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政一B 張詠婷 (1)


姓名:張詠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5

【標題】台灣總工時好長!一年比他國多工作34(民視新聞/于凡、陳信諺 台北報導)2018927
【內文】
去年台灣總工時平均2035小時,比其他各國勞工多出34.5個工作日,將近一半的上班族認為工作勞心又勞力,其中最勞苦的工作包括消防員、搬家工和公車司機等等,有搬家工表示,工時最長到12小時,就算月薪高達8萬,但身體幾乎都是病痛。

俐落拉緊束帶,把雙人沙發固定好放到背上起身,看似輕鬆搬起沙發,但其實入行12年的搬家師傅楊先生,每天工時最多12小時,長久下來全身是病痛。
楊先生表示:「長時間我們用腰部使力,像鋼琴或保險櫃金庫,甚至是基地台,所以腰痠背痛傷膝膝。」

看妝容判斷要戴哪種假睫毛,新娘秘書LISA年資5年,全職接案月收3萬出頭,但案量不穩定,加上工時長,讓她精神壓力超大,最後乾脆轉行當櫃姐。

LISA說:「以半天午宴來說,案主可能希望我們6點開始梳化,可能忙到3點或4點,再到晚上的話,一整天下來會超過到15小時。」

上班族真的好辛苦,去年總工時長達2035小時,比其他各國勞工平均1759小時,多出34.5個工作日。

而且根據人力銀行調查,有46%上班族認為工作勞心又勞力,高達84%對於現在工作直接喊勞苦,其中43%認為感到非常吃重,顯示身心負擔已經亮起紅燈。

人力銀行業者李大華指出,「所有競爭力方面,工時長跟效率高,這部分不見得成正比,畫上等號,法令修訂當中各公司規範裡面,現在相對來說,跟過往比較起來,已經改善許多。」

勞工身心俱疲,又對於現職不滿意,人力銀行建議,可訓練第二專長為轉職做準備,避免身體出狀況得不償失。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一百五十二條人民具有工作能力者,國家應予適當之工作機會。
憲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訂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心得評論:
在近幾年的新聞議題中,和「勞工」相關的新聞總是吵得沸沸揚揚,不管是街頭抗議,罷工都是時有耳聞,因此,我覺得這也是政府目前急切正視的議題之一。
勞工超時、過勞,因而命喪職場,危害身體健康的新聞,也是層出不窮,雖然勞基法一改再改,但好像都沒辦法讓勞工和雇主滿意,相反地,常常都是民怨四起,引發人民更多的不滿。
而在眾多的勞工問題中勞工超時的問題真的是政府修改法律的當務之急,我們常常看到許多過勞客運駕駛,一天開車10幾個小時卻不能休息,這不僅讓駕駛的身心健康有所堪慮,也讓乘客的生命安全備受質疑,雇主為了降低自己的成本,常常都讓許多無辜的人身陷危險當中,這是既不道德又違法法律的行為,也應該是政府應該要極力遏阻的行為。
新聞報導中也有提及台灣一年的工作量比起其他國家多了好幾千個小時,但我們卻似乎沒有因此提升國家的競爭力或經濟市場,反而是讓百姓的身心都超過可以負荷的水平,健康亮起了紅燈,我們工作得越多,卻始終沒有正比的回報
每項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政府要在雇主與員工中取得一個平衡點,確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要考慮到許多面向,開過很多次公聽會,評估許多的利與弊,才能為人民取得最大的福祉,創造出一個和諧的職場環境。

政三A 梁俊浩(1)

姓名:梁俊浩
班級:政三A
學號:05114171

【標題】印度最高院廢除百年禁令 女性獲准入廟 2018-09-29 18: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內文】經過長達20年訴訟,印度最高法院昨(28)日裁定,廢除女性不得進入寺廟的規定,因此當地南部克勒拉省的沙巴瑞瑪拉廟(Sabarimala)禁止10到50歲女性進入的禁令也被解除,藉由取消根植於數百年傳統的禁令,法院盼能維護所有人平等禮拜的權利。綜合外媒報導,過去在一些印度教地區,女性月事來潮被視為不潔的象徵,在某些地區甚至禁止仍有生育能力的婦女進出,因此近年來印度女性展開人權運動,希望女性可以自由進入印度教廟宇及其他宗教場所。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表示,絕不允許父權凌駕於宗教信仰,以及每個人的宗教自由之上。
報導指出,做出判決的是5名首席大法官,不過並非所有人都支持這項決議,當中唯一的女法官瑪爾霍菈(Indu Malhotra)強調,宗教活動不能光以平等作為基礎,其習俗應由信眾決定,而非法院制定。據了解,沙巴瑞瑪拉廟建於12世紀前,每年約有4500萬至5000萬名信徒到訪,在得知判決通過後,該寺廟計劃於10月16日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再次審查。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13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心得評論:
綜觀人類歷史,自遠古時期到當代社會,宗教對人類精神和物質生活有深遠的影響。諸多宗教信仰提倡眾生平等,然而部份經典、規制與傳統儀式中,仍存在男尊女卑與性別不平等之現象;隨著宗教儀典活動的舉行及演進,長期下來對女性在社會與人際發展產生阻礙。
傳統宗教活動的性別差別待遇,女性受到制約的理由約可分為「男強女弱」、「陰陽對立」、「月事不潔」與「職權差異」等四個面向,因而弱化了女性地位及限制女性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
我個人認為現今社會推行著人人平等或男女平等的口號,雖然宗教的歷史悠久,更有一些宗教是由古至今一直都禁止女性參與,例如中國的少林寺等,但隨時年月飛逝,人類的思想早己經向前進步,所以宗教可以與時並進不要停滯不前。但因為我個人是無神論者,我可能不太了解宗教的信仰問題,因為有一些反對者是認為憲法並不能夠控制宗教的自由,該宗教的自由應該由宗教或信眾來做決定。所以到底憲法能不能管控這一類的問題?但如果單純從男女平等出發的話,憲法保障人民的性別平等和宗教信仰的自由,所以如果在男尊女卑與性別不平等的現象來說這是違憲的。

 

政三B 曾珉妮(1)

姓名:曾珉妮
班級:政三B
學號:05114282


【標題】:五星寺如「鋼筋堡壘」 拆除大隊吃足苦頭:拆到一點不剩!

【出處】:
自由時報 20180929  http://bit.ly/2Qev51t

內文:魏明仁蓋房子真的超有良心!原本以為驅趕比丘尼的魏明仁是無良營造商,建物品質可能不堪一擊,結果「完全相反」,彰化縣府原本希望提前完成拆除作業,結果建物結構像「鋼筋堡壘」,拆除至今吃足苦頭,不過縣府表示,還是會在7天內拆到一磚、一瓦不剩。

雖然是假日,建設處長劉玉平仍率同仁到現場監工,他說,現在拆除進度已經有5成,原本他們希望盡早完成,卻卡在「建物太堅固」。

他手指向正殿說:「你看,那裡全是鋼筋,這棟建物光是樓面就清出那麼多鋼筋....現在還沒拆到地基」,他說,如果按樓面的標準,地基鋼筋數量會更可觀。他們預估,現場會清出100噸的鋼筋,這是「有價財產」屆時會通知建物所有人魏素丹來領回處理,如果遲遲未來處理,會請環保局開單告發。

一名拆除工頭說,「五星寺」一點都沒偷工減料,鋼筋綁得緊密又結實,以他過往拆除經驗,許多無良建商蓋的房子牆面,用怪手一鏟、一撞,就轟然崩塌,這棟建築,要讓牆面倒,一定要先用「水泥破碎鋼鑿怪手」破壞,再清出鋼筋和水泥塊,拆除想趕進度,有難度。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十三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憲法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當人民的財產與城市的安全或抑是發展的利益相互衝突,如何在其中取得一個平衡點,是從以前到現在的難題,在許多新都更案或是違建裡面

而這個案件又涉及到了言論自由的表達,在我國懸掛他國國旗(且這個國家是對自己構成巨大威脅的國家)
在此情況下,要如何在言論自由的表達點上取的一個平衡,都必須經過仔細地思考

政一B 吳瑞霖(1)

姓名:吳瑞霖
班級:政治一B
學號:07114229

【標題】我國上月底槍決死囚 英國影子大臣赴台籲廢死刑
【內文】
[記者徐榆涵/即時報導]台灣於上月底執行死囚李宏基槍決,引發各國關注,不少國家呼籲應暫停執行死刑英國脫歐事務影子大臣史達墨(Keir Starmer)本周末到訪台灣,以反對死刑的存在,同時藉此行強調,即使英國脫歐後也會致力於國際人權事務。英國衛報報導,史達墨此次為期四天的訪台行程由英國外交部安排,他將拜會我國副總統、司法部長及資深司法人員。史達墨曾是英國檢察官,也是英國廢死組織「死刑專案」(Death Penalty Project)的創辦人。

史達墨表示,此行主要目的為確保台灣會繼續暫停執行死刑。他出發前曾針對李宏基槍決一事投書台灣媒體,他說:「根據全球經驗證實,支持死刑的聲音逐漸縮小,因為用死刑當作懲罰已經過時」、「李宏基被執行死刑有很多令人質疑的部分,包括他原先被判處終身監禁,卻在上訴時被改判死刑。另外還有他的精神狀態以及不願上訴或尋求原諒等…很清楚的是,死刑已經不是能有效嚇阻犯罪的方式了。」

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最新估計,全球已有142個國家停止執行死刑,但亞洲仍是廣泛執行死刑的地區之一。目前台灣有超過40名死囚正在處決名單上。

【相關憲法條文】
第二十三條 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

【相關法律條文】
刑法 第 33 條 主刑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
【心得評論】
在台灣,廢除死刑一直以來被認為是一項很難讓正反雙方冷靜理性討論的議題,每當重大刑案發生的時候,總能激起社會上對於廢死的激烈爭論。但是,隨著一件件重大刑案的發生,越來越多的資訊流通,也使得部分的人們開始思考:死刑是否是社會安全的最佳解決之法?
死刑的存在是否有其必要?它真的能達到喝阻犯罪的目的嗎?這些問題都留待整個社會討論思考


正一B 蔡謦丞(1)

姓名:蔡謦丞
班級:正一B
學號:07114207

【標題】 民法擬增「意定監護」 同性伴侶也適用
出處: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07854
【內文】行政院會通過民法修正案,新增意定監護制度。未來當事人在意思能力健全時可先和受任人約定,等受到監護宣告時,讓受任人來擔任監護人,不限於配偶或四親等內的親屬,同性伴侶也適用。

當民眾喪失行為能力、無法進行意思表達時,能否指定配偶或親人以外的人選來擔任「監護人」?現行法規並沒有明訂,但行政院會27號通過民法修正草案,新增「意定監護制度」。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提到,「(發生)精神障礙跟心智缺陷以前,他自己先擬定;(等到)監護宣告以後才生效。那我就可以依照我先前的規劃,來對於做身心或財產上照顧的監護人。」

有別於以往,由法院選定監護人,「意定監護」制度是在當事人還有「意思能力」時,就和「受任人」訂定契約,不限於配偶或四親等內親屬這些範圍,指定未來喪失行為能力後,由「受任人」擔任監護人。

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 湯麗玉對此表示,「他還健康的時候,他就可以去選擇說將來我的監護人是誰,去尊重到個案本人的一個自主權;(可惜)就是目前的一個失智者來說,其實是幫不上忙的。」

社福團體認為修法確實可以為還沒有失智的人,提供更多保障。但未來還有失智者申請監護的「時程過長」等相關議題需要討論。另外法務部表示這是因應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要尊重個人意願、建立更完善的監護制度,同時也因為指定人選,不限定範圍,所以同性伴侶也適用。

法務部次長 陳明堂提到,「對於同性伴侶,也是他選項的一部分;因為這樣他的受任人較不受限制,但假如說他選的是一個阿里不達的那這個法院可以把他(解任)。」

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權益部主任 杜思誠則認為,「這個是一個好的修法方向,可以解決的,其實真的就是伴侶關係中很小的一個部分;比如說像是職場上的勞動權益,這些等等,或比如說繼承等等,這些其實都還是必須要靠婚姻平權的修法才能夠達到。」

同志團體認為「意定監護」是好方向,但同性伴侶的其他權益,還需要更健全的法律規範。至於指定了監護人之後,如果受任者有不利於本人或不適任的狀況時,法院也可予以解任,全案後續將送立院審議。
【相關憲法條文】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心得】
台灣的性別平權運動已經歷經數十年,直到2015年蔡英文競選總統時宣示支持婚姻平權,讓同志的人權受到重視,今年法務部新增意定監護制度時,將同性伴侶也考量進去,可說是性別平權的一大進步。

明年5月24日就到了大法官748號解釋文的期限
,行政院在此時通過修正案正好證明了民法能同時保障異性與同性伴侶,不必為了同志另立專法,算是替主張婚姻平權應修民法的團體打了一劑強心針,即便仍有數百條涉及配偶的權利義務的民法條文仍未修法,但可以肯定的是台灣正走在平等的道路上,對於建構一個更加民主、自由多元的社會,台灣正在進步當中,將來的台灣對於人權的保障一定會愈來愈完整,成為世界的典範。


政一B 陳俊宏 (1)

姓名:陳俊宏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9

【標題】
簽和平協議也沒用 南蘇丹內戰5年超過40萬人喪命
發稿時間:2018/09/27 16:45 ETtoday新聞雲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出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927/1268056.htm

【內文】
  非洲東北部的南蘇丹自2013年爆發內戰以來,至今已近40萬人死亡,其中暴力傷害致死就佔了半數。內戰的主因為種族差異,總統Salva Kiir Mayardit和副總統Riek Machar不同族,導致國內兩族群長年武裝衝突,雖然2015年曾簽署和平協議,但隔年協議破裂,戰亂又再度爆發。

據Ravalli Republic報導,南蘇丹內戰造成的死亡人數長期以來都是未知,因為龐大到難以估計,每天都有數百人喪命,死亡人數在2016和2017年達到巔峰,大多發生在國家南部和東北部的成年男性身上。

在混亂的局勢中,人權也嚴重受到威脅。反康軍曾在醫院大肆屠殺,甚至強暴難民營中的女性,各種性暴力事件每天不斷在上演,還有1.9萬名兒童被迫成為殺人工具。

聯合國多次呼籲國際加強施壓,曾起訴南蘇丹超過41名高官,美國也在7月通過「武器禁運」的制裁。總統與副總統連續在8、9月簽了和平協議,要共組聯合政府,但內戰是否會到此為止人就是個未知數。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五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憲法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心得評論】
   
  即使南蘇丹獨立,戰亂仍沒完全脫離這個新興國家,自從2013年陷入內戰後,已有數以萬計的家庭破碎,南蘇丹政府也無法阻止此現象的發生。簽過的和平協議一而再的被撕毀,每當嶄露出一些和平曙光,頓時就被戰火密布的濃煙覆蓋,在位者不斷的持續著權力鬥爭,始終為自己的利益著想,反將人民的基本權益置之度外。經統計全國有1/3兒童嚴重營養不良,25萬兒童面臨飢荒威脅;婦女甚至淪為雙方軍人的洩慾工具,被強暴殺害的女性更是多數,此舉嚴重藐視了女性該有的自主權。而內戰至今已有超過150萬人逃離南蘇丹,形成規模僅次於敘利亞與阿富汗的難民危機。

  此刻的我們,應該想想自己可以為他們做些什麼,無論是實際體驗飢餓三十的活動,又或者是參與國際志工的行列,盡可能透過任何方式讓大家能夠重視這些議題。現今只盼望在南蘇丹的人民能早日迎來安逸的生活。

政三A 諸井未來(1)




姓名:諸井未來

系級:政三A

學號:05114181



【標題】

韓國瑜喊「母語回家學」 高雄原民團體要他Minokay回家

發稿時間:2018/9/28 21:55

出處: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565001



【内文】

〔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韓國瑜主張「母語應該回家學」,高雄市議員俄鄧殷艾與原住民團體今天出面抗議,要韓國瑜Minokay(阿美族語,回家之意)!



議員張豐藤隨後也在臉書貼文說,俄鄧殷艾議員教韓國瑜學族語「Minokay(回家)」,我也教韓國瑜一句客家話:「轉去(回家)」。

俄鄧殷艾說,在學校學習母語,一直被認為是延續原住民母語的重要手段與方式,是現階段面對拯救瀕危的原住民族語情況中,所採行最有效的重點執行政策。

俄鄧殷艾說,韓國瑜的母語主張,無異剝奪了族語教師多年所爭取的教學權益,一旦母語教學退出校園,這群努力多年默默付出的族語教師將何去何從?參選人未多作功課,帶頭提出讓母語學習遠離學校的違法主張,令人感到不可思議。

俄鄧進一步說明,目前高雄市有16個族群設籍,原住民語言使用多元,其中更包括瀕危語卡那卡那富語、拉阿魯哇語及魯凱族下三社等,都非常需要學校教學,協助延續發展。

原住民團體呼籲,高雄市在族語推動上,已奠立了豐碩基礎,唯有在這基礎上持續推動,才能讓美麗的原住民語言存續使用。更提醒市民要擦亮眼睛,看清楚參選人政見,是否做足功課、了解市政?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0條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

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

【相關法律條文】
原住民族基本法 9

【心得評論】
在學校不念母語的意思是父母或是周圍大人只教給孩子,如果父母不常用那個地方的語言,他們的孩子就不會懂他們的母語。而且每個家庭出現各種意思的話,每種語言的字都可以有不同的意思。如果不使用,語言就會消失
這篇文章中俄鄧殷艾指出的那樣,現在世界上被視為一個問題的是,到現在有的語言爲了使用人的老化會消失。所以我考慮不必現在以上的情形但是應該繼續做我們的事情。
好像第10條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的事是國家有幫助的責任,更多的語言必須以不減少。
我認爲會説有很多語言是非常强大的觀點,因爲透過獲取語言,我們可以與該國的人們交談,瞭解思維方式,觀點,我們可以從各個角度思考問題。

所以我覺得韓國瑜的「母語應該回家學」的意見是非道理。

政一B 張琨智(1)

姓名:張琨智
班級:政治一B
學號:07114216

【標題】蔡總統:過去政府曾禁母語 我們應記取教訓
發稿時間: 2018/09/28 18:06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928024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8日電)總統蔡英文今天說,轉型正義是為了給下一代更好未來。過去的政府曾錯誤地限制人們使用母語、享有自身文化生活權利。「我們應該記取教訓,讓我們的孩子不會遭受到類似的對待。」

蔡總統今天主持「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7次委員會議。

她說,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原住民族自身的文化、語言跟歷史觀點,並沒有受到國家足夠的重視。以前的政府甚至還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採取貶抑、禁止的措施。

蔡總統提到,過去2年多以來,政府已經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開辦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現在,原民會跟教育部也正在全面研擬翻修「原住民族教育法」;在教師節這天,安排關於文化、語言教育的報告跟討論,格外有意義。

她說,轉型正義是為了還原真相。談論原住民族受到壓抑的歷史,將有助於大家明白,現在對原住民族教育或語言文化的保障,並不是「額外的補助」。相反地,這是公平正義的彰顯。

蔡總統強調,轉型正義也是為了給下一代更好的未來。過去的政府曾經錯誤地限制人們使用母語、享有自身文化生活的權利。「如今我們應該記取教訓,讓我們的孩子不會遭受到類似的對待。」

她說,要請大家一起思考「到底台灣社會為什麼需要落實轉型正義?」她認為,誠懇面對歷史,誠懇反省國家曾經犯下的錯誤,這一點,不論是對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或是對範圍更大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來說,都是共同的課題。

今天原轉會文化小組召集人林志興報告戰後「同化教育」政策如何壓抑原住民族文化;語言小組召集人童春發的報告則呈現戰後政府推動「國語運動」過程中,禁止原住民學童使用族語,所造成的影響;為強調族語的主體性,童春發全程使用排灣語簡報,同時現場口譯。

童春發報告時提到,過去學校教育直接禁止「方言」社會氛圍普遍對原住民族身分的歧視,自然影響家庭不使用族語。禁說族語,多數族人失去民族自信心。

有原轉會委員表達,「從學校失去的,要再次從學校教育做回來」;另外,有原轉會委員認為,回顧過去的歷程,前一段是「外來政權的謀殺」,但後一段,他擔心是「自殺」,應該要關注家庭的母語教育。

蔡總統則認為,要對現在的教科書總檢討,把歧視的部分刪除,這是最要優先處理的事情。(編輯:蘇志宗)1070928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5: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憲法第7:「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22:「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心得評論】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原住民族才是台灣這片地的主人,他們的文化是台灣的珍寶。但是,也因為歷史發展,外來民族前後入侵,為了管理方便卻不人道的同化政策,摧毀了他們所擁有的寶藏。
我相信當今社會,對原住民的歧視與偏見已不像過去嚴重,政府也有為原住民文化的復原在努力。但我發現,我們這輩的原住民族,他們父母為了融入社會,早已忘根,導致他們也對自己的傳統文化,百般不了解,這就是原轉會委員提到的「自殺」。
我不認同蔡總統表示要「優先對教科書做總檢討,把歧視的部分刪除」的想法。我認為現在最優先的事,應該是把原住民課程列入12年國教的必修課程,並聘請各族的教師傳承母語以及傳統文化。這不才是最實際的做法嗎?
原住民文化的復原是重要的課題,鑒於過去社會打壓的如此嚴重,這些寶藏是否還能流傳下去,政府扮演著重要角色。

政延A 鄭淇丰(1)

姓名:鄭淇丰
班級:政延A
學號:02114174

【標題】牢房沒冷氣 德州被判違憲
    時間2018-09-29〔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35622

【內文】
       沒冷氣不公平,美國德州監獄全得裝空調!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賴擁連指出,德州監獄一名受刑人Yates認為,舍房沒有冷氣恐造成熱衰竭,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德州有3成監獄有空調,7成則否,確實違反比例原則,判獄方違憲;德州刑事司法局粗估,一監一冷氣的成本約為美金3.5億元,折合台幣約107億元,目前正在與州議會協商中。

賴擁連表示,Yates向法院主張,夏天拘禁在華氏88度(攝氏31度)的舍房中,恐構成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中的「殘忍而不人道」懲罰,2017年間獲美國第五巡迴法院判決獲勝。法院判決指出,德州刑事司法局對受刑人的處遇,已構成「故意的冷漠(deliberate indifference)」,原因是過去的20年間,每年都有22到24名受刑人因熱衰竭身亡。

每年22至24名受刑人熱衰竭身亡

判決提到,根據德州1977年的法律規定,監獄舍房的溫度應控制在華氏65到85度間,足認超過85度卻沒有冷房設備,有侵害人權之虞。
此外法官還發現,德州目前約有100座監獄,收容約14萬名受刑人,但具有中央空調的監獄僅有30%,其餘70%均無,違反比例原則。
德州監獄還給受刑人有限度的行動自由,讓他們配戴名為PASS的腕環,若要通過圖書館、健身房、教堂等閘門,就得「刷卡」記錄,便於掌握受刑人的所在地。賴擁連認為,仍應給予受刑人相對自由的環境,將有利他們未來復歸社會。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6 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我國歷年對監獄改革的大法官解釋,對於在囚人士的人身自由、言論著作自由、秘密通訊自由、訴訟權利,均持開放態度,不斷進步中。另外根據美國法院相關判決,例如對未褫奪公權的收容人開放行使公民投票權,另外對於目前監獄人滿為患、舍房擁擠的狀況,德州矯正局被宣告違憲的案例,說明「經費不足」不能當成政府不改善舍房的理由,因為這種「冷漠」的態度,將不被美國法院所接受。

而對受刑人是否給予有限度的行動自由,德州監獄為例,獄方讓收容人配戴RFID(無線射頻識別系統)手環,收容人只要事先申請,就可以在自由活動時間內,到教堂禮拜、圖書館唸書、健身房運動,這種有限度的自由,有利收容人在出監前回覆正常生活,有利復歸社會。





政三B 葉怡彤 (1)


姓名:葉怡彤
班級:政三B
學號:05114287

【標題】
將婆婆套住脖子綁在陽台 媳婦處境堪憐卻觸法
2018/09/30 聯合新聞網 https://tw.news.yahoo.com/%E5%B0%87%E5%A9%86%E5%A9%86%E5%A5%97%E4%BD%8F%E8%84%96%E5%AD%90%E7%B6%81%E5%9C%A8%E9%99%BD%E5%8F%B0-%E5%AA%B3%E5%A9%A6%E8%99%95%E5%A2%83%E5%A0%AA%E6%86%90%E5%8D%BB%E8%A7%B8%E6%B3%95-230506103.html

【內文】
彰化縣鹿港鎮一棟大樓有一位老婆婆長期被媳婦用繩子綁在陽台上,影像被PO上網後,引來網友撻伐,鹿港警方會同社工人員前往了解,在解開老婦人後,老婦人媳婦哭泣說,婆婆瘖啞且有精神疾病,常會自傷,綁住她是為了方便照顧與保護她,警方及社工雖然了解媳婦的苦處,仍將依強制罪移送法辦。
鹿港派出所所長陳東宏說,依民眾爆料內容,警方派員了解,查出老婦人住在2樓,立即按門鈴,由老婦人的媳婦開門,員警先趕到陽台,將被紅色塑膠繩套在脖子並綁在陽台的老婦人解開,在安撫後,安置到房間裡。雖然老婦人頸部被套上紅色塑膠繩,留有空隙,但如果跌倒,仍有被勒住的危險。
社工人員了解,老婦人因晚報戶口,實際年齡約78歲,兩年前,才由金門遷到鹿港目前的租處,由媳婦照顧,同住的還有兩名讀國中的孫女,她的兒子則到大陸工作,一年才回來一次,且很少寄錢回來,全家生活除了靠老婦人榮眷補助外,還常要借錢度日。
社會處指出,老婦人的媳婦稱,老婦人患有多重身心障礙,包括精障,智能障礙等,並常有失禁行為,有時病發時,會走來走去 ,一晚不睡,還會有自捏的自傷行為,常會破皮流血,綁住她是為了保護她,方便照顧,套住脖子的繩子留有空隙,不用擔心會勒住她,絕對沒有傷害她的意圖。
社工打算將老婦人送往安養機構,並由政府負擔費用,老婦人的媳婦說,她答應丈夫要照顧婆婆,也捨不得婆婆離開身邊。社工則建議她要給自己喘息時間,建議先將老婦人送到安養機構暫時安置。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長黃荻說,因老婦人有自傷的行為,媳婦用紅線將她套住脖子並綁在陽台上,也許真的出自保護她,沒有傷害意圖,但方法不對,也違法。
【相關憲法條文】
第22條(基本人權保障):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8條:你的人權受到法律的保護。當我們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我們可以要求法律的協助。
第13條:行動的自由。在我們的國家哩,我們都有權利到我們想去的地方,並且去我們想去的地方旅行。
第25條:所有人都有食物與居所,我們有權利過好的生活。母親和孩子、年老的人、失業殘廢的人,都有權利被照顧好。
第29條:責任。我們對其他人是有責任的,而且我們應當保護他們的權利及自由。
第30條:沒有人可以剝奪你的人權。

【心得】
會選擇這篇新聞來撰寫心得是有原因的。新聞中的媳婦心地其實並不壞,也不是虐待,但是在長期照顧婆婆且無人幫忙的情況下,他的耐心與心靈也到了一個疲累無法負荷的地步。丈夫長期在外工作,鮮少聯絡也很少寄錢回家,家中還有兩個女兒要照顧,光是等著她照顧的人就照顧不完了,更何況是自己呢?尤其婆婆還有一點精神疾病,長期下來,媳婦也累了。
為了防止有精神疾病的婆婆落跑並且打擾到鄰居,媳婦這次用了很不正確的方法。他將婆婆用繩子套住脖子,綁在陽台,雖然在前述原因下,我們可以知道媳婦並不是虐待或者傷害意圖,但就算有再多理由,新聞中也講到了重點:媳婦仍然違法了。
憲法與人權保障宣言就是在保障屬於「人」,的基本權利。
不論有甚麼原因甚麼苦衷或理由,即使大家都知道你並非惡意也沒有要傷害他人,但是方法不正確,就是不正確。我們不應該因為任何原因不合理的剝奪他人的權利,即使是真的有精神疾病或者可能會傷害他人的婆婆,我們都不該這樣用自己不正確的方式處理,最好的方式就是尋求社會協助,這樣,不管對自己或者對他人,都是一個有效的處理方式。

政一B 古馨怡(1)


姓名:古馨怡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4

【標題】政治受難者團體至國民黨抗議 國民黨:早在執政時期就開始賠償、道歉

【內文】

前促轉會副主委張天欽因「打侯」發言惹議,中國國民黨趁勢翻轉加害者身份站上受害 者位置,批判促轉會為「東廠」,更在促轉會招牌上貼上「東廠」,今(27)日多個政治害難者團體與政黨至國民黨中央黨部抗議。針對此事件,國民黨發出聲明表示,請民進黨不要為了政黨私利鬥爭在野黨,撕裂台灣社會,這是對台灣最不負責任的行為。
今天「台灣二二八關懷總會」、「五十年代白色恐怖案件平反促進會」與「台灣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等團體,以及基進黨、時代力量議員參選人今日到國民黨中央黨部抗議。
國民黨表示,沒有程序正義就沒有實質正義,促轉會「張天欽們」自比東廠,企圖用政治操作的手段干擾選舉,打擊政治對手。國民黨批評這種利用公權力,把立委當側翼,是完全違背程序正義的作為,也是對轉型正義最大的傷害。國民黨稱,台灣人民期待的轉型正義,必須拒絕「張天欽們」。
國民黨說,19953月立法院通過「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20073月立法院修正通過將「補償條例」改為「賠償條例」,整部條例經過多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是在2013年馬政府時期。另外,1998617日立法院通過《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條例》。
國民黨強調,在國民黨執政時期,對於228與白色恐怖時期相關事件,早就開始賠償、道歉。國民黨稱,如果至今還有遺漏者,應該請促轉會調查清楚並予以賠償。
最後,國民黨說,鬥爭只會製造衝突,仇恨只會撕裂社會。他們請民進黨不要為了政黨私利鬥爭在野黨,撕裂台灣社會,這是對台灣最不負責任的行為。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9-27 13:07

【相關憲法條文】

24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五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心得評論:

轉型正義的初衷在於強化國家團結社會,應公平公正調查過去社會的不公不義並給予補償和施害者的懲處,如今卻變為政黨鬥爭的機關,更自稱為「東廠」令人不剩唏噓。

聯合國定義轉型正義的五大要素;(1)調查真相、確定並起訴元凶,按國際法律精神與法條受罰,(2)確保獲知真相的權力,(3)賠償,(4)重整參與迫害組織與制度,(5)全國性討論與諮商,以促成和解。

如果說真要懲處過去的不公正那又何止是白色恐怖時期呢?日本的警察制度就不算?徵收慰安婦也不算?

在我看來現在的轉型正義委員會只是為了選舉鬥倒政黨而設置的,並非真正實行轉型正義。

如真要實行轉型正義應向德國學習,面對過去的錯誤,使全體人民一起省思, 這過程也必須遵守國際法則和國內法律,避免地下處理受害人和加害人。這些應該是全民都需參與也必須了解的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