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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7日 星期一

政一B廖禹翔(2-4)補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蔡總統提名大法官 10月可望過半/馬提名剩4人 蔡提名達11人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74161
【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陳碧玉、黃璽君、羅昌發、湯德宗4名大法官將於9月30日卸任,總統蔡英文責成副總統陳建仁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受理各界報名,定3月28日截止,屆時若提名人選經立法院同意任命,蔡總統依法提名的大法官人數即達到過半的11人。

4名馬提名9月底卸任

大法官共有15位,任期8年,即將卸任的陳碧玉等4人,及2023年任期屆滿的4人為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現有8位佔絕對多數,蔡總統提名的有7位(其中2位為司法院長許宗力與副院長蔡烱燉,不受8年任期保障),若立法院順利通過新任4名大法官任命案,蔡提名的大法官將有11位。

估將推2學者、2法官

本次卸任的4人,陳碧玉與黃璽君來自法官界,羅昌發與湯德宗則是學界,按照慣例,接棒者也會來自相同領域,亦即審薦小組應會從法官與學者中挑選適格人選,供總統圈選提名,從檢察界與律師界找人的可能性相對低。
陳、黃的專長分別為民事與行政審判,為維持均衡,審薦小組較可能從最高法院民事庭與最高行政法院找人;羅、湯二人分別專精商業法律與公法,因此這兩個領域的學者有機會中選。
另,目前大法官的女男比例為4比11,卸任4人男女各半,蔡總統若考慮性別比,不排除新擇的4人,女性多於男性;至於是否考量論資排輩?按照往例來看,實務界人選有此現象,但學界不明顯,前總統陳水扁就曾提名許宗力、林子儀、許玉秀3名教授出任大法官,當時3人均未滿50歲。
除了許宗力與蔡烱燉為當然大法官,出身法官界的現任大法官為陳碧玉、黃璽君、張瓊文、林俊益;學界是羅昌發、湯德宗、蔡明誠、許志雄、詹森林、黃昭元;檢察界為吳陳鐶;律師界為黃虹霞與黃瑞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77 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
之懲戒。
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第 79 條: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由總統提名,
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心得評論】
審薦小組除了通盤考量推薦人選的學識專業能力、品德操守、大法官人選的整體需求外,對於大法官女性比例也要詳加考慮,除因總統重視性別平權外,也需合乎2015年立法院修正《司法院組織法》時,黨團協商決議大法官單一性別不得低於總額四分之一的規定。公布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後,外界無從得知被提名與否的原因,希望審薦小組能向社會說明「審查基準」,且公布提名後,將被提名人的履歷(包括學經歷、財產、稅務狀況等)以網路方式公開呈現,且學者應公開著作、法官應公開判決,供大眾檢視。

2019年6月13日 星期四

政一B廖禹翔(2-8)補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建交40年 吐瓦魯總理來訪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85421
【內文】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友邦元首接力來訪!瓜地馬拉總統莫拉雷斯與吐瓦魯總理索本嘉昨先後率團訪台。外交部表示,索本嘉將與蔡總統共同見證兩國交通部簽署「海員文件相互認證協定」。
吐瓦魯總理索本嘉伉儷率領外交部長費尼卡索伉儷等一行廿四人,自昨日起至五月五日來台訪問。訪團在台停留期間,將拜會蔡英文總統,並將共同見證兩國交通部長簽署海員所持文件相互認證相關協定,外交部長吳釗燮伉儷也將於台北賓館接待吐瓦魯訪團。
我國與吐瓦魯於一九七九年建交,今年滿四十週年,蔡總統曾於二○一七年訪問吐國,索本嘉去年國慶期間也來台致賀。
外交部指出,吐瓦魯是我國的忠實友邦,長年在國際場域積極助我,例如去年多次為我國發聲,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FCCC)大會及世衛大會(WHA),今年也致函世衛組織(WHO),力挺台灣參與今年WHA。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 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 35 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第 141 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
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雖然台灣的邦交國都不是大國家,但是他們在國際上還是有幫我們發聲的機會,除了鞏固日益減少的邦交國外,政府也應該積極尋找其他出路,尤其是參與WHA,台灣的健保還有醫療在世界各國中是頂尖的,應該讓大家看到。

政一B廖禹翔(2-3)補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美河市聯開案 大法官認定徵地違憲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84630
【內文】

〔記者陳慰慈、吳政峰/綜合報導〕位於新北市捷運小碧潭站「美河市」聯合開發案,前台北市長馬英九2000年任內與建商日勝生簽約,繼任的郝龍斌任內又在市府6次權益分配會議中確認分配比率,致擁地99.24%的北市府,只分回30.75%樓地板面積,被譏為「世界級笑話」,飽受批評,美河市2012年12月完工取得使用執照。
2013年底檢調追查,北巿府聯合開發處前處長高嘉濃、課長王銘藏涉嫌偽造鑑價報告,低估土地成本、高估建築成本,使北巿府損失逾20億元遭訴,高等法院前年12月判高4年、王2年徒刑、緩刑5年,並得向國庫支付100萬元。
2014年郝龍斌任內重新鑑價,向日勝生追討76.98億元,柯文哲上任後加碼求償至113億元,2016年7月仲裁結果出爐,北市府只追回33.51億。
2015年9月,時任副院長兼大法官的蘇永欽對大法官釋字第732號「美河市案」發言,被司改會移送法評會評鑑,結果以「大法官非一般法官」決議不付評鑑。2016年12月,大法官會議做成第743號解釋,認定徵地做美河市聯開違憲。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0 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77 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
之懲戒。
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釋字743號

【心得評論】
監察院前年通過監委提案,認為美河市聯合開發案以蓋捷運之名強徵人民土地,之後卻賣給私人,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原地主)財產精神,聲請大法官釋憲。大法官今宣告政府以《大眾捷運法》的「毗鄰地」條文為由,徵地聯合開發是違憲。這項開發案中有兩位官員藉機圖利而遭到司法審判,政府跟建商之間應該建立一個公開透明的關係,不然受害的將會是人民。

政一B廖禹翔(2-1)補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港府修訂「移交逃犯條例」泛民派議員:在港台人恐有安全隱憂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72300
【內文】

〔記者鍾麗華、蘇芳禾/台北報導〕香港泛民派議員涂謹申、陳志全、朱凱迪及前議員羅冠聰一行四人昨拜會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涂謹申等人說明香港修正「移交逃犯條例」後,可能導致異議人士被遣送至中國,在港台人也可能出現安全隱憂。陸委會強調,歡迎港方運用既有機制,就個案與台灣展開合作,也呼籲港方能積極考慮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協議。

訪陸委會 我籲台港簽司法互助協議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昨也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質疑,港方若修法通過,恐造成「台灣人觸犯中國法律,在香港轉機就被逮捕」,希望法務部要有公開態度。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會密切注意港府修法內容,必要時會提醒國人。
段憂心說,台灣社會對這件事沒有很在意,他希望法務部、陸委會應有公開態度,如果香港真的修法通過,是否要把香港列為「旅遊警示區」。司委會最後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法務部積極關注修法內容及其影響,適時透過陸委會與香港提出協商明哲。
去年二月一名香港男子在台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台港缺乏司法互助引起關注。涂謹申昨指出,港府以本案為由,計畫修訂「移交逃犯條例」,向沒有訂定引渡協議的地區移交逃犯,可能導致異議人士被遣送至中國,在港台人也可能出現安全隱憂。
陸委會表示,本次港女命案,更凸顯出台港因不能進行相關司法合作,無法將罪犯繩之以法的困境。陸委會籲港府能以無涉於政治的務實態度,積極考慮與我方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從根本解決問題,確保公平正義能獲伸張。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香港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評論】

移交逃犯條例一旦通過,受到影響絕對不只是香港,台灣人民也可能因為過境或是入境香港而遭到政治犯的名義逮捕送往中國,這對於司法還有人權都是很大的侵害,中國要抓人只需要隨便給你冠上一個罪名就可以了,並不需要其他理由,我們絕對不能讓第二個李明哲這種事情發生。

2019年6月9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15)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正名,台美政治關係30年來最好
【出處】蘋果即時(政治中心/台北報導)2019/06/06 20:04
【內文】

今年是《台灣關係法》40周年,美國聯邦眾議院上月無異議通過《2019台灣保證法》,法案要求美國對台軍售常態化,並支持台灣參與聯合國、世界衛生大會(WHA)等國際組織。而美國在台協會(AIT)對口機構「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稱北協)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簡稱台美會),代表台美關係再創新高點。

台美雙方因《台灣關係法》40周年舉行一系列慶祝活動,美方上月才派美眾議院前議長萊恩率團訪台,萊恩是共和黨內的明日之星,跟美總統川普的關係非比尋常。蔡英文也多次在公開場合強調:「現在是30年來台美關係最好的時候。」過去幾年來,是台美關係進展最快速時代,我方在川普政府友人的密度也是最近這20年到30年來最高。

蔡總統在2016年5月20日執政後,商人出身的川普也在同年底贏得美總統選舉。在2016年12月2日蔡英文從台灣致電「總統當選人」川普,祝賀對方當選新任美國總統,通話歷時10多分鐘,雙方針對政治、經濟、安全和亞洲區域情勢交換意見。這是有史以來首次有美國候任總統與中華民國總統進行直接通話。

美國會參、眾兩院歷年來力挺台灣不遺餘力,多年來提出或通過多項友台決議與法案,尤其在2018年國會一致通過《台灣旅行法》,美總統川普在3月16日簽署後生效,法案允許美國高級官員前往台灣,反之亦然,旨在促進台美之間高層級的實質互訪交流。這讓蔡英文多次在公開或訪問過程中提到,現在是30年來台美關係最好的時候。

今年2月美國務卿龐皮歐以「預錄影片」方式在帛琉舉行密克羅尼西亞領袖峰會發表致辭,內容公開力挺台灣。外交部長吳釗燮與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日前共同在外交部舉行記者會宣布台美成立「印太民主治理諮商」機制,更是AIT處長首度在外交部舉行記者會。 此外,美國駐巴布亞紐幾內亞大使館,日前也公布美國白宮資深主任博明與外交部次長徐斯儉在太平洋友邦索羅門群島會晤照片,也是罕見。

【相關憲法條文】

第 35 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第 141 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
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
確保世界和平。

【相關法律條文】

《2019台灣保證法》
《台灣旅行法》
《台灣關係法》

【心得評論】

雖然更名為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但該會在多年前就已失去實質的功能,實際上涉美事務都直接由代表處與外交部直接負責。但是這也象徵著台美關係有了更重要的突破,積極爭取台灣在國際上的地位。

2019年6月4日 星期二

政一B廖禹翔(2-14)補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監察院爭議事件】監察院的手可以伸入司法嗎?
【出處】YAHOO奇摩新聞 政事觀察站
【內文】

監察院近期因發布前立委陳朝龍案件調查報告,指責高等法院判決不符社會經驗、屬於有罪推定一事,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也讓人開始思考監察院這個組織究竟是在做什麼的。
監察院的定位
在討論監察院的職權問題前,先讓我們來談談究竟監察院在憲法上的地位吧!
相信大家一定都聽過孟德斯鳩跟他著名的學說:「三權分立」吧!所謂的三權分立,指的是把政府的權能拆成「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權力,並且分別由不同的機關負責、彼此互相制衡,避免單一機關擁有過大的權力。
但我國並非採取此種三權分立模式,而是採取(挪抬)孫中山提出的「五權分立」架構,將「考試權」、「監察權」另外獨立成兩權。但現在大多數的學者認為,「考試權」實際上就是「行政權」的一部分;而「監察權」其實就是「立法權」的一部分,因此基本上還是在三權分立的架構內,也有人主張應該要讓考試權及監察權回歸行政權及立法權,走向真正的三權分立。
而有關監察權的部分,從組織架構來看,已經從過去由各個省市議會選出監察委員的「間接選舉」模式(憲法第91條參照),演變成現在的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的「提名模式」(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參照)。
另外從監察委員的組成我們也可以發現,原先監察院的組成其實比較偏向是一個「民意機關」,因此在修憲前,我國一共有立法院、監察院及國民大會等3個民意機關,形成「類似」美國的上下議院、日本的參眾議院的多民意機關模式。但是在憲法修正以後,現在的監察院已經不是民意機關了。
監察院的職權有哪些
監察院的職權方面,在憲法修正之後也有了不同。
在憲法第90條中說到,監察院的職權包括了「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4個權利;但在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1項中,「同意權」已經從監察院的職權中刪除,而僅剩下「彈劾」、「糾舉」、「審計」三權。
彈劾權的部分,指的是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所做的「拔官」處置;糾舉權則同樣針對公務人員的違法失職,所先行的停職或其他急速處分;而糾正權則是針對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的問題,所做出的糾正。
此外,監察院除了上述這3項權力以外,還可以行使「調查權」,但監察院的調查權究竟是什麼樣的權利呢?目前仍有爭議,大家可以參考我們在《黨產條例釋憲說明會–監察院聲請解釋的條件是什麼?》一文中的說明。
監察院究竟可不可以監督司法機關呢?
監察院究竟可不可以監督司法機關呢?這必須要區分成兩個層次來討論。
首先,是可不可以的問題。基於五權分立而制衡的我國憲法原則,司法權必須受到其他機關的監督。因此監察權在必要的範圍內,應該是可以監督司法權的。這是第一個層次。
但是,監察權對司法權的制衡也不是漫無目的。如果監察院監督的是法官的言行表現,例如法官喝花酒、法官利用上班時間招妓、收賄等等,應該是可以進行監督的。但是,如果今天監察權的行使是針對「審判權的核心事項」,例如法官的認事用法、法律見解等等,則不適宜行使監察權,否則就會出現監察權凌駕於司法權的問題。
監察院究竟該不該存在?
監察院究竟該不該存在,是一直以來都有的問題,而現在也是開始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了。
首先,監察院的監察權其實是從立法權分割出來的,而過去監察權也確實類似於一個和立法院類似的民意機關。在修憲以後,監察權已經不再是民意機關,而同時從他國的經驗來看,立法權又可以涵括監察院的職權,也可省去思考監察院可不可以監督立法委員的問題理論上有沒有必要再多一個監察院,是我們可以思考的。
其次,我們目前的監察院的職權行使是透過監察法,但是監察法的最後一次修正是在1992年,也就是26年前,有些條文的一句甚至已經不存在,例如監察法第5條提到的「憲法增修條文第15條」就不在憲法增修條文裡。而現在監察院的職權行使,反而是透過監察法施行細則在規範。這種以監察院自己訂的「行政規則」來解釋已經不合時宜的「法律」的立法模式究竟好不好呢?也值得我們思考。
但是,不論要不要留下監察院,因為監察院的職權是以憲法規定的,所以如果我們想要把監察院拔掉、或更改監察院的職權範圍,勢必得走到修改憲法這一條路,那又一定會是一起大工程。究竟未來監察院何去何從,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相關憲法條文】

第 90 條: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同意、彈劾、糾舉及審計權。
第 91 條:監察院設監察委員,由各省市議會,蒙古西藏地方議會及華僑團體選舉之
。其名額分配,依左列之規定:
一 每省五人。
二 每直轄市二人。
三 蒙古各盟旗共八人。
四 西藏八人。
五 僑居國外之國民八人。

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
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
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
之規定停止適用。
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
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
九十八條之限制。
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
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相關法律條文】
<監察法>

【心得評論】

我認為監察院的存在是有必要的,不管是基於三權或是五權分立,一但少了監察院誰要來監督公部門呢?而監察院應該也要能夠監督立法,但是要如何監督、監督的範疇、對象,這些都還要透過討論以及修法來確定。






2019年5月26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13)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防公投綁大選亂象 立院6月臨時會《公投法》修法
【出處】蘋果即時2019/05/26 12:54(呂晏慈/台北報導)
【內文】

立法院本會期進入最後一周,據了解,由於下會期靠近選舉年,為避免去年「公投綁大選」亂象重現,民進黨團預備在6月中下旬立法院臨時會處理《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臨時會召開時間、須待處理的法案,會在5月31日開會討論後決定,目前估計臨時會將在6月17日之後召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日前繼續審查《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遭國民黨立委強力杯葛,使審查無法進行。民進黨團18日趁院會審理同婚專法當天,將綠委蔣絜安版《公投法》修正草案抽出逕付二讀,該版本內容與政院版條文大致相同,亦規定公民投票每2年舉行1次,以錯開選舉年。據了解,民進黨團預備在6月中下旬臨時會處理該草案。

柯建銘今天上午接受《蘋果新聞網》採訪時表示,包括《公投法》、《工廠管理輔導法》、《產業創新條例》都是臨時會可能處理的法案,目前推估臨時會應會在6月17日左右召開,不過具體的時間及處理項目須待5月31日開會討論、盤整法案後才會確定。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62 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 68 條: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
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相關法律條文】
《公民投票法》
《工廠管理輔導法》
《產業創新條例》

【心得評論】
蔣絜安版草案中第23條明定,公民投票日定於8月第4個星期六,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2年舉行一次;公民投票日為應放假之日。若照此版本三讀通過,代表2020年總統大選將不會有公投合併舉行。2年一次的公投日,一定會有爭議,但這次修法其中一個重點,就是公投跟大選分開,一年選舉、一年公投,避免公投變成政治操作的工具,失去創制複決精神。

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12)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同婚專法三讀 同志可結婚、收養 財產、繼承準用民法
【出處】NOWnews 記者吳承翰 / 台北報導-2019-05-17 18:04:46
【內文】

在歷經2017大法官釋憲、2018公投後,將近兩年時間,立法院今(17)日在國際不再恐同日這天,通過亞洲第一部保障同志結婚權益的法律,在5月24日上路後,同志可依法登記結婚,建立具親密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且可收養子女、雙方財產制、繼承等準用民法相關規定。
對於同婚修法,行政院提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下一代幸福聯盟委託藍委賴士葆提「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以及綠委林岱樺折衷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
從上午10點40分左右,院會開始逐條表決同婚法案,全程歷經約5小時,專法在下午3點28分完成三讀。專法名稱訂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第二條法條明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包含藍委許毓仁、陳宜民、林為洲、林奕華、許淑華、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等8人均倒戈投下贊成票。
三讀條文也規範,未來同志要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二人以上證人的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的意旨,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表決時,綠委林岱樺堅持原本立場,投反對票,藍委許毓仁、陳宜民、林奕華、許淑華、李彥秀、柯志恩、蔣萬安等7人再度投贊成票。
孩子收養部分,三讀條文明定,「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也就是同婚者可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不過,藍委許毓仁對此投下棄權。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表示,今天是歷史的一天,台灣會記錄這一天,立法院這些年推動同婚過程,同志受到不少扭曲、打壓,今天法律通過後,同志們終於可以看見彩虹,可以有組成家庭的權利,她本身也是基督徒,也要和基督徒夥伴說,「我們信仰是包容、博愛,神要我們關心,而非打壓、要有憐憫心」
「我們一起做到了,先預祝大家新婚愉快」,時代力量林昶佐說,這份驕傲是屬於台灣人的,他要感謝很多朋友不放棄、持續努力,而在今天的審查過程中,不少發言是扭曲資訊,未來還有很多艱辛的路等著我們,「希望同志朋友放心去結婚」,讓社會不再有歧視,而這也是身為一名立委的責任。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於三讀後發言,他說,很多國民黨支持者並不贊成同婚,在往前進過程中,要不斷打開心胸,他認為應讓同志都能收養子女,不該限定親生,且不該另外規範宗教自由不因此施行而受影響,因此投下「棄權」,感謝蔣萬安、李彥秀、柯志恩、林奕華、林為洲、陳宜民、許淑華願意挺身而出,為國民黨留下一絲多元聲音。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婚姻自由)
釋字748號

【心得評論】
立法院在三讀通過同婚專法草案後,台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婚姻自由得以受到保障,國民黨部分有7位立委,不顧國民黨團決議,贊同政院提出的再修正版本。不管過程如何,台灣已經在保障人民基本權力上跨出了重要的一步。








2019年5月12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11)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249

【標題】陸委會:台灣媒體不應協助中國對台政治宣傳
【出處】蘋果即時(王烱華/台北報導)2019/05/12 19:05
【內文】

中國全國政協主席汪洋日前會見兩岸媒體高層,「訓示」要努力宣傳「一國兩制」一事,陸委會今天抨擊中國舉辦「第四屆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向兩岸媒體人宣傳「一國兩制」的作法,儼然將兩岸媒體交流視為其政令宣傳的平台,不僅顯示中共極不尊重媒體自主,更突顯中共無所不用其極,企圖利用媒體宣傳,營造利中輿論,遂行對我統戰分化的圖謀。陸委會也呼籲,台灣媒體界不應、更不宜協助中共進行對台政治宣傳。

陸委會表示,中共「習五條」的目標就是以「一國兩制」、 「九二共識」來消滅中華民國,台灣人民絕不接受中共強加的政治主張。中共在「習五條」之後,擴大操作多元手法,對我各階層進行統戰與滲透,謀為其政策背書,更企圖介入我國內事務,分化台灣社會,意圖推進「一國兩制」。

陸委會呼籲,台灣媒體界不應、更不宜協助中共進行對台政治宣傳,應認清中共對台統戰分化的野心,珍視台灣社會得來不易的新聞與媒體自由環境,秉持媒體公正、客觀及新聞自律原則,肩負起社會公器的責任。

陸委會更進一步指出,面對中共透過收買、攏絡媒體的手段,對我內部進行滲透分化的風險與威脅,蔡英文總統分別在今年3月11日及5月10日召開的國安會議揭示因應及反制「一國兩制台灣方案」指導綱領,及加速完備反滲透、反統戰機制。政府相關部會已積極合作,透過充實法令規範、強化國人媒體識讀教育、運用即時新聞澄清平台及加強政策說明,快速對外澄清假訊息等措施予以因應,以凝聚國人對政府施政之信心,期由政府和全體國民共同捍衛台灣主權安全及民主自由體制。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評論】

近來假新聞事件不斷,媒體亂象叢生,近日對岸又舉辦第四屆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企圖透過媒體的力量來分化台灣和宣傳政令,政府應該盡速設立相關的政策法案,因為這可能會涉及國防安全,影響台灣的民主地位。





2019年5月5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10)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防假新聞殺到刀刀見骨 綠委提案修《選罷法》初選納入規範
  【出處】蘋果即時 2019/05/03 11:10 周彥妤/台北報導
  【內文】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等人今開記者會指出,不分政黨,初選階段假消息亂竄時有所聞,但目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條「意圖使人不當選」規範,僅針對大選中的賄選情事,仍未臻完善,因此主張連在前端的政黨初選階段,也應一併納入,以藉國家公權力嚇阻選舉歪風。

3綠委郭國文、何志偉及許智傑今天上午共同開記者會,郭表示,近來透過散布假資訊,扭曲事實,破壞選舉公平,新型態選舉戰爭儼然形成,殺到刀刀見骨,目前卻無相關法規可適用,會讓候選人正當性受到無端質疑,因此須藉國家公權力,達到嚇阻作用。

何志偉說,假消息的定義,包括惡意、虛假與危害,根據瑞典哥登堡大學近日釋出的調查顯示,台灣受假資訊的危害,高居世界第一,更是不得不慎,尤其選戰上,假消息的目的往往是意圖使人不當選,因此主張連政黨初選的階段,也應納入修法保障。竄

許智傑也說,近來假消息頻傳,舉凡宣傳非洲豬瘟入侵桃園、毒雞蛋流入市場等,案例不勝枚舉,除了大選納入規範外,只要是朝著選舉方向邁進的準候選人,都應適用《選罷法》的意圖使人不當選規範,避免有些候選人蓄意攻擊對手,造成選風敗壞。

媒體詢問,是否有感於近日黨內初選風雨所致?郭國文強調,不是從特定的政黨出發,不分政黨,初選假消息亂竄都時有所聞,主張目的是著眼整體選風提升,透過他律達到效果,雖然可能判決出爐,選舉都已結束,因此與其說是事後處罰,不如說是在事前就發揮嚇阻作用。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相關法律條文】

<選舉罷免法>
 
【心得評論】

近年來假新聞在我們的生活中四處流竄,防不勝防,假新聞進入選舉,也會對選舉公平性產生影響,為了使某人不當選而散布一些惡意的資訊,造成選民接收到不正確的資訊。希望能透過修改選舉罷免法,對於初選階段惡意散佈的假新聞也納入規範。透過公權力來矯正這種歪風。




2019年4月28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9)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被王浩宇指涉毒 時力黨工4問:你的誠信只有效6個月?
【出處】(蘋果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2019/04/28 17:51
【內文】

桃園市議員王浩宇去年爆料時代力量黨工林效先持有二級毒品「毒郵票」,並表示「若無這件事,願退出政壇」,然而林效先後來獲得不起訴處分,林效先昨天在臉書發文,強調自己的清白,並決定提告王浩宇誹謗,今天再發表4點聲明質問王浩宇,要王浩宇說清楚、講明白。

林效先表示,王浩宇當初放話他持有毒品,如今推稱自己不是檢察官、不是法官,不會知道事件全貌,「一年前你怎麼不說你不知道事件全貌,你為何信誓旦旦對媒體喊話說我持有大量毒品?」結果王浩宇未審先判,對他和時代力量進行抹黑。

林效先表示,自己一年前遭到王浩宇的追殺,使得他無法上班、失去經濟來源,如今王浩宇卻以妨害名譽只有6個月追訴期,如今已逾時想要卸責,「你王浩宇的誠信只有效6個月,比大部分食品保存期限還要短?以後你講話,社會大眾還需要聽嗎?」

《蘋果新聞網》詢問王浩宇,王浩宇表示,自己當初針對的是時力有黨工涉毒應該出來說明,所以做了如果沒有黨工涉案,他就退出政壇的承諾,而林效先確實因為涉毒被調查,至於最後的判決結果不是他應該負責的,而且林效先當初如果覺得名譽被侵害,那當初就應該提告,如今這件事已經超過法律追訴期了。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6 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相關法律條文】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刑法第310條第一、二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心得評論】

王姓議員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指控林效先持有毒品,如今任判決結果出來,卻又講出一堆裡由推卸責任,儘管追溯期已過,仍應該對這件事情負責,除了退出政壇外也應該把事情講清楚,畢竟他身為一個議員,在媒體上有一定影響力,但不應該是負面的。


2019年4月7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7)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力挺改革老司機」,青年表態支持蔡英文連任選2020
【出處】蘋果即時2019/04/06 21:05(陳雅芃/台北報導)
【內文】

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登記角逐民進黨總統初選,總統蔡英文面臨連任危機。一群「挺英」年輕人在今晚總統府音樂會場發送2000份手舉牌,並高喊「台灣前行尬到底,力挺改革老司機」、「我年輕挺小英」口號,希望蔡英文通過黨內初選、勝選連任,但不評論「蔡賴配」。他們並在象徵「2020」大選的20時20分,與在場民眾共同高舉手舉牌,用行動力挺蔡英文,現場宛如一場另類造勢晚會。

總統府音樂會在晚上7時在凱道登場,但正值民進黨總統初選期間,音樂會充滿濃濃政治味。約有30多名年輕人日前在網路號召「2020年輕挺英」,今天並現場發送手舉牌,原本預計1000份,在10分鐘之內發送一空,臨時加印1000份,不過很快也索取完畢。他們強調,他們是自由樂捐上萬元印製手舉牌。

該群年輕人在記者會上共同念著「台灣前行尬到底,力挺改革老司機」聲明稿,全文約500多字。該聲明指出,我們是一群年輕人、有的還是學生,來自東海、政大、清大、台大、東吳等校,也有開始工作的社會新鮮人,來自服務業、影視產業或從事學術工作等等。因為關心台灣的未來,我們透過朋友間的介紹,今天一起自發性地以行動,表達年輕人對蔡英文總統的支持。

聲明稿提到,據蔡英文這幾年的執政表現,我們認為她是台灣現階段,在同時面對改革及國際壓力下,最佳的國家領導人。蔡總統上任後,面對保守勢力的強烈壓力,依然堅持推動婚姻平權、轉型正義、年金改革、司法改革等艱困議題,推動社會進步,也解決多年弊病;面對中共日益升高的威脅,蔡總統絕堅定傳達「台灣共識」—拒絕一國兩制,並實際發展國防自主、改善基層士兵的環境,對外重建與日、美及太平洋國家的友好信任,守護台灣主權。同時,蔡總統亦關心年輕人,透過提升基本工資、減輕稅賦及推動長照等即時有感政策,降低年輕人負擔,並自根本調整台灣的經濟體質,包括改善投資環境吸引外資、產業鏈在地化,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該聲明提到,綜觀4年的施政方向,蔡總統帶領台灣社會走向一個更進步、更有希望的未來,守護台灣人的自由民主及尊嚴。然而改革招致不滿,威脅容易產生恐懼,內外多重挑戰使蔡總統面臨連任的危機。我們不希望台灣得來不易的進展,因為選舉停滯甚至倒退,所以選擇以行動支持蔡英文總統,希望蔡總統通過黨內初選、勝選連任。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心得評論】
面對陸方日益升高的威脅,蔡總統堅持傳達拒絕一國兩制,力圖對外重建與日、美及太平洋國家的友好信任,守護台灣主權,但自從蔡總統上任以來,我們的邦交國不增反減,可以說是每出訪必斷交,邦交國減少只會讓我們的主權日趨薄落,應該透過更多的民間交流來展現台灣的競爭力。






2019年3月31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2-6)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朱立倫:蔡政府想用兩岸戰爭 創造政治利益
【出處】蘋果即時(政治中心/台北報導)2019/03/31 06:30
【內文】
新北市前市長朱立倫日前拋出,若當選總統,將邀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金門會談並發表和平宣言,但陸委會認為,這也算政治協議,將受兩岸協議相關修法限制。朱立倫痛斥,蔡英文政府已經要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名為「卡死和平條例」,就是一律要卡死;他也批評,蔡政府是想要造成兩岸緊張,甚至用戰爭的方式,來創造政治利益,這是非常不道德。

朱立倫昨赴華山文創園區參加雲林地方特展,被問到「和平宣言」也算是政治協議,他提高聲調怒斥,蔡英文政府或民進黨政府已經要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改名為「卡死和平條例」,就是一律要卡死。

朱立倫指出,如果兩岸要做「和平宣言」,但若不喜歡宣言,就叫和平願景或和平希望,內容就是「兩岸同胞,相親相愛,互助互利,和平永守」共16 個字,結果民進黨政府說要比照修憲的程序,要經過3道關卡,要三分之二立委同意提案,然後四分之三通過,還要公投,意思就是說連這樣的和平宣言都要比照修憲程序,甚至未來所有民生相關議題的兩岸協定,只要有「九二共識」就要比照修憲程序,這明顯就是要卡死兩岸,將來老死不相往來。

朱立倫還說,「甚至我覺得蔡政府是想要利用這個樣子,造成兩岸緊張,甚至用戰爭的方式,來創造政治利益,這是非常不道德」。他強調,「國民黨絕對不吃這一套,你現在怎麼卡,將來民眾支持國民黨重新執政後,絕對會廢除這種違憲的條例」。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35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第 141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行政院昨拍板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未來將設「三道鎖」,高門檻審查兩岸政治協議的協商、簽署過程。很多民間、民生、商務相關議題,只要牽涉「九二共識」就有三道關卡,這種作法不但是讓兩岸不相往來,更是想帶動兩岸戰爭、對抗,以換取政治利益,我認為蔡政府此種作法對於兩的和平毫無幫助,甚至會讓關係持續更加緊張,為了台灣的和平更應該要促進兩岸的民間交流才是。

2019年3月4日 星期一

政一B 廖禹翔2-2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警長威脅拘捕12歲小記者 亞利桑那小鎮鎮長道歉
【出處】蘋果即時 2019/03/02 15:03(梁可楓/綜合外電報導)
【內文】
美國一名12歲小記者在亞利桑那州一個小鎮追查新聞,卻遭當地警察局長威脅要拘捕她,「如果你把我的樣貌在網路公開,就是違法。」事件公開後,引起社會回響,鎮長最終公開向小孩道歉。

12歲的利西亞克(Hilde Kate Lysiak)是罪案新聞記者,8歲開始自行出版報紙《橙街新聞》(Orange Street News)。《華盛頓郵報》曾轉發她報導的新聞,令她紅起來,出版社Scholastic至今已為她出了五本書。

早前,利西亞克隨家人來到亞利桑那州小鎮巴塔哥尼亞(Patagonia)短住,繼續追查報導;但在2月18日時,她跟當地警察局長帕特森(Joseph Patterson)發生衝突。

利西亞克發佈的影片可見,帕特森阻止利西亞克尾隨,還騙她說,「如果你把我的樣貌在網路公開,就是違法。」而影片沒拍到的是,帕特森威脅要捉她進少年犯拘留所,還說不想聽到她引用保障新聞自由的《憲法第一修正案》。

事後,小鎮在官網發聲明說,「已對此情況採取我們認為恰當的行動,不會進一步評論員工的行為」,還附上一句「相關資料請見『ARS 13-2401』。」「ARS 13-2401」是一條法例,說明在網路發佈警員的個人資料構成威脅,屬於五級重罪,可判囚兩年。

利西亞克的家人就此找上鎮長伍德(Andrea Wood),伍德周三在鎮議會會議上發表道歉聲明:「我們社區內一名年輕記者利西亞克,其《第一修正案》權利受到侵犯,我們很抱歉。你身為成功記者,我們鼓勵並尊重你的抱負。我們認同且完全支持憲法賦予在公共部門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小鎮官網已刪掉跟五級重罪相關的引用。

【相關憲法條文】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相關法律條文】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

【心得評論】
我認為隨意判定何種行為違法是非常不合理且毫無根據的,行為是否違法應當交由法律以及司法機關來認定。威脅要捉該名記者進少年犯拘留所,甚至可能會違反基本人權,在保障新聞自由的情況下這種事情是不應該發生的。




2018年12月24日 星期一

政一B廖禹翔(3)補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慈善家自行到麥加朝聖被中國判死 上億財產全被充公
【出處】蘋果即時新聞」。(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2018/12/23 02:19
【內文】
新疆一名身家上億的維吾爾族商人兼慈善家,近日被中國政府財產充公、判處死刑,原因是他沒有獲中共批准,就自行前往「聖城」麥加(Mecca)朝聖。

《自由亞洲電台》(RFA)報導,現年42歲、家住新疆伊寧市的阿卜杜勒加帕爾(Abdughapar Abdurusul),今年78月期間被當局逮捕,上月被判處死刑。他的兄弟透露,阿卜杜勒加帕爾是接受集體審訊,沒有律師,已經違反中國的司法規定。他被判死刑後,不知案件是否有轉交到北京最高法院覆核,但目前判刑已經確定,等候執行。

阿卜杜勒加帕爾被判刑的唯一原因,就是他沒有參加官方組織的朝聖團,沒得到中國政府的批准,自行到麥加朝聖。

阿卜杜勒加帕爾是四名孩子的父親,經營多間店舖,也擁有多筆房地產業,近年他利用收入盈餘,協助伊寧市興建清真寺,回饋社區民眾。在他被捕後,他擁有的1,440萬美元(約4.43億元台幣)財產,全數被當局沒收。

除了阿卜杜勒加帕爾本人,他的一家都受到迫害。他的妻子哈錦(Merhaba Hajim)今年4月起被當局送進「再教育營」關押,關押期間死亡;長子阿熱爾(Awzer)去年從土耳其留學回國後,也一直被關押。阿卜杜勒加帕爾的姊妹薩伊杰邁勒(Sayipjamal)長期「被失蹤」,家人無法取得聯絡,相信是被關在「再教育營」;另外,阿卜杜勒加帕爾的50多名友人,也被當局判刑18年以上。RFA曾致電當地政府諮詢情況,但對方發現「消息走漏」後,立即掛斷電話、拒絕回答。

為了完成伊斯蘭教的五功(五項義務),每年都有大批穆斯林會到麥加朝聖。而中國當局為了方便監控,近年以「保障人身安全」為由,要求參加官方朝聖團的人員,得配帶有定位追蹤功能的「朝覲通」裝置。國際人權組織痛斥中國的做法根本是「蔑視人的尊嚴」。

【相關憲法條文】
8: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3: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相關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
3: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9: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

13:
一、人人在一國境內有自由遷徙及擇居之權。
二、人人有權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並有權歸返其本國。

第17條:
一、人人有權單獨佔有或與他人合有財產。
二、任何人之財產不容無理剝奪。

【心得評論】
加帕爾的圈內友人,總共逾50人早就遭到株連監禁、圍剿,不過加帕爾卻是唯一遭判死刑者。中共為何要殺害加帕爾?背後真正原因還無法確定,不過可以推測,中國政權正在剿滅維吾爾人 ,並不需任何理由,而且中共從20174月開始使用該項手段,意圖改造維吾爾人的強大宗教觀與政治觀。

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政一B廖禹翔(13)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支持學生抗議江宜樺 台大前教授險遭民眾持刀攻擊
【出處】蘋果即時。(突發中心張貴翔/新北報導)2018/12/21 19:45
【內文】
台大前教授黃達業日前上政論節目批評江宜樺回台大演講沒甚麼智慧!還說當年太陽花事件,江宜樺對學生不聞不問,將來最好別再回台大,沒想到引起支持民眾不滿,今天早上9時許支持民眾39歲山姓男子,攜帶水果刀至林口台大金融研究中心找黃達業,作勢要攻擊黃達業,遭保全發現後制止,山男目前已被警方逮捕,據了解山男有精神狀況疾病,已被警方強制送醫。

台大前教授黃達業兩天前在政論節目上談到台大學生抗議江宜樺事件,一開頭就說這件事突顯江宜樺沒甚麼智慧,當時身為行政院長的江宜樺對學生不聞不問,導致學生攻佔立法院,最後又用粗暴的方式對待學生,還說江宜樺最好不要再回台大。沒想到此言論竟引發山姓男子不滿

警方調查,39歲的山姓男子不滿前台大教授黃達業上政論節目力挺嗆前行政院長江宜樺的學生,山男就攜帶水果刀從八里前往林口區的台大金融研究中心找黃達業。警方表示,山男今天早上9時許進入大樓大廳向保全表示要拿資料給黃達業,碰巧黃達業剛好在中庭看報紙,此時助理便上前與山男接洽,沒想到山男突然亮出水果刀作勢攻擊,遭助理與保全制止後被趕到警方當場逮捕。

山男被逮後坦承不滿黃達業上節目的言論,只是想與他理論而已,至於為何攜帶水果刀,山男卻說不清楚,由於山男在現場精神狀況極不穩定,被警方強制送往醫院,全案依恐嚇罪嫌偵辦。

山姓嫌犯脫序行為並非頭一遭,今年7月,他在路邊看見一只貨櫃暫置路旁,趨前規勸未果,被住戶用身體衝推倒地。山男事後不滿警方處理態度,疑似捏造遭人酒駕撞傷,被處理警方要求「必須」和解,意指警方吃案等不實指控,並在PTT上洋洋灑灑寫下383字河蟹文。警偵訊前,山男一度坦承蓄意不實捏造發文,又改口在PTT發文的不是他,警訊後依《社維法》將他函送法辦。

【相關憲法條文】
8: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11: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相關法律條文】

刑法305: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社會秩序維護法>

【心得評論】

針對這次抗議江宜樺的事件,本來就存在許多不同的立場,憲法賦予我們言論自由,即使是與自己觀點不同的表態或是言論我們都應該尊重,不能因為這樣就訴諸暴力,這是一個非常不民主的行為。


201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政一B廖禹翔(12)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 美同志烏托邦看台灣同婚公投失敗:一時失利必定取勝
【出處】2018/12/15 09:30。(唐芷瑩/舊金山報導)


美國民權運動巨人、LGBTQ性小眾標誌人物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被殺害40周年,加州各處皆為他舉行悼念儀式;在太平洋彼岸,台灣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公投卻遭到大比數否決。作為美國同志烏托邦、米爾克晉身政壇的發跡地卡斯楚(The Castro),民眾如何看待這場公投結果?

《蘋果》記者走訪美國性小眾民權運動象徵地卡斯楚,蕭先生(Will Hsiao)和同性戀人埃弗里特(Ray Everett)大方地牽着手散步,在當地而言,已屬於慣常風景。Ray毋忘前人付出說,「米爾克讓這個社區變得更歡迎同性朋友。他遇刺,提醒我們更要團結,互相保護,為權利奮戰。」

1977年,米爾克晉身舊金山市議員,成為美國主要大城市、史上首位出櫃的民選政客,得以推動性小眾平權法,惟不到一年、即1978年11月27日就遭政敵懷特(Dan White)槍殺。陪審團最終更洗脫兇手一級謀殺罪,讓懷特只面臨7年刑責,引發性小眾怒吼。

時至今日,同性婚姻已在美國生根,但亞洲性小眾平權運動仍然停滯不前。蕭先生對台灣公投結果不以為然,「對亞洲來說真的很難,他們較保守和嚴厲。但這只是一時失利,加州也曾經歷強勢的反同婚聲音。」

大雨中,過百名性小眾由卡斯楚起步,遊行到市政廳,紀念米克爾遇刺40周年。隊伍中有曾想跟隨米爾克繼志的戴奇斯(Lawrence Dagesse),他今年曾參選舊金山市議員,最終敗選。他勉勵台灣同志說,「(平權)是要循序漸進的,總會遭到反對,要一直抗爭、嘗試,最終定會取勝。」


【相關憲法條文】
第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相關法律條文】

民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心得評論】


雖然在這次公投中婚姻平權失敗了,但這只是暫時的,只要繼續努力下去一定能成功,而且依照憲法ˇ748號解釋,同性在2019年就可以合法結婚,雖然在民法婚姻的伴侶制度中規定的是一男一女,民法與公投並不能牴觸憲法。但婚姻的核心責任其實是彼此愛護、尊重與了解,兩個人既然真心相愛願意彼此包容,我們就應該成全並且保障他們的權力。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政一B廖禹翔(11)補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慎入!屋外血流成河 隱藏最泯滅人性的酷刑殘殺
【出處】2018/12/05 10:14 蘋果即時。(施旖婕/綜合外電報導)
【內文】
非洲國家蒲隆地在201612月流出一段影片,一個普通屋舍外的水溝,竟然出現「血流成河」,整條水溝全部染紅。英國《BBC》近日報導深信,這些「紅水」,就是人血,而這間屋舍內,隱藏著最泯滅人性的政治酷刑殘殺。

英國《BBC》報導指出,蒲隆地總統恩庫倫齊扎(Pierre Nkurunziza)2015年違憲競選第3任總統,遭到反對黨杯葛與抗議,但最後仍由恩庫倫齊扎掌權,反對派隨即遭到清算。BBC訪問到一位曾經住在這間位於布松布拉(Bujumbura)秘密屋舍的受訪者,這名人士指出,他們全家在2015年動亂發生之際,就已舉家搬遷,之後這間房子被恩庫倫齊扎政府佔有,並成為秘密拷問死亡屋。這名受訪者也提供屋舍內配置圖,供BBC參考。

另外一名受訪者皮爾(Pierre),相信他曾經被囚禁於此,他稱只要惹得刑求人員不高興,馬上就是電擊、鞭打等苦刑伺候。屋內傳來淒厲的尖叫聲,那根本是「生活的日常」,也相信受刑者不是被施以極刑,就是已被殘殺。

另外一名曾經在屋內擔任刑求人員納坦(Nathan)則表示,他曾經看過一個晚上有3名囚犯被帶出房間,最後遭到殺害,更被砍頭。納坦也說,囚犯的遺體會被運出房舍,而房舍需要清潔遺留下來的大量血跡,才會導致屋外水溝呈現一片紅色。

目前聯合國從前受刑人和刑求人員的說詞及證據掌握到,像這樣的秘密拷問屋,在蒲隆地至少還有21處。

【相關憲法條文】
5: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8: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
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
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
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
,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
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
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相關條文】

<世界人權宣言>
3: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5:任何人不容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不人道或侮慢之待遇或處罰。
7:人人在法律上悉屬平等,且應一體享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防止違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視及煽動此種歧視之任何行為。
8:人人於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有權享受國家管轄法庭之有效救濟。
9: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

【心得評論】

蒲隆地總統雖然承諾這樣的事不會再發生,但今年9月,聯合國調查人員警告,蒲隆地危害人類和侵犯人權的行為仍在繼續,像是處決、失蹤、任意拘留、酷刑、性暴力等。根據聯合國發布的最新報告顯示,蒲隆地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持續在20172018年發生,包括一些構成危害人類的行為,然而某些做法(例如處理屍,體,或在夜間作業)往往使這些違規行為變得沒那麼明顯,但卻是真實存在的。我覺得在現今這樣民主化的社會中,此種行為都不應該在任何地方出現,聯合國應該積極介入以及杜絕這樣泯滅人性、侵害人權的事情。

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政一B廖禹翔(10)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香榭大道變戰場 巴黎激烈示威已81人被捕
【出處】蘋果即時 (許可/綜合外電報導)2018/12/01 20:03
【內文】

法國「黃背心」反政府抗議人士今天早上在巴黎凱旋門附近集結,舉行第三次的周末示威,警方已發射了催淚瓦斯、閃光彈以及強力水柱,已逮捕至少81人。

今天的「黃背心」示威行動原訂於下午2時開始,但早上8時左右已經有數百多人在凱旋門附近集結。8時45分左右,示威人士試圖突破其中一個封鎖線,遭警方用催淚瓦斯驅散。估計有2千人聚集在凱旋門前,高喊:「馬克宏下台!」早上11時(台灣時間下午6時)左右,警民之間衝突加劇。法國內政部長推文表示:「香榭大道上有200名和平示威者。但安全柵欄外有1500名搗亂人士」。

警方對意圖破壞安全界線的示威民眾發射了催淚瓦斯、閃光彈以及強力水柱,有民眾向警方丟石頭、用彈弓攻擊。凱旋門籠罩在濃煙之中,香榭大道有各方人馬跑竄,包括法國警方、趁亂滋事的人士、以及篤定要持續和平示威的「黃背心」。警方表示至少10人受傷,包含3名警員。

巴黎政府今天派出5000名警力,在香榭大道附近應對「黃背心」示威。警方先前就表示預期會有暴力事件,且擔心會有極右派或極左派團體滲透「黃背心」示威群眾滋事,製造暴力衝突。

「黃背心」是法國民間發起的反政府抗議活動,第一次上街示威是11月17日,當時至少5萬名示威者在法國1千個城鎮各地參加示威。過去兩周多以來「黃背心」抗議人士開始在法國各地集結,透過防堵交通、上街示威等方法,抗議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提高燃油稅。上周​六8千名示威群眾在香榭大道示威時,也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當時警察有用催淚彈和水柱驅趕,共24人受傷。


【相關憲法條文】


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相關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

第二十一條 :
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除依法律之規定,且為民主 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 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此種 權利之行使。

【相關法律條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一章   妨害安寧秩序
【心得評論

法國的黃背心運動已經逐漸從和平的遊行走調,變成暴力示威抗爭,這起運動起因於法國總統馬克宏為挹注發展再生能源等措施而調漲燃油稅,訴求也從最初反對調漲燃油稅,延伸到要求提高退休金、提高最低工資、撤銷其他稅目、恢復課徵富人稅、要求刪減政治人物的最高薪資,甚至要求馬克宏下台及以「人民議會」取代國會,黃背心雖然沒有跟任何政黨扯上關係,但是就算示威的群眾消散了,人民心中的怨氣應該還是很難減少,也可以看出大部分的法國國民都對於馬克宏的施政相當不滿。







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政一B廖禹翔(9)


班級:政一B
姓名:廖禹翔
學號:07114249


【標題【斥選舉無效】丁守中遞狀聲請驗票 北院:1天內繳出保證金428萬
【出處】上報快訊11/25
【內文

台北市長選戰膠著,開票逾10個小時才開出結果,最後柯文哲以3254票險勝丁守中。而丁守中隨即宣布不接受投票結果,並於25日凌晨3時15分由律師陪同,至台北地院遞狀,首先聲請查封台北市全部票匭,保全證據,並重新計票,接下來將會再提出選舉無效之訴。
經過台北地院漏夜審理,北院合議庭25日清晨6時裁定,限丁守中於收到裁定後1天之內,繳交428萬餘元保證金,以補正程序,才得以重新計票,若逾時未繳即駁回聲請。
台北地院表示,民事庭選舉專股值日合議庭25日凌晨收狀後,由於丁守中的律師目前只聲請保全證據,請求查封票匭並重新計票,尚未提出選舉無效的本訴,因此無須抽籤分案,直接由值班股的合議庭受理。
裁定指出,在向中選會確認後,本屆台北市長選舉的投票數為142萬7643票,依選罷法規定,聲請「重新計票」的保證金額,以每票3元計算,因此聲請人丁守中應繳納428萬2929元保證金,才符合程序,並限於裁定後1天之內繳納補正,不得延誤,逾期即駁回聲請。

丁批選務混亂、操作棄保

丁守中25日凌晨3時許遞狀後說,今先聲請保留證據、保留票匭,近日內會再提起選舉無效訴訟。
丁守中質疑,此次投票、開票過程存在重大的違法事實,選前10天不能公布民調以免影響選舉,投票日也不能宣傳,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可以一邊在開票、一邊在投票的,而且長達3個小時46分鐘。
丁表示,開票時間長達9個多小時,期間有好幾度停止,新北市人口比台北還多,開票都沒比台北市慢,連市議員的票都開完了,台北市長的票卻還沒開完,其中存在重大違法事實。
丁守中說「嚴重懷疑中央選委會跟台北市選委會一起合謀放水,讓棄保被發生,這就是民進黨政府的奧步」,所以人民權利
丁守中最後重申,「我不會承認這個選舉的結果,因為現在還要行政驗票,(選票差距)在千分之3範圍內,柯文哲根今先聲請保全證據,狀紙的第一步是聲請查封票匭,接著會提出選舉無效的訴訟。

柯尊重:訴訟是

本都還沒有當選。」
對於丁守中將要提選舉無效之訴,柯文哲25日凌晨3點20分開國際記者會時表示,到現在為止,選舉過程沒有聽到違法或不正常地方,但訴訟是人民權利,他們只能尊重,按照司法程序走就可以。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129條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
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相關法律條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地69條:
 區域立法委員、直轄市長、縣(市)長選舉結果,得票數最高與次高之候
 選人得票數差距,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得票數第三高與第四高之候
 選人得票數差距,在有效票數千分之三以內時,次高票或得票數第四高之
 候選人得於投票日後七日內,向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之管轄法院聲請查封
 全部或一部分投票所之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就查封之投票所於二十日內
 完成重新計票,並將重新計票結果通知各主管選舉委員會。各主管選舉委
 員會應於七日內依管轄法院重新計票結果,重行審定選舉結果。審定結果
 ,有不應當選而已公告當選之情形,應予撤銷;有應當選而未予公告之情
 形,應重行公告。
 前項重新計票之申請,於得票數最高或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數第三高
 之候選人有二人以上票數相同時,得由經抽籤而未抽中之候選人為之。
 第一項聲請,應以書面載明重新計票之投票所,並繳納一定金額之保證金
 ;其數額以投票所之投票數每票新臺幣三元計。
 重新計票由管轄法院於直轄市、縣(市)分別選定地點,就查封之投票所
 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逐張認定。
 管轄法院辦理重新計票,應通知各候選人或其指定人員到場,並得指揮直
 轄市、縣(市)選舉委員會、鄉(鎮、市、區)公所及投票所工作人員協
 助。
 重新計票結果未改變當選或落選時,第三項保證金不予發還;重新計票結
 果改變當選或落選時,保證金應予發還。
 任何人提起選舉訴訟時,依第一項規定查封之投票所選舉人名冊及選舉票
 ,不得聲請重新計票。
 第一項辦理重新計票所需費用,由第十三條規定編列預算之機關負擔。

【心得評論
今年由於公投標準放寬,致使公投案大量增加,九合一選舉綁十公投案也產生了許多問題,投票過程拖太久,很多年輕人因為等太久甚至直接放棄投票,而且投票過程中也有許多整大的瑕疵,例如投票所人員直接在圈選處放小抄,或是只發放特定的票。我認為最大的問題還是在邊投票邊開票這件事,按選舉罷免法規定投票所在投票結束後就變成開票所,但是下午四點開票後一直到將近晚上八點都還有人在進行投票,這樣很有可能會對選民的投票意願產生影響,也難怪丁守中現在要直接提出選舉無效的訴訟,柯文哲能否繼續連任還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