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5日 星期一

政三B 曾珉妮(2-1)


標題:「阻止紅色媒體通敵散佈假訊息」 時力明提國安法修正草案

姓名:曾珉妮
班級:政三B
學號:05114282

出處:自由日報

時間:20190223

面對中共對台統戰工作步步進逼,總統蔡英文昨(11)召開國安高層會議時表示,「民主防護網」的法制化工作必須加快速度,並希望立法院能加速審查諸如《國家安全法》等修正案。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今在臉書上表示,時力黨團明(13)天將提《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阻止紅色媒體通敵散佈假訊息」。

黃國昌表示,我國法律保護新聞自由與言論自由是「毫無疑問」。不過,黃國昌指出,就像是刑法誹謗罪所揭示,「這些自由是有界限的」。黃國昌表示,使用公共資源的廣電媒體,如果接受境外敵對勢力的指示、甚至是通謀,散佈危害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不實資訊,「自然沒有不得加以制裁的道理。」

根據時代力量所提出的《國家安全法》修正草案,將明文禁止廣電媒體,「接受指示、委託或通謀合作之方式,為境外敵對勢力或其設立、指定機構、委託之民間團體或其派遣之人,傳播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虛偽不實之訊息。」另外,黃國昌表示,「境外敵對勢力」就是指「中共啦」。

目前正在訪日的前行政院長賴清德今日也指出,如果媒體的作為有威脅到國家的安全生存與發展,當然要想辦法處理這個問題。


法條:62條


心得:

假新聞指的是刻意以傳統新聞媒體或是社群媒體的形式來傳播的錯誤資訊,目的是為了誤導大眾,帶來政治、經濟或心理得到的成就感利益。

隨著網路的普及,假新聞也變得更加氾濫,新加坡最近為了防止假新聞新規出爐,假新聞最高可判刑 10 年,之前假新聞而造成外交官死亡,或許只能仰賴法律為最後手段,避免假新聞的氾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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