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政一B 林庭伊(1)


姓名:林庭伊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7

【標題】美聯社:慘絕人寰!新疆維族兒童遭斷根送進國營孤兒院
【出處】民報www.peoplenews.tw/news/3a4769b2-2c8a-4d7d-b7b9-fa2d3a9da459
【發稿時間】許銘洲/編譯 2018-09-23 16:00

【內文】

  別以為在新疆集中營,中共當局只關押維吾爾族極端分子;事實上是老弱婦孺都會被關,這是一項擴及整個維吾爾族群命運的大整肅。聯合國反種族歧視委員會副主席蓋伊·麥克杜格爾(Gay McDougall)女士8月間在聯合國表示,中共在新疆的關押中心有兩類,其一為「反極端主義中心」,其二為「政治文化再教育營」。

   一名出席8月間在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會議的中共中央統戰部胡姓官員曾表示,當局在新疆沒有「任意拘留」,又否認關押100多萬維吾爾人,但他說的確有些罪犯被關在「職業培訓和教育中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郭聲琨曾與「維穩指揮部」(編註:實名應為鎮壓指揮部)隨行,他強調要在少數民族社區深入開展「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

  關於對付跟海外宗教極端組織可能有聯繫的嫌犯烤問,中共將他們長時間綁在椅子上,用剝奪睡眠、不給食物方或,再加上嚴刑逼供。遭囚禁者還要上政治課,要讀共產黨文章,觀看習近平影片,並高唱讚揚中共歌曲「沒有黨就沒有新中國」。有穆斯林被迫吃豬肉,又不斷被反覆洗腦告知說,神並不存在,不用祈禱或讀古蘭經;不用感謝真主,要謝就要感謝習近平。

  《美聯社》921日,一篇發自土耳其伊斯坦堡(Istanbul)的調查專文,名為「餐桌上的空位:維吾爾孩子在中國失蹤」(Empty places at the table: Uighur children missing in China),內容指出,中共當局將維吾爾人孩子,以及新疆自治區境內的其它少數族群兒童,通通送進數10個國家孤兒院。北京透過這項系統性手段,意圖讓穆斯林信仰者的下一代,疏遠原生家庭與族群文化;維吾爾人擔心,這將帶來塗銷、斬斷民族認同的嚴重後果。

【相關憲法條文】

5: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8: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13: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相關國際公約】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CERD:
˙消除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並促進所有種族間的諒解
˙在其所轄領土內消除種族分隔及種族隔離
˙消除一切煽動種族仇恨和歧視的行為
˙不分種族、膚色或民族地保證人人享有權利
˙保障有效的司法保護和賠償;以及採取措施打擊種族偏見,促進種族或族裔群體間的諒解和容恕。

【心得評論】

  在大航海時期我族中心主義與納粹時期的集中營,使一個自認為強大民族倚著權勢侵略他國與其他民族,在歷史上屢見不鮮,種族歧視看似在這個世代逐漸消弭,卻是根深蒂固。不只在中國,在美國、印度甚至是台灣都存在著種族歧視的影子。

  上述新聞中,中共政治局委員與鎮壓指揮部隨行強調要在少數民族社區深入開展「民族團結一家親」活動。此時在少數民族眼中,中共的團結,視自己為弱勢的群體,不僅被看成共享自然本質的集體,也被視為必然劣等,中共也被定義為優勢群體,相對有著不可消弭、無法共存的差異。

 
我認為種族歧視不單只是個人的偏見,而是建制化、系統化下的產物。因為建制化使原本的社會印象制度化,再以系統化持續再製、強化種族的階層分類。於是中共對於維吾爾族與海外宗教極端組織可能有聯繫的嫌犯烤問時,要他們上政治課,灌輸「沒有黨就沒有中國」的理念,不斷的強化種族位階,甚至是消滅其種族。這種以自己為尊,他人為卑的想法,非常不可取。我們以自己的優勢打壓他人,對排斥己見的人施壓,不只在國家對於民族,而生活中上位對於下位施壓也是同樣概念。以職場性騷擾為例,雇主利用本身的高職權進行對雇員的打壓,逼迫其不做什麼就怎麼樣的行為,不只在政治更在生活中層出不窮。「弱肉強食」似乎是自然法則。

  「弱」與「強」是我們心中自己的對比,歧視也因而產生。我想不只在中國,在美國黑白種族問題、印度種性制度與台灣外籍移民都是種族問題血淋淋的例子。以我們生活台灣為例,人們對於外籍移民「落後國家」想要移往「先進國家」的刻板印象。甚至有著外籍移民是搶奪台人工作機會的罪人與外籍移民所居住的國際宿舍,是為了與我們「隔離」的謬誤。以其文化不同而產生隔閡,對他人投以異樣眼光,往往是衝突的開端。我們以著包容各個文化,與自己不一樣的意見,憲法第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是我們一直都致力於追求的。

  我們的刻板印象,造成了種族歧視。以著「我們」標籤化不可同化的他者。《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與其設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在台灣中國皆有簽訂,公約中「消除一切形式的種族歧視,並促進所有種族間的諒解」是我們應該調整對於自己不同族群的心態與包容體。只能說公約與規定是死的,如果我們沒有真正落實,類似維吾爾族在中國遭受的迫害的事件只會持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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