但當中並未談到假新聞造成的壓力,而是在完成上級交代的檢討報書後,在開會前一天,表明「不想受到羞辱」,決定以死明志。並指出「部分政治人物、媒體有不當批抨及恣意誤導模糊事實真相」。
家屬聲明全文:
近日自地方法院對日本燕子颱風關西假新聞做出判決後,部分政治人物、媒體有不當批評擊恣意誤導模糊事實真相,損及我的先生、我們的父親大阪辦事處故處長蘇啟誠的名譽,我們家屬必須澄清如下:
1、蘇處長絕無憂鬱症
2、遺書之內容只有我們家屬看過,其中並未言及假新聞造成之壓力,而是在完成上級交代之檢討報書後,開會之前一天,表明「不想受到羞辱」之遺言,以死明志。
3、家屬手中有保留其手機之通聯記錄及手寫遺書,外界諸多說法,是刻意誤導視聽,且有卸責之嫌。
我先生、父親是不願意他一輩子盡心、盡力所從事之外交工作,引以為傲之外交官職業生涯,在最後蒙受他人強加之汙點,因而選擇自裁捍衛自己之名譽。
我們家屬無奈、心痛,只有尊重他的選擇,也請社會各界朋友還我們家屬一個平靜、安寧之生活,讓我先生、父親能清白無憾,安心在天上做一個快樂的神仙。
蘇因「不想受羞辱」自殺?外交部否認懲處
《蘋果日報》獨家報導,其實在蘇自殺的隔日,原本是駐日代表謝長廷預定要開關西機場事件檢討會,而蘇的自殺原因是前一日接到外交部電話,這通20幾分鐘電話內容是外交部告知蘇關西機場事件的相關懲處內容,包括蘇將被調回外交部、記一小過,並「預告」大阪辦事處全館人員今年度考績丙等。
這項懲處檢討在外交部定案後,隨即向總統府報告,原本想要平息民怨風波,沒想到蘇自殺,懲處內容也隨即緊急喊卡。不過外交部則在今天發新聞稿指出,尊重家屬,但與懲處蘇和駐大阪辦事處的相關臆測「絕非事實」。
一、對於日本關西燕子颱風風災所衍生的事件,以及蘇處長的離開,外交部與國人同樣悲痛、遺憾。對於蘇處長家屬的心情及表達,外交部充分理解並表尊重,也呼籲外界停止炒作或對相關訊息進行臆測,希望社會各界還給家屬一個平靜的空間。
二、有關媒體報導外交部原定對蘇處長進行懲處、調職,甚至評定駐處同仁考績丙等各節,外交部鄭重聲明,絕非事實。
三、在關西機場事件後,外交部立即針對強化急難救助機制召開系列會議並進行改革,確認急難救助範圍,防止急難救助機制的濫用,以保障同仁與國人權益,並確保悲劇不致再度發生。
《聯合報》報導,知情人士透露,蘇啟誠是因為不堪長官羞辱及威脅走上絕路,代轉「長官」意思的人是台灣日本關係協會秘書長張淑玲,張淑玲和蘇啟誠有20分鐘的通聯紀錄,張對蘇的言詞苛刻,言語威脅恐嚇,讓蘇倍感壓力,蘇自殺前曾告訴太太「長官說我這樣子害死謝長廷了」,並表示要把他調回台灣,太太安慰他調回來沒關係,但最終還是發生悲劇,而日前張淑玲想到蘇啟誠追思會致意,遭蘇太太拒絕。
《中國時報》報導,張淑玲傍晚出面澄清,「我並沒有打過那通所謂20分鐘的電話」,針對懲處和調職的部分,張淑玲也否認,並指當時外交部針對外界的指責和批評都還在調查釐清,在尚未釐清或無法確認責任歸屬前,不可能有懲處,也不可能先口頭告知要調職,更沒有討論過。
關西機場事件時間軸:
時間事件
09/04►燕子颱風侵襲日本,造成大阪關西機場關閉,包括機場員工和旅客共約5000人受困機場
09/05►機場開始透過快艇運送受困者至神戶港、聯絡道單向通車,開始透過巴士接駁旅客
09/05►深夜23:30 所有受困人員紓困完畢
09/06►網友在PTT發文,指關西機場有中國駐日使館派專車接送受困的中國旅客,並聲稱打電話到台灣駐日代表處受到冷淡對待;該發文遭到眾多網友分享轉發,以及經媒體轉載報導後,駐日代表處和駐日代表謝長廷臉書遭網友留言批評謾罵
09/06►關西機場及駐日代表謝長廷皆澄清:所有國籍旅客皆搭乘關西機場所派車輛送至中轉站
09/06►謝長廷再次於臉書發文強調中國派車是假消息,至於受困旅客去電大阪辦事處遭冷淡對待這點外交部己表示「要查處」
09/07►PTT網友查出該發文內容有諸多不合理之處,踢爆應為假消息
09/07►關西機場部分跑道恢復起降
09/14►駐日本大阪代表蘇啓誠被發現在家中自殺身亡
09/17►謝長廷臉書發文,指由於假消息風暴擴大,雖然緊急澄清並非事實,但終於造成蘇處長生命犧牲
12/15►經警方調查,發現該發文帳號所述者游姓大學生08/30到09/12在日本,09/04當天並未受困於關西機場,游姓大學生也否認有打電話到大阪辦事處,不過主張自己是被盜用帳號發文
12/15►法院認定發文內容並未造成大眾恐慌,因此判定無罪
12/17►外交部:對判決不服,將研擬如何提出相關救濟
12/18►謝長廷臉書澄清:他9/7受訪時說的是「如果說要道歉要看哪一點嘛,大阪辦事處如果有錯,那大阪應該道歉。但是外交部在查嘛」;結果有媒體報導為「大阪辦事處有錯,大阪應該道歉」
12/20►蘇啓誠家屬發表聲明,指蘇未有憂鬱症、蘇完成檢討報告並在開會前一天因「不想受辱」以死明志;《蘋果日報》則揭露,蘇將被外交部調職回台且記過,且預告駐大阪辦事處考績丙等
12/21►外交部發布新聞稿表示尊重家屬聲明,並針對媒體報導的原訂懲處和考績丙等「絕非事實」
12/21►謝長廷臉書指出:他依據日本媒體報導、蘇生前傳的簡訊以及檢討報告中的說法,認為輿論批判讓蘇很痛苦,假新聞是否為造成其自殺主因可以再追查,但不應過度延伸,外交部也否認懲處。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評論:
「多數人之群眾只不過是一團混亂。平和時期之群眾是互不關心的群眾,非常時期的群眾則是潛在意識到價值敗劣而期望受指導的群眾。」(吉見俊哉,2009:46)新文作為一種能被「創造」而無法直觀判斷真偽的日常的一部分固然可怕,然更為可怕的是投身於一次次話題、引起一次次撻伐的群體公民。他們因身為台灣的一分子,對於公共議題有所聚焦。但那份聚焦卻往往淪為一種興趣:又發生了什麼事情?這次又是誰說了什麼?他們有什麼該被公審的地方?子彈理論(Bullet theory)與媒體巧妙結合的點是,閱聽人作為受媒體操弄的被動存在物,是直接而強力的效果。然而這個媒體卻不在只是傳統新聞:PTT、FB、IG...等,有太多日常接觸的網路社群充斥著不同意識形態的資訊,去煽動、鼓譟我們對某些事物或某些人做出批評。便如同這次的大阪處長自殺案件,攻擊對象從處長,轉移到民進黨,在轉移到假新聞...。對群眾而言,或許他們想看到的不是什麼事情的真相,而是一些能幫助他們瑣碎日常提振精神的「故事」。而這種不健全的閱聽知識,便是台灣基本教育鮮少重視,卻不能忽略的重點。

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12)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1214非洲豬瘟》驚見七件肉品闖關!桃園機場中、台、越籍旅客攜帶肉品,從肉腸到酸肉都有!
https://www.newsmarket.com.tw/blog/115101/?fbclid=IwAR2aP0frb3wPJKURTmAwDtwC2YN68eh1H6yS7NTfvJHZP7ZCQ7aKZj4TsiA

內文:
(1214下午18:20最新資訊更新,內文已修正為最新數據)

提高罰金仍有人闖關!為防堵非洲豬瘟,違規從中國攜帶肉品最高罰款100萬,今(14)首日生效就發生七起違規闖關!關務署台北關與防檢局今日於桃園機場截獲七件分別由中國籍、台籍、越籍旅客,以託運及手提行李方式分別攜帶三件豬肉火腿腸、兩件雞肉火腿腸、一件雞肉、一件筋肉團、一件酸肉(豬肉)闖關,其中有三件被處以五萬元罰金,四件被處以三萬元罰金,防檢局呼籲民眾勿攜帶任何肉品,不論豬雞牛肉製品都屬違規。

中台越籍旅客攜帶肉品闖關,遭裁罰
防檢局動物檢疫組組長彭明興表示,今日截至下午4點,共有八件違規肉品闖關,其中七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另一為日本犬貓飼料未申報檢疫。詳情如下:

(1)罰5萬元者3件(1位中國籍、2位台灣籍)均攜帶中國大陸火腿腸及臘腸。

(2)罰3萬元者4件(1位中國籍、2位台灣籍、1位越南籍)其中1名中籍旅客自中國攜帶雞肉腸、1名台籍旅客自中國攜帶雞肉;1名越籍旅客自越南攜帶筋肉團、熱狗,另1名台籍旅客自越南攜帶酸肉。

(3)罰1萬元者1件(台灣籍)攜帶來自日本的犬貓食品。裁罰原因是未申報檢疫。該例與非洲豬瘟無關。

來自中國班機嚴加檢驗,手提行李通關成決戰
今日違規肉品闖關途徑,包含托運行李以及綠線(免申報)櫃臺通關,關務署臺北關秘書室公關機要股長邱顯烈表示,目前託運行李都會經過X光機檢查,手提行李部分採取抽驗方式。因中台往來旅客人數非常多,若手提行李逐位檢查,將造成機場大塞車等問題,因此目前僅能以加強抽驗把關。

邱說明,部分旅客心存僥倖,認為只是帶個零嘴在飛機上就會吃完,但實際上卻帶入境,最好是不要帶上飛機以免觸法。

防檢局:窮盡一切努力宣傳,最高罰款100萬
防檢局新竹分局副分局長林崧表示,已經盡一切努力宣導勿帶肉品入台。下飛機以前,空服員就會幫忙廣播。下飛機後,一路上廊道都有宣導海報和螢幕播放宣導影片。經過發燒篩檢站,消毒毯旁邊和行李轉盤旁也都有宣導告示和棄置箱,旅客若攜帶肉品就要主動申報,或是丟在棄置箱內。

依據最新《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自非洲豬瘟疫區帶肉品入境,第一次罰五萬,第二次五十萬,第三次罰一百萬。我國口蹄疫剛拔針,故自口蹄疫疫區攜帶家畜肉品入境者,第一次罰三萬,第二次三十萬,第三次一百萬。自禽流感疫區攜帶家禽肉品入境者,也是第一次罰三萬,第二次三十萬,第三次一百萬。

罰則對國外旅客也適用,今天這三位中國籍旅客在新法第一天上路就闖關,當場被罰了五萬、五萬、三萬元。防檢局呼籲大家不要以身試法,若不小心攜帶肉品,需到櫃台去主動申報,或是丟在棄置箱,之後會銷毀。



相關憲法條文: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持續成長的生產力和持續成長的破壞性結合;導致毀滅的冒險政策;人的思想、希望與恐懼都屈服於當權者所做的決定。在前所未有的富裕中,卻保留了不幸。」 (Marcuse,2015:31)與過去的美牛案例不同的是,非洲豬瘟的威脅不僅只是來自於出入境,更大的是國內對此問題嚴重性的重視程度。在兩黨惡鬥的現況中,總會看到對豬瘟警告或防疫簡訊的批評、嘲諷,卻不讓那些大眾看到中國現在的慘況。無疫苗可解決、100%的豬隻致死率與經濟慘重損失,仍然有人認為這「跟我沒關係」,認為這種宣導是在「擾民」。國內存在著太多信任著「根本不識自己所認為如此」的九二共識,卻對防疫政策不屑一顧的無知民眾,這才是要如何度過此次難關的最大挑戰。

2018年12月9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11)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 投完才知道錯很大?調查:近5成民眾以為核能是發電主力!  三立 2018/12/06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466790&fbclid=IwAR2B4Xj69ujG_ZwGSU3CeD3SoLSvJTxdFWZNLJ2iyJ26U2qXZcTA9Z6owPQ
內文: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台大風險中心昨(5日)公布調查,台灣有高達82%民眾關心能源政策,但僅32%答對主要發電方式為燃煤,有44%以為是核能,但到去年為止,占比最多的是燃煤39.2%,其次是燃氣的38.6%,再來才是核能的9.3%,及再生能源的4.9%,其餘是燃油、汽電共生及水力發電等。

根據台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分析,這顯示應該重新思考能源等重大政策是否應綁大選,因在每一個執政黨都會被投不信任票情況下,「重大政策這樣翻來翻去,是很大的系統性危機」。

這次公投與能源政策有關的三案均過關,包括禁止深澳電廠、火力發電每年減少1%及以核養綠。台大教授張國暉指出,台灣高達82%民眾關注能源政策發展,「但很令人驚訝的是,大家對於基本能源知識並不是真的很了解」,有44%民眾誤會目前發電主力是核能,只有32%民眾答對是燃煤,更令人驚訝的是,民眾對政府2025年能源目標的再生能源佔20%,不清楚者高達47%,非常不清楚者有10%,僅34%表示清楚。

有網友表示,「我們就是在這樣子對事實有『巨大錯誤認知』的狀況下公投的。佔8-9%發電量的核電,但四成以上民眾認為核電是我們主要發電方式,沒核電就要完蛋了之類」、「整天酸環保團體以肺發電,結果擁核方規劃的燃煤發電比例還比政府規劃的目標還要高」、「公投完沒人想要收核廢料」。

憲法相關條文: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158 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
學及生活智能。

心得評論:
「無知在美國是一門邪教,而且源遠流長。反智像一條綿延不絕的線,蜿蜒貫穿著我們生活中的政治與文化面,至於滋養著這條線的謬誤觀念,則是:民主就等於『我再無知,也可以跟博學的你平起平坐』。」(Nichols,2018:17)在 《專業之死》一書中作者便有提到現代民主國家的一種可怕現象:對專業知識的不重視。而這種現象便來自於網際網路發達後對外界資訊的過度依賴與信任,始得有些重大議題需要的是大家的民意,而非專家的看法。而在台灣的核電議題裡這點更為明顯:許多人會認為核電是非常危險、但也是台灣不可或缺的電力來源。而這種說法的出處不重要、真實的狀況也不重要(反正太專業看不懂),索性就人云亦云、抱持著大家說的一定沒問題的想法去投票,然後之後才「心血來潮」去「GOOGLE」一些相關「不知道是不是對的」知識。危險的地方不在於公投對台灣在成的結果,而是在這一種無知循環的現況中,我們無處可逃。

2018年12月2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10)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最低工資法」草案出爐:消費者指數上漲,最低工資也要提高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9342     (關鍵評論2018/12/01)

內文 :

 受到各界關注的《最低工資法》草案終於出爐,勞動部昨(30)日預告草案,重點內容包括將把消費者物價指數納入「應參採指標」,也就是當消費者物價上漲,最低工資也會跟著提高;以及原規定「原則上每年第3季審議」,改為較具有強制性的「應於每年第3季召開」等。

勞動部目前依照《基本工資審議辦法》,組成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並於每年第3季討論基本工資是否調整,《聯合報》報導,現行的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僅是法規命令,且勞資雙方定調基本工資多淪為「喊價」模式。

今年8月勞動部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時,勞資雙方協商角力9小時,才拍板基本工資讓現行的月薪2.2萬元、時薪140元,從明年元旦起調至月薪2萬3100元、時薪150元,不過勞資雙方對結果都不滿意。未來《最低工資法》完成立法,法律位階將高於現行的審議辦法。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本次立法共有5大重點:
1.由勞動部組成「最低工資審議會」,成員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勞、資各7人,學者4人、政府3人,審議會應定期於每年第3季召開。
2.定明審議會議事規則,採共識決為原則,如無法達成共識,再以多數決方式作成決議。
3.為讓審議機制及調整指標制度化,定明「應參採」及「得參採」指標。
4.設置「研究小組」,依調整指標,就前次最低工資實施後的影響,以及相關數據的變動綜合評估,並提出建議案,以利審議會聚焦討論。
5.為避免產生法律適用空窗期,明定最低工資首次公告實施前,仍然繼續適用原核定的基本工資金額;首次訂定之最低工資並不得低於原基本工資,以確保勞工權益。

另外草案中也明定,行政院收到審議結果後,應該要在20天內核定。如果行政院沒有核定,勞動部必須在30天內,再召開審議會進行審議,並將審議結果送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應予以核定,不得退回。

最低工資「應該」參採什麼指標成焦點
《中央社》報導,外界關注的「應」及「得」參採指標中,「應」參採指標僅有「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得」參採指標則為勞動生產力指數年增率、勞工平均薪資年增率、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國民所得及平均每人所得、國內生產毛額及成本構成之分配比率、躉售物價及民生物價變動狀況、各業產業發展情形及就業狀況、各業勞工工資、家庭收支狀況、最低生活費。

"勞動部官員解釋,「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是勞資雙方最有共識的一項指標,且也是影響勞工生活最大的因子,因此才僅列這一項。"

《中央社》報導,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受訪表示,肯定立法方向,不過目前應參採指標只有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應該更細部的去討論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中,哪些是跟勞工息息相關的。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則認為,目前納入的應及得的參考指標中,應該多加入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低薪標準及17項重要民生物資年增率等,並訂定起始工資。

《中央社》報導,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則表示,目前《最低工資法》草案的參採指標,相信是勞資雙方的最大公約數。

罰則、適用範圍是否要和勞基法脫鉤?
辛炳隆也提出,《最低工資法》沿用《勞基法》的話,還是會有很多人無法受到保障,像是家庭看護工等,未來適用對象應該擴大為有僱傭關係的勞工都納入,但一定要有配套措施,避免低收入戶的家庭會負擔不起外籍看護。

辛炳隆也建議,除了研究小組提供建議案給審議委員會討論外,應該還要讓勞資雙方都可以提出各自版本,供審議委員會討論。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也認為,現在台灣勞動多元化,《最低工資法》應該可以考慮擴大為有提供勞務者都適用,以保障所有勞工。

邱駿彥還建議,違反罰則除了依照《勞基法》裁處外,應該也可以增加查稅等,這樣對於雇主的威嚇力,會比《勞基法》納入刑責等都還要大。

戴國榮也表示,草案中也應明定,如果出現爭議雇主需負舉證責任,並建立勞工即時領取差額的機制,讓勞工可以不需要經過勞資調解等程序,就可以拿到少給的工資。另外《最低工資法》的罰則應該額外訂定,而非綁著《勞基法》會比較好。還有草案中應明定月薪及時薪不得脫鉤,保障勞工權益。

"由於過去時常聽到資方集體退席杯葛基本工資審議,邱駿彥建議《最低工資法》中應該要有相關的處理程序,例如資方拒絕出席,勞動部有權更換委員。邱駿彥也表示,審議委員應該也要賦予研究如何提升一般勞工薪資水準的任務,這對提升國內薪資水平,相信會有更大幫助。"

至於代表資方的全國商業總會副理事長許舒博,日前則對《聯合報》表示,今年8月才調漲過一次最低薪資,在這個時間點又要預告最低工資法草案,對企業來說是「雪上加霜」。

他認為,基本工資不是不能調,但要有配套措施,政府不能只想提高勞工所得.也要思考如何增加企業所得,或是祭出獎勵措施,否則無形中企業不斷增加成本,「若活不下去,哪來的勞工?」,呼籲政府三思。

目前草案預告期60天,外界如果有相關意見,可在2019年1月29日前提供給勞動部。勞動部也推出懶人包解答民眾疑問。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154 條  勞資雙方應本協調合作原則,發展生產事業。勞資糾紛之調解與仲裁,以
法律定之。
勞動基準法相關條文:
第 1 條 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
濟發展,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心得評論:勞資議題一直是台灣、甚至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下的一大問題,其彰顯了福利國原則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對資方而言,如何用更少的成本發展是他們的重點;對勞工而言,讓自己的薪資更符合工作效益才是他們所希望的。而新的《最低工資法》成案後,勞工的權益或許會更受到關注,但對企業造成的損失要要從何彌補?資本主義社會最悲哀的層面不是勞工受到剝削,而是資方的考量只剩下自己利益。而如同文末所提,若不想辦法挽留企業放任其出走,對台灣勞工的傷害也不容小覷,這也是政府需要去考量的一大層面。

2018年11月25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9)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愛家公投」將修法,平權公投團隊:哭也沒關係,但好好照顧自己 2018/11/25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8878

內文:

10個公投案昨(24)日結束投票,反對同性婚姻、同志教育的「愛家公投」3案都通過,支持同志婚姻、強調性平教育的「平權公投」則都未通過。推動愛家公投的「幸福盟」表示將組成修法小組,行政院也表示,會依照公投結果提出「同性專法」草案。公投失敗的「平權公投」團隊則表示,將檢視可疑的開票狀況,也安慰支持婚姻平權的朋友,「如果有眼淚,那也沒關係」、「好好照顧自己」。
九合一大選和公投案昨日結束投票,這次10個公投案中,有5案與性別相關,分別是「下一代幸福聯盟」(簡稱「幸福盟」)提出的10、11、12案,和「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推出的第14、15案。
「幸福盟」提出的3案分別代表「民法只保障異性戀婚姻」、「反對國中、小同志教育」、「同性伴侶用專法」,3案全數通過(通稱「愛家公投」)。而「伴侶盟」所推動的2案,分別代表「同性婚姻入民法」、「加強性平教育」,2案都沒有通過(通稱「平權公投」)。
伴侶盟:將檢視可疑的開票,評估是否有後續行動
今日凌晨,公投失敗的伴侶盟發出3點聲明:
伴侶盟表示,第一,同志群體展現前所未有的團結與勇氣,用生命與愛,贏得超過300萬人支持。伴侶盟強調,「這一次,雖然形式上票數未能超越反同者,但我們不會放棄持續的教育與行動;環境會進步,愛的邊界會拓寬,未來台灣終將還給同志群體一份正義。」
第二點,伴侶盟呼籲行政院,遵循大法官釋字第748號意旨,提出足已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的草案。伴侶盟解釋,大法官之所以決定釋憲,正是要避免同志因為居於人口中之少數以及社會歧視,難以透過通常的民主程序得到應有的立法保障。
伴侶盟也指責,執政黨意志薄弱,使同志落入「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難堪處境,除了嚴正譴責執政黨,也鄭重呼籲執政黨切勿根據一個對手作弊、選務不公的公投結果,冒險提出違背大法官諭示的草案。伴侶盟更強調,本次公投與婚姻平權有關的部分(第10案、第12案)僅是立法原則的創制,其結果不能凌駕憲法。
第三,伴侶盟表譴責,「假愛家真歧視」的反同陣營一再濫用民主機制、踐踏壓縮台灣社會理性思辨的空間,使台灣多年來在民主進程上的血汗努力,嚴重倒退。伴侶盟批評,反同宗教組織在公投連署期間,使出各種手段,包括製造假新聞、違法連署事件、成立「假的」反對意見辦公室。投票日更公然違法拉票,只為了阻擋同志合法結婚。
最後,伴侶盟宣示,「我們不會退卻!所有支持同志平權的力量,經此一役,必將更加團結,我們誓言用愛對抗恨、用智慧粉碎謊言,繼續前行,直到平權實現!」
伴侶盟也在臉書表示,收到不少自主監票的朋友,傳來可疑的開票錄影。伴侶盟將檢視這些錄影,評估是否採取後續行動。《關鍵評論網》記者在公投前採訪伴侶盟時,伴侶盟表示,早在今年4月,愛家公投提出三項公投案後,伴侶盟律師團就以公投案違反平等權,提起訴願,如果愛家公投通過,伴侶盟會繼續進行行政訴訟。
平權公投粉絲專頁:好好照顧自己,如果有眼淚,也沒關係
挺同藝人昨晚紛紛在臉書發文打氣,包括歌后張惠妹、蔡依林,影星舒淇、香港女歌手何韻詩等人,皆透過文字表達關心、打氣。
歌手張惠妹透過粉絲團發文寫道:「愛,沒有輸贏。明天起,我們還是要繼續......多難都要走下去。」歌手蔡依林面對公投結果直言:「說不失望沮喪,是騙人的!」她表示,不管反對的聲浪有多大,偏見的厚牆有多難敲破,「我們仍是值得被愛的」。文章在發出2小時內就突破5萬按讚數。
歌手田馥甄(Hebe)與好姊妹陳嘉樺(Ella)也雙雙發文打氣。Hebe說:「我們依然在努力,未來也請繼續努力!」Ella則喊話:「我們希望的是,大家能打從心底的愛每個人,一起生活在一個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相尊重的美好世界。」要大家繼續努力加油,並用文字寫下Big Hug送暖。
24日晚間,「平權公投」團隊,也在粉絲專頁安慰所有支持平權公投的民眾,「好好照顧自己,好好照顧自己身邊的人。去關心他,告訴他沒關係,讓他知道你愛他,讓他知道世界並沒有遺棄他。」「如果有眼淚,那也是沒關係的。堅強是明天的事,今天我們可以一起軟弱。」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也在臉書發布一支影片,由一群支持平權公投的家長向所有支持者喊話,「孩子們,你們沒有錯,不要為了別人做的錯事而傷心,這些人會老,你們會活著,你們會長大,你一定要相信這一點。」
愛家公投團隊將成立「修法小組」
而這次在公投中大獲全勝的幸福盟25日凌晨約0點左右也發布新聞稿表示,感謝從連署提案到投票階段的每一位愛家夥伴。呼籲未來政府在修訂相關法律及制定國中小課程時,應絕對依照此次公投結果來執行。
  1. 婚姻的定義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2. 不應對國中小學生實施同志教育。
  3. 訂定同性家屬性質的「同性共同生活法」(非婚姻)
幸福盟表示,他們將成立「修法小組」,將用最快的速度將草案送進立法院,期盼立法委員看見民意的所在(公投的結果也反應人民對大法官748釋憲案的反對),盡速修法。
幸福盟也針對九合一選舉表示,今晚有許多支持愛家公投的候選人當選,幸福盟也恭喜所有當選的候選人,期盼所有當選的縣市長、議員,重視家庭及下一代的教育,推動「家庭主流化」。

強調,幸福盟強調,他們絕對不是「反同」,在推動愛家公投的過程中不同意見有許多對話的機會,幸福盟都將之視為成熟社會進行的溝通,希望未來大家能更有共識,共同建立一個和諧的社會。
《蘋果日報》報導,而同樣反對同性婚姻的「台灣宗教團體愛護家庭大聯盟」(簡稱「護家盟」)昨日發表聲明,護家盟秘書長張守一說,由於〈大法官748號釋憲〉結論是必須給同性關係立法,幸福盟才退而求其次,提出「專法」公投12號案,但是他認為,釋憲本身就是錯的,本質上就不應該接受。
護家盟說,未來如果執政黨仍執意為同性關係立法,人民應該集體站出來反對,如果民意夠強,則釋憲的效力也可以無法施行。雖然兩年自動生效,但是沒有法律內容,頂多戶政合法登記,讓原本同性註記的備註欄位成為合法,婚姻相關的內容,未必同等準用或適用。
行政院:將依《公投法》提出專法草案
《中央社》報導,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則表示,依照公投結果,是要用專法保障同性婚姻,行政院將依照《公投法》第30條規定,相關部會3個月內提出保障同性婚姻的專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
Kolas表示,依公投法規定,政院將草案送交立法院之後,立法院需在下個會期休會前完成審議程序。但立法院是否會通過專法、立法委員自提版本,或是仍有委員提案修民法,這屬於立委職權,政院予以尊重。
在性平教育方面,Kolas說,將請教育部重新審視相關內容。
《中央社》報導,而司法院受訪時強調,立法機關必須尊重公投結果,並採納為立法、修法方向,但無論公投結果如何,仍然不能違背憲法及大法官會議解釋。
由於台灣是亞洲第一個有可能讓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地方,台灣的同志婚姻公投狀況,各國媒體也都在關注。《中央社》報導,昨日公投結果出爐後,英國廣播公司(BBC)就報導指出,指出,儘管台灣政府曾表示公投結果不會影響大法官釋憲決定,但預料政府將會在不修改民法的情況下,另立專法。然而,同志平權團體憂心,最終的立法結果將會更弱,其中一項可能性是:同志伴侶將能獲得法律保障,但無法結婚。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心得評論:
儘管大法官釋憲結果為性別平權之婚姻自由,但這次投票也顯示出台灣尚未接受這項價值觀的人仍不在多數。不過考慮到這次投票的特異性(選舉綁十項公投),也很難讓人不去質疑中選會的客觀性:投票時間是否過少?為何上有人在排隊等投票時便已開票?而問題是否具誘導性?儘管如此,仍舊無法改變公投的最終結果,如同台北市長選舉即使差距甚微也是民意的體現。而持之以恆追蹤並關注這議題,尊重多數、包容少數而非歧視、謾罵的態度,才是良好公民德性的體現。

2018年11月18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8)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 吳敦義暗喻陳菊「母豬」 黃偉哲:仇恨言論不該縱容 (2018/11/17)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1117/1468326/

內文:
國民黨主席吳敦義到高雄參加雲林同鄉會時,用台語暗喻總統府祕書長陳菊是一隻大母豬,引發爭議。民進黨台南市長候選人黃偉哲說,台灣的民主政治,不應該再繼續被踐踏,仇恨的言論,不應該再被縱容橫行。網友們則感謝吳敦義這位豬隊友助攻陳其邁,甚至有人直指吳敦義的言行是不想讓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

「花媽加油!」黃偉哲說,這些日子以來,看到恣意言詞霸凌抹黑的行為,傷害許多無辜善良的人。台灣的民主政治,不應該再繼續被踐踏;仇恨的言論,不應該再被縱容橫行。

黃偉哲說,陳菊(花媽)秘書長,是一位溫暖的民主前輩,昨天還收到她親自幫我拜票的錄音,內心十分感動。花媽一直是提攜後進的大姊,為台灣民主改革,無私奉獻心力。感謝花媽,花媽加油!


許多台南市民在黃偉哲的臉書發文下留言,「我看吳敦義是不想讓韓國瑜當高雄市長」、「我看國民黨已經選舉選到無步了,連他們的黨主席都口出惡言了!」、「白賊義你老婆是什麼豬」、「他是在愛河潛水白賊七市長」,眾人一面倒地挺陳菊。直呼感謝吳敦義這位豬隊友。(辛啟松/台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心得評論: 言論自由並不意味能為所欲為的口無遮攔,在政壇這類公眾場合更是如此。猶如柯文哲日前稱台灣女性不化妝就出門嚇人的歧視性言論,吳敦義不只是引發了人身攻擊,更有性別歧視的疑義。這無疑會為整個黨帶來負面形象,然而有另一個現象是台灣人民對政治的態度:一種對公共事務毫不在意、卻能對偶發性的議題發起公審的正義。如果說一個政治人物要為他的失言負責,在網路上謾罵、批評甚至做出更甚人身攻擊的網友又如何?我們理解仇恨言論與偏頗立場,卻做出了那些我們所批判的行為並視為理所當然,那我們又要以什麼立場、什麼道理去要求檯面上的"政客"做出我們都做不到的行為呢?

2018年11月11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7)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蜂蜜檸檬」瞬間爆紅 網友總結北市辯論「他」是焦點   (李育道 報導 2018/11/10)
https://news.tvbs.com.tw/life/1026749

內文:
由公視舉辦的台北市長選舉辯論今天(10日)下午1時登場,5名候選人中,無黨籍的候選人吳蕚洋在第一階段、總結時,屢屢推銷養生飲品「蜂蜜檸檬水」,甚至高唱「愛江山更愛美人」作為總結,意外引起鄉民關注、討論。

吳蕚洋在最後階段總結時談及兩岸關係問題時說,不管統一或是獨立,都應該和對岸談判,而談判要站在對方有利的角度,這是行銷學、廣告學、心理學都有教過的方法,不過目前要先維持彼此良好關係,讓談判的大門永遠開著,至於何時去談要等待時間,先維持現狀一陣子,等老天安排。

吳萼洋話鋒一轉,突然推銷蜂蜜檸檬水,強調會推廣是因不捨眾生之苦,對健康很有幫助,至於營養師的說法是因他們不懂蜂蜜水的神奇,身為人要先將身體顧好,不是靠醫生而要靠自己,有健康才有快樂,最後唱「愛江山更愛美人」結束結論。

事實上,早在辯論會前,吳萼洋就曾受訪表示:「參選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了推廣蜂蜜檸檬」他更直接說,蜂蜜檸檬是人間功能性最強的食物。

也因為如此無厘頭的辯論會,導致蜂蜜檸檬忽然爆紅,一堆人都在網路上談蜂蜜檸檬,笑稱「看得我等一下就要去買了」、「下次各家廠商都要參選了 200萬很值得啊」、「一個下午全台北蜂蜜檸檬銷售破200萬」、「真心覺得吳萼洋lQ很高,自信很足」、「等等就去買一杯蜂蜜檸檬」、「買杯蜂蜜檸檬壓壓驚」。

此外也有鄉民將今日5位台北市長辯論重點總結,認為無黨籍市長參選人李錫錕,不改師長特色「心靈成長找我」台北市長柯文哲逐一發表政見「我的政策是abcdefghijklmon...」再指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姚文智、國民黨候選人丁守中從第一階段就猛轟柯P「柯文哲說謊!讓大家失望!」無黨籍的台北市長候選人吳蕚洋喝蜂蜜檸檬改善體質,大推養生飲品。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118 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第 129 條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
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第 13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
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心得評論:
「挖苦諷刺、憤世嫉俗、倦怠冷漠、懷疑一切權威、懷疑所有的行為限制。遇到不快,傾向以冷言冷語的方式回應;卻沒有野心,去超越診斷、超越嘲弄,找到突破的契機。它已經成為我們的語言,我們深陷其中,不曾察覺這只是一種觀點,只是諸多觀看的可能方式之一。」(Thompson,2018)這正是目前台灣公民對政治的可悲現況:候選人的政見不再是選民想看到的,而是想看到辯論會中的「爆點」:選民會透過這次台北辯論會知道蜂蜜檸檬、16*16=196等新流行迷因,但又有多少人真正關心這次選舉對未來四年的影響?候選人的不用心、媒體的炒作、公民的不當一回事,彷彿成了政治現況的虛無主義一般毫無意義,任憑大眾氣氛投下自己覺得沒有差別的一票,然後怨嘆政府的不作為。我們並非向雅典城邦的投票制度一樣投完票就好像沒這回事一樣,而是要去檢視、監督任內的行動與實質功績。選舉、罷免權不只是一種公民應得的權利,更是一種能落實制衡政府並使其發揮效用的民主精神。

2018年11月4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6)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題目:日本將修法增「外籍藍領簽證」為解勞動人口不足 社會憂變開放移民
(關鍵評論,李修慧,11/02)
https://hk.thenewslens.com/article/107443 
內文:
(中央社)日本政府2日通過修法草案,擬開放14個業種外國勞工取得居留資格,盼明年正式上路解決人手不足問題;但政策重大轉變可能為日本社會帶來巨大變化,朝野都有人持慎重態度。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日本政府內閣會議今天通過《出入國管理法》修正草案,這次修正重點在於放寬過去無法取得居留資格的外國勞工限制。


修正草案接下來將送到眾議院審議,日本政府與執政黨將修法視為重要法案之一,希望能在這個會期審議通過,以便2019年4月能施行;但在野黨認為未經詳細討論不應倉促上路,要求在國會進行充分審議。

Q1:目前有多少外國人在日本工作?
《工商時報》報導,這4、5年來,日本的外國勞工大幅增加,尤其是較難招募到日本勞工的建設、警備業等,日本厚生勞動省統計,2017年10月外籍勞工人數為127萬8,670人,較前1年增加了19萬4,901人,成長幅度為18%。

以國籍來看,在日本的外籍勞工當中以中國人為最多,佔29%,第2是越南,佔19%,其次是菲律賓、巴西等。以產業來區分,製造業佔了30%,達38萬5997人。

《商業周刊》報導,2017年也有8300名台灣人在日本工作,雖然人數遠低於取得永久居留權的2萬821人和留學的9551人,但工作者的成長幅度卻是所有類別中最高的,2014年成長率分別是33%、30%、28%,連續三年成長近30%。

Q2:為什麼要開放外勞?
《工商時報》報導,2000年到2016年,日本勞動人口減少397萬人,雖然293萬老年人和10萬名女性加入勞動市場,彌補了80%的缺口。但根據日本國家人口和社會保障研究所的數據,預計2025年將再減少270萬勞工,屆時老年人和婦女將無法彌補這一缺口。

(中央社)這次修法主要是回應經濟界期待,希望透過增設「特定技能」的居留資格,開放外國勞工到日本工作。

日本法務大臣山下貴司在內閣會議後的記者會上說,目前人手不足的問題相當嚴重,所以修法是「重要且是當務之急」;為了讓修法早日上路,他會仔細進行說明。

但日本目前僅限大學教授等高度專門人才取得日本的工作居留資格,修法將讓一般單純的外國勞工也能取得居留資格,可說是政策一大轉變。

Q3:修法主要內容是什麼?
這次修法增設2種「特定技能」居留資格,分別為「特定技能1號」和「特定技能2號」。

前者是具備相當程度知識或經驗技能的外國勞工,只要完成最長5年的技能實習,或技能及日語能力測驗通過,就能取得這項資格。居留期間合計最長為5年,但不能攜家帶眷。

外國勞工如果通過更高級測驗且擁有熟練技能,日本政府將給予「特定技能2號」居留資格;這項居留資格每1到3年可更新一次,不限次數,可攜家帶眷。

Q4:哪些行業開放外勞?
企業如果已經提升生產力,並盡可能進用日本女性及高齡者勞工,仍面臨人手不足,便可以申請上述2種類別的外國勞工。

但僅限以下14個領域的行業:照護業、大樓清潔業、產業機械製造業、電氣電子機器相關產業、建設業、造船及船用工業、汽車維修、航空業、住宿業、農業、漁業、飲食產品製造業及外食業等。

Q5:對外勞有哪些保障?
《絕望工廠 日本》一書介紹,2008年,日本政府大肆開放留學生以來,就有許多人以打著「留學打工賺大錢」的廣告吸引外籍人士,然而,日本政府規定留學生的打工時數「一週不得超過28小時」,儘管日本人手不足,完全不懂日文的留學生能從事的工作還是有限,全都是日本人不想做的底層工作,薪資水準也最低,加上日本消費水準高,留學生很難存錢。

《工商時報》報導,有的日本企業為了雇用更多的外國實習生,會設法巧立名目,讓他們以學習技能等理由來變相工作,造成這些外國實習生必須忍受低薪、工時長等惡劣的工作環境和待遇,長期積累不滿之下,對日本開始產生反感,甚至引發社會問題。

《共同網》報導,這次的法案也規定外勞與日本人必須同工同酬,並允許在不同領域中跳槽。尤其是雇用「特定技能1號」外國人的公司,必須制定相關計畫,提供外籍勞工住所和日語教育等。

Q6:將開放多少外勞?
(中央社)目前還不清楚開放外勞的規模會到什麼程度,日本政府預定待修法通過後,開始制訂具體的業種及測驗。由於執政黨要求政府明確表示開放規模,所以政府正在加速估算,並在臨時國會中提出概略規模數字。

Q7:修法為什麼引發憂慮?
擁有「特定技能2號」的外國勞工透過不斷地更新居留資格,就能合法長期居留日本工作;而日本目前取得永久居留權的要件之一,就是在日本住滿10年,特定技能2號等於為取得永久居留權開了另一道門。

日本政府一直以來嚴格限制外國勞工,做法一旦轉變,將可能對日本社會產生相當大的變化,朝野陣營都有不少人持慎重態度。

日本政府堅稱這項新的居留資格並非移民政策,現在連執政黨內都有人開始質疑,真的能說不是移民政策嗎?在野黨批評政府在討論修法過於草率,並質疑政府所謂「不是移民政策」的態度。

日本政府顧及執政黨內對修法抱持慎重立場的人士想法,在修法中加入檢討條款,只要人手足夠,這項居留資格就會停止核發,並在修法上路3年後進行制度修正。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141 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
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擁有較多資源與較高權力者,往往會以本身的價值觀去評斷其他族群的文化,這樣就形成了「文化歧視」,並且給予不公平的對待」(黃益中,2015:79)不只是在日本,外勞也是在台灣應被重視但仍未被重視的一大議題。政府為了鼓勵並推動資方的生產力而大量引進外勞,但卻不加保障其應得之權利(薪資、工時等),雇主也時常對外勞有不平等、甚至讓其做出超越工作的事物:包含限制其人身自由、沒收手機、強迫幫忙家中瑣碎事務或農活等。外國移工又在台灣人生地不熟,也不知曉申訴管道而只能選擇隱忍。而日本的這項改革有許多對外勞的保障:提供住所與教育、符合條件便有攜帶眷屬的權益等。這些基本權益在台灣時常被雇主忽視。然而,政府推動外勞大量引進也有其缺失:讓資方認為較低廉的人事成本習慣化,也有可能造成本土失業人口增加,因此相關配套措施仍須持需研擬。


2018年10月28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5)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 黃士修向反核方下戰帖辯論 黃國昌同意了  2018/10/26 19:37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026/1454756/?fbclid=IwAR1o0LUciN_E5IrPyfMYU3xcrJ9XbCVrOiLfB-k4kyCUCLW4YPwLLHYhgl4

內文:
以核養綠公投補件之後,前日確定通過連署門檻,將與年底大選合併舉行,依法得與反方舉行5次電視電論會。公投領銜人、 「核能謠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開始積極備戰,不斷邀請反核方代表參加辯論,今向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下戰帖,寄出邀請函,希望黃國昌以及綠委陳曼麗擔任公投辯論的反方辯士。黃國昌對此表示,會上場辯論。

依據中選會流程規劃及規定,11月將舉辦至少5場的公投正、反方電視意見發表會,由提案領銜人擔任正方,立法院、行政院或經許可設立辦事處的反對意見者擔任反方,分別推薦代表參加。以核養綠公告成案後,黃士修隔日就向行政院公開點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副秘書長洪申翰、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鄭亦麟,邀請他們擔任反方辯士,今再邀請黃國昌與陳曼麗參加。

黃士修提到,久聞黃國昌素有「國師」、「戰神」之名,以堅決台獨為己任,卻同時反核,將國家能源安全置於敵手,此矛盾邏輯,勘為飯盒表率;陳曼麗曾擔任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多屆董事長,於反核運動中無役不與,更積極舉辦「太陽公公來煮飯」、「公民服社量測地圖」等宣導活動,應該足以擔此重任。黃士修說,希望立法院能推薦黃、陳二人擔任反方辯士,以彰顯反核運動30年來的貢獻,以及其不避戰、不畏戰的決心。

按照中選會規劃,以核養綠公投辯論會將在11月4、7、12、16、21日舉行,依序由民視、台視、中視、公視、華視轉播。(林惟崧/台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142 條  國民經濟應以民生主義為基本原則,實施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以謀國計
民生之均足。

心得評論:一個民主社會最大的特質,便是在於人民能直接地向執政者提意見並造成影響。核電議題在國內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忽視的政治事件:在便宜的電力與安全的生活中做出權衡。黃士修與黃國昌之間的辯論則是能讓全體國民更了解核電的利與弊-揭開過去大家不理解也不願主動去理解的背後資訊,而這正是一個健全民主國家中民意交換的事件之一。

2018年10月21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4)


班級:社三B
姓名:陳偉華
學號:05115254

標題:基督教長老性騷女助理 妻竟稱:妳應這樣被對待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021/1450090/

內文:
台北某公司羅姓負責人是基督長老教會長老,卻在2年前因強抱女助理,讓她的胸部緊貼自己的胸膛,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月。女助理不滿羅男堅不認錯,還跟妻子一同狡辯「那是關心」,於是將羅男的惡行惡狀寫成明信片,寄到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羅男得知氣得提自訴女助理涉嫌加重誹謗等罪。但士林地院認為,女助理寫的是事實陳述,因此判女助理無罪。

羅男是台北市內湖區某公司負責人,妻子也在公司上班,兩人都是基督教徒,羅男還是基督長老教會的長老,他要求公司員工上班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在會議室集合一起晨禱,唱詩歌、讀聖經章節。

但公司女助理控訴,2016年9月間,她獨自在茶水間切水梨時,羅男走進茶水間與她攀談,卻趁機從正面用力擁抱她,還把她的胸部緊貼著他自己胸膛擠壓。盡管羅男不認罪,但最後仍被士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個月,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

女助理因為不甘受辱,於是在性騷擾案偵查期間,將受害經過,寫成明信片寄到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她在明信片中寫道:「……一直處心積慮對我性騷擾,至少有8 次,所作所為令人髮指!事後你跟羅太竟然狡辯說那是『關心』的舉動,羅太還說:『因為妳太特別,妳應該這樣被對待!』...,沒想到出庭時你還是死不認罪,甚至還出口汙衊我,一點悔意都沒有!你們那麼高調的說自己是基督徒,公司每天都在晨禱,但…你們的心裡真的有上帝嗎?!這就是基督徒的好行為嗎?虧你還是長老,根本就是說一套、做一套!…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我要看你有什麼下場?」。

羅男認為,女助理寄明信片,還用粉紅色螢光筆特別加註標示「因為妳太特別,妳應該這樣被對待!」、「士林地檢署於106 年11月14日以『強制猥褻罪』將你起訴」、「你們那麼高調的說自己是基督徒」、「你們的心裡真的有上帝嗎」等文字,是意圖散布謠言,毀損他的名譽,因此向士林地院自訴女助理涉嫌加重誹謗罪。

之後羅男又認為,女助理明信片中寫著:「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我要看你有什麼下場?」,讓他心生畏懼,再加告女助理涉犯恐嚇罪。

女助理稱,她寫明信片是表達意見,因為羅男確實對她性騷擾,她有錄音檔可以證明,羅男妻子確實也有對她說「因為你太特別,你應該這樣被對待!」,她認為羅男和妻子稱基督徒要過聖潔的生活,怎麼可以摸她的身體,「只要想到那天被他擠壓胸部,就覺得很噁心,在路上看到白頭髮的男人都會有恐懼感,心理承受極大創傷,還須靠藥物治療」。

女助理說,她也是虔誠教徒,羅男既然擁有「長老」職位,就更該小心言行舉止,明信片中寫的「隱藏的事沒有不顯露出來的」是聖經裡的章節,講有做過的事情會被發現,意思是她認為羅男逃不過法律的制裁,她絕對沒有恐嚇的意思,「反而是先前羅姓長老曾向性騷擾案法官提出我寄的明信片,揚言提起妨害名譽告訴,企圖威脅我與他達成和解」。

士林地院法官審理認為,羅姓長老確實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判刑3月,女助理提出的錄音檔,也證實羅妻曾對她說,「因為你太特別,你應該這樣被對待!」,因此認定女助理控訴羅男對她性騷擾,且堅不認罪等情節,都是事實。

法官認為,女助理是虔誠基督教徒,受害後罹患創傷後症候群,案發後已被解雇,又在刑事性騷擾案件開庭時,遭受羅男揶揄女助理是和與其他員工相處不合才遭解雇,甚至強硬嗆聲「沒有的事情,我不願意和解」等言語刺激,才會寄明信片表達對於羅男的不滿。

法官認為,女助理所寫的明信片內容都是事實陳述,且與公共利益相關,並無虛構、杜撰事實的情況,而女助理對羅男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刑等事實,做出意見表達,也屬於言論自由保障範疇。

至於羅男控告女助理恐嚇部分,法官認為,若羅男真因明信片內容,而心生畏懼,就應該在當時立即提出恐嚇告訴,但羅男卻是事後追告,因此判女助理無罪,全案仍可上訴。(顏凡裴/台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3 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
在這樣一個理應要是男女平權的社會中,過往父權體制下公共場合裡的男性威壓已不復存在。然而許多傳統思想下的男性無法透過這種已經被視為是落伍的思想滿足自己的慾望,便透過各種仍然是不合法的管道來性騷擾甚至是侵害:利害關係裡暗中施壓、宗教解釋合理化騷擾行為、權力結構不平等被迫隱忍甚至是言語與肢體暴力。當嫌犯在施行這些在旁人看來明明就不合理的行為時,他們會試圖自己去合理化自己的行動,彷彿法律與道德的解釋權皆是自己所擁有。而一個令然難以接受的事實便是"仍有教化之可能",這是許多判決時沒有站在犯案立場所想到的:連法律都不尊重的犯人,會因為口頭的懺悔就改過向善嗎?不去重視動機來源而就表面所見評判,正是在法治國家中公民素養的悲劇,也是教育失敗帶來的後果。

2018年10月14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 (3)

姓名:陳偉華
系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美國59%青少年曾通報線上霸凌,Instagram用AI找出可能事件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5834

內文
隨著網路霸凌問題日益受到關注,擁有10億用戶、全球最大的照片分享社群Instagram今(10)日宣布,將透過人工智慧掃描照片和文字,來審查不當內容,為對抗網路霸凌增添更多利器。

《中央社》報導,才剛剛上任不久的Instagram新任執行長莫瑟里(Adam Mosseri)表示,他們利用人工智慧來偵測霸凌徵兆,接著讓管理人員審查進行最後定奪。

莫瑟里表示,「這項改變將有助我們確認並大幅移除更多霸凌內容。由於許多曾遭霸凌或目睹相關情事的人並未通報,因此這是至關重要的下一步。」

《Unwire.pro》報導,這個新功能是繼去年Instagram在留言過濾器中使用機器學習AI技術,找出「冒犯言語」以進行封鎖之後,再一次打擊網路霸凌行為。Instagram 表示,這個功能將會在未來幾星期正式推出,時間上剛好配合在英國和美國舉辦的反欺凌宣傳週。

"這個功能可以直接掃描照片,例如如果照片中有一人明顯比較處於負面狀態,則很可能是在霸凌事件之中,不過Instagram方面並未有詳細解釋分析的基準,Instagram也承認這個技術雖然可以在大規模應用時節省資源,但面對真實的情況,仍然未能完全掌握,因此最後仍然需要有「真人管理員」去作最後檢查,而非全權讓系統作出決定。"

《Wired》報導,該工具除了可以掃描照片外,也包括文字,包括「攻擊一個人的外表或性格,以及對一個人的健康威脅」。在幾個月前Instagram曾經擴展其攻擊性評論過濾器,以自動刪除針對個人用戶的攻擊或威脅的評論。從今天開始,Instagram還會將該功能擴展到直播,自動隱藏不當的留言。

除了過濾器之外,Instagram還推出了一種新的「善良相機」效果,它在自拍模式下會用愛心填滿螢幕,並邀請用戶標記支持的朋友,讓用戶使用愛心圖樣或用各國語言寫下「友善」(kindness)文字,「雖然制止惡霸很重要,但我們還必須做更多的事情來慶祝並激發Instagram上的善意」莫瑟里如此表示。

《GlobeNews》報導,Instagram的發言人David Troya-Alvarez則補充,Instagram已經使用人工智慧的自動化技術,來阻止垃圾郵件攻擊,色情內容和恐怖主義內容。「我們將繼續仔細研究其他使用自動化的方法。」

網路霸凌在青少年越來越普遍,臉書也推反霸凌工具
《中央社》報導,根據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9月公布的調查結果,過半數美國青少年說自己曾淪為線上騷擾或霸凌的受害者,其中最常見的是留言侮辱。研究顯示,59%的美國青少年曾通報線上霸凌,63%的人說,在他們這個年齡層,這是個嚴重問題。


Instagram的母公司臉書(Facebook)先前也同樣推出反騷擾措施,主要是有鑒於調查顯示,遭遇網路霸凌的年輕受害者認為,社群媒體公司在對抗這項問題方面做的不夠多。

莫瑟里說:「線上霸凌的情況很複雜,我們知道自己要做的還很多,以進一步限制霸凌和在Instagram散播良善氛圍。」

《 iThome》報導,臉書上週(2日)才剛剛宣布一項新的反霸凌工具,這項新工具會出現在貼文選單中,允許使用者一次隱藏或刪除多個留言,該功能將率先出現在桌面版與Android版的臉書app,未來幾周即會擴張到iOS版上,還更新了上訴功能。

此外,為了那些可能因壓力或其它原因而不自行檢舉霸凌事件的用戶,臉書則允許用戶的親友代為檢舉,臉書將會把檢舉人匿名化,再檢查該貼文是否違反了臉書的《社群守則》(Community Standards)。

現在不管是檢舉裸露照片或仇恨言論,被檢舉人都有上訴的權利,臉書將把此一權利延伸到霸凌或騷擾的內容上,倘若使用者的內容因涉及霸凌或騷擾而遭臉書移除,未來可提出上訴要求臉書重審,同樣地,若所檢舉的霸凌或騷擾內容未能被撤下,檢舉人也能要求重新審核。

臉書已與耶魯大學的情緒智能中心共同創立了「霸凌防制中心」,以協助青少年、家長或教育工作者以正確的心態來面對並處理霸凌問題。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
對於網路霸凌這方面的議題已經有很多相關文獻,然而這篇新聞透露出一個現代科技的議題:透過AI審核網路霸凌。社群網絡隨著新世代對現代科技的依賴使用率逐漸增加,而我路上的衝突與霸凌現象也不曾減少。或許這種新的AI技術能在很大程度上遏止甚至避免霸凌的發生,也有真人管理員從中審查。但另一方面也呈現我們對於科技的依賴性越來越高:我們不再去找出霸凌最核心的問題並且加以預防,過往的經驗使我們對人性交流中產生的惡性關係逐漸麻木。現在人們只希望去解決問題,而AI技術則是能有效提升解決表面上霸凌狀況的方法。然而值得令人反思的問題是,我們會不會再深入解決霸凌問題的同時,逐漸忽略霸凌的本質與來源?59%的美國青少年說過自己有相關的經驗,根本原因是什麼是能從數據上顯示出來的嗎?我們的思維是否逐漸偏往解決問題的單向度思考呢?網路規範甚至是現實人際連帶的意涵,或許這正是台灣基礎教育缺少的部分吧。

2018年10月7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2)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日本媒體調查「關西機場」事件,指台灣面臨「假新聞危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05576  李秉芳,關鍵評論

【內文】
日本「關西國際機場」上月遭強颱燕子重創後關閉,上千名旅客受困,日本媒體紛紛在滿月時推出相關報導,《讀賣新聞》則在4日以「假新聞動搖台灣」為題,大篇幅報導了當時在網路上盛傳的「中國領事館派車到機場接中國旅客」但後來證實是子虛無有的假消息,卻被認為可能間接造成了台灣駐日本大阪代表蘇啟誠自殺的悲劇。

《蘋果日報》報導,《讀賣新聞》指出,中國成立了「對台工作小組」,利用台灣媒體競相爭取網路新聞點閱率,只愛關注吸引人的話題,疲勞式連環報導相關新聞等作法,訂下有組織散布假新聞的方針,來動搖台灣政府;旅日作家劉黎兒投書《新頭殼》指出,小組的工作方法是以身邊生活問題來散播假新聞,如果能成功讓台灣媒體轉載的話有獎金可拿。 

像是這次關西機場事件就很有殺傷力,在日本雅虎新聞等地方,可以看到許多留言都對假新聞殺人事件感慨良多,除了自我提醒不要上中國當外,也反省日本官方如果能早一點主動發佈澄清,或許就不會發生外交代表自殺的悲劇,亦即關西機場應積極說明從機場將受困外國旅客載走的,並非中國領事館調度的巴士,而是關西機場的巴士,關西機場並沒有特別優待中國遊客。 

《中央社》報導,日本媒體也整理出台灣最近3件假新聞事件:

關西機場事件,台灣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自殺。
香蕉豐收導致價格崩盤,卻是使用2007年的舊照片。
蔡英文總統到中南部視察淹水災情搭裝甲車,下令士兵可隨時射擊,將人民當成敵人,但事實上士兵和裝甲車並沒有武裝,因災區水患還未退去,所以總統搭乘距地面較高的裝甲車勘災。
這些假新聞及網路上留言,被未求證的台灣媒體與社群網站廣為引用,以第1則關西機場疏散事件為例,台灣的駐日機關、外交部因此飽受抨擊和批判,《新頭殼》指出,日本週刊《東洋經濟》在9月下旬也推出調查報導,追究當時假新聞到底是怎麼製造出來的。

關西機場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東洋經濟》指出,9月4日當天有約700名中國遊客被困在機場;雖然中國領事館的確曾對關西機場要求派出巴士協助中國遊客脫困,但事實上這是各國駐日單位都有要求,不僅中國,因為當時連絡橋破損,通行必須設限,關西機場擔心導致混亂,因此對此類要求全都加以拒絕。

雖說如此,因為外國旅客中陸客人數最多,而且團客多,也因此檢討了接受中國領事館來幫忙的提案,讓關西機場與各航空公司及中國領事館三者一起協調讓陸客脫困。

中國領事館是派了巴士到關西機場對岸的泉佐野市內接人,也因此關西機場有把中國遊客跟其他的外國旅客分開,但是在中國遊客搭上巴士前,其他外國旅客也早就開始搭上巴士,並沒有特別優待中國遊客,中國遊客最後撤離時間還比其他外國旅客晚,其他外國旅客是5日的23時全部撤離完畢,但陸客則到5日23時30分才撤離完畢。

報導也指出,中國領事館在19日表揚負責撤離的南海巴士,但是南海巴士自己承認「要求南海巴士出動的是關西機場而非中國領事館」,但是因為網上傳出中國領事館人員也跟到巴士的影像,更讓優待中國遊客的假新聞「加碼」。

《東洋經濟》也指出,中國總領事館表示新華社報導就是官方見解,而沒有直接回答問題;不過新華社其實只報了「領事館有協助脫困」而已,無法確認有任何詳細內容。其下的留言則指出這原本是中國共產黨機關報《環球時報》的報導引起的,製造中國搶救中國遊客的論調。

《蘋果日報》報導,另外《產經新聞》早前也向日本讀者介紹了「關西機場事件」,指有位「自稱」搭乘中國巴士離開關西機場的台灣人,在社群網路上抱怨,稱台灣的大阪辦事處不幫她訂飯店還冷言冷語,導致台灣民眾狂批駐日代表謝長廷與大阪辦事處。

隔天北海道強震,因為新千歲機場關閉,約700名台灣旅客受困,台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札幌分處開放大廳,讓這些台灣旅客過夜,結果又被抱怨「怎麼只提供泡麵」。

"熟悉台灣政治的東京外語大學小笠原欣幸准教授認為,從關西機場(沒派車、不幫忙訂飯店就被痛罵)及新千歲機場的情況可以看出,台灣人的反應「逸出常軌」(脫離常識),他認為這些對政府過度要求的「怪物選民」,是造成台灣政治不安定化的其中一項因素。"

《中央社》報導,事實上蔡英文多次對於假新聞表明憂心,曾說「這次選舉有很多假新聞,其中也有來自對岸(中國),企圖破壞民眾對我們的信賴,激化選舉。」蔡政府本來就對搧動詆毀政府的假新聞不斷發生而懷有危機感,行政院也在今年5月在官網設立「澄清專區」,反駁假新聞以及反駁或澄清會產生誤解的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評論

「直觀的方式接受新聞報導的事實就是現實的真實,即使報導的新聞是偽假的亦會相信,並會留下強烈印象,因為人們並沒有足以判斷真偽的工具。」(吉見俊哉,2009:46)
標題殺人、假新聞等並不是近年來的才有的現象,然而在這幾年的諸多案例中,我們仍沒有學到教訓。尤其是牽涉到政治黨派的議題裡,操弄性往往更加嚴重。以目前接近選舉的情況來看,近期柯文哲的器官移植便是最佳案例。暫且不討論其真偽性,為什麼會是此時被報導出來並宣揚,其背後意圖才是民眾必須要看到的政治角力。然而最最基礎的公民教育裡卻鮮少針對媒體識讀作完整的介紹或較預期反思的能力,而是鼓勵他們從小接受外界資訊、反而造成其對新聞媒體的完全信任感,讓媒體的資訊發布更加為所欲為,使新聞成為提供人民日常茶餘飯後聊天的娛樂而非嚴肅正經的公共議題。
「電視新聞蘊含偏見。不是針對某一政黨,或是某種觀點 - 而是阻礙諒解的偏見。」(Mark Thompson,2018:29)

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社三B 陳偉華(1)

 姓名:陳偉華
 班級:社三B
 學號:05115254

【標題】美參議院「有條件通過」大法官提名 FBI將調查36年前性侵犯案 ,2018/09/30

【內文】
美國總統特朗普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卡瓦諾(Brett Kavanaugh)目前正在舉行任命聽證會,不過他日前遭指控曾在高中時期意圖性侵女性,替原本就已經氣氛火爆的聽證會再投下震撼彈。經過昨(28)日整天的聽證會,參議員們聆聽了指控性侵的福特的控訴和卡瓦諾的辯駁後,委員會表決通過將提命案送交全院,但卡瓦諾必須接受FBI為期一週的調查。
(中央社)白宮今(29)日聲明,應參議院司法委員會要求,他指示聯邦調查局調查大法官提名人卡瓦諾遭控涉性侵案。美國總統特朗普稍早說,他相信指控者可信度,但無意撤換卡瓦諾的提名。
聯邦參院司法委員會昨天經過整日聽證,分別聽取卡瓦諾遭控涉性侵案兩造證詞後,戲劇性轉折出現在司法委員會今天下午的表決。委員會通過,將卡瓦諾提名案送交全院,但共和黨籍參議員佛雷克(Jeff Flake)是有條件投下同意票。
佛雷克要求參院進行全院表決至多延遲1週,這段期間,由聯邦調查局(FBI)調查福特(Christine Blasey Ford)指控35年前疑遭卡瓦諾性侵未遂的案件。
特朗普稍早透過白宮發言人桑德斯發表書面聲明指出,他已指示FBI照參院要求,在有限範圍及時間下,調查並更新卡瓦諾的背景查核檔案。
而卡瓦諾則透過白宮副發言人沙阿(Raj Shah)指出,在提名過程中他已接受FBI訪問及參院多次的背景調查,他昨天也已回答參議員詢問的所有問題與要求,他將「持續合作」。
卡瓦諾昨天在民主黨議員輪番逼問下,對是否同意接受FBI調查不願鬆口,直到特朗普今天下午作出決定後,他在聲明中不忘強調自己已一再配合
"司法委員會有條件通過卡瓦諾的提名案後,特朗普下午在白宮接待來訪的智利總統皮涅拉(Sebastian Pinera)時一反常態地冷靜,他說,指控大法官提名人卡瓦諾曾性侵未遂的女教授福特是「非常可信的證人」、「非常優異的女性」,但又說自己「一點都沒想過」要撤換卡瓦諾的提名。
白宮同意指示FBI展開調查,成為左右卡瓦諾提名案的重要關鍵,而卡瓦諾任命案的發展,被喻為是「2018年版關鍵判決」。"
大法官性侵疑雲,已不是第一次
美國輿論多將此案與1990年代、時任總統老布希提名非裔保守派的湯瑪斯(Clarence Thomas)擔任大法官相較。
1991年,湯瑪斯獲提名擔任大法官後,他的女助理希爾(Anita Hill)指控他性騷擾。在那個較保守的年代,希爾勇敢面對白人男性為首的國會輪番拷問,不過,湯瑪斯最終仍以52票的低票數獲國會同意,擔任大法官至今。
希爾案後,美國女性參政風起雲湧,1992年的選舉,女性聯邦參議員從2人增至4人、聯邦眾議員則一口氣有24位女性當選,也創下單次選舉中、女性眾議員當選人數最多紀錄,堪稱美國勇於公開對抗性騷擾運動「我也是」(#Me Too)的開端,希爾的故事2016年改編拍成電影「關鍵判決」(Confirmation)。
福特昨天在聽證會上提到,卡瓦諾高中同學賈吉(Mark Judge)事發當時也在場,醉醺醺的兩人試圖性侵她的過程中不斷訕笑,以她為樂,是她此生最難磨滅的陰影。
不過,卡瓦諾昨天激動喊冤,否認所有指控,他還指責這是民主黨的政治意圖,毀了他一輩子努力建立的清譽,他說:「你們可以對我的提名案投反對票,但你們絕不可能逼退我。」
美聯社稍早報導,賈吉願在保密情況下接受FBI的調查,不過,他日前送交司法委員會的信函中否認福特的指控,更說從未見過卡瓦諾做過有如福特所描述的行為。
賈吉昨天未到參院作證,高中時曾酗酒的他曾罹患癌症,他指出,成功對抗酗酒及癌症後,他曾深陷憂鬱與焦慮,是他不願公開作證的原因。賈吉透過委任律師強調,他不記得任何事件,但他會配合FBI與任何執法機關。
《聯合報》報導,美國聯邦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表決結果是11比10,民主共和兩黨均無人跑票。最終投下關鍵一票的佛萊克參議員提出附帶條件,要求推遲全院表決最多一周,讓FBI在有限範圍內進行調查,否則就拒絕在全院表決支持卡瓦諾,此舉獲得柯林斯(Susan Collins)、穆考斯基(Lisa Murkowski)與曼欽(Joe Manchin)等3位尚未表態的參議員支持。
兩黨最後達成妥協,認為FBI應調查該局認為「當前可信的指控」,特朗普總統的聲明也指出,參議院要求補充調查的調查範圍「應有限度,並在一周內完成」。
但FBI最後只會將結果向白宮匯報,不會斷定指控可信與否,也不會告訴白宮應否撤回任命,加上卡瓦諾的背景調查並非犯罪偵查,司委會也拒絕傳訊賈吉,FBI探員無法強制證人作證或交出文件。
特朗普總統後來上推特指稱,卡瓦諾終究會通過參議院表決,成為偉大的聯邦大法官。
《中央社》報導,隨著期中選舉僅剩6週不到,可以預期性別平權議題勢必成為選戰攻防重點。民主黨希望女性的憤怒能為他們帶來選票,共和黨將升高政治惡鬥聲音,鼓動支持者出外投票。不論哪一方都會大規模使用民粹語言煽動各自支持者,美國社會也將更加分裂。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憲法第 24 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憲法第 41 條: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憲法第 79 條: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由總統提名,
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心得評論】
而隨著女性平權意識高漲,越來越多人關心性別結構不平等的問題。我們不在如同過去的父權社會將女性視為"物品",而是法律理所當然要保護的對象,亦即在有諸如此類的新聞發生時,我們會下意識的直接將矛頭指向男性。然而這篇新聞也隱含了一個扭曲的社會現象:只要給予其類似與性掛鉤的罪名,無論是否為真都能讓其立刻成為社會唾棄髮指的對象,用於政治角力中更能對執政者或競選者產生劇烈的影響。而群眾對此事的重心也只會持續一段時間,若是真是不名譽的指控對其人生往後的影響非常嚴重。儘管我國有無罪推定原則,但是這類新聞在台灣也不少見,卻鮮少有新聞播報後續發展,讓識讀者只流於事件的表面。因此我認為若真正對一項事件感興趣,那持續去追蹤後續消息會是良好公民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