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9日 星期六

政一B李佩穎(1)

姓名:李佩穎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4

【標題】
半數保母抵制準公托 家長無奈托育福利縮水 
發稿時間:2018-09-29 08:58中央社 台北29日電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85/3393604?from=udn-referralnews_ch2artbottom

【內文】
托育補助新政策8月上路,不少保母認為政府不尊重工作權,至今僅53%保母加入準公托。孩子的保母不簽約,家長夾在政府與保母中間,被迫補助縮水,相當無奈。

準公共化托育政策81日上路,所得稅低於20%的家長將02歲孩子交給跟政府簽約的私托或保母照顧,每孩每月托育補助新台幣6000元,否則只有2500元育兒津貼。政策甫宣布,保母界尤其反彈,914日更跨縣串連上街「野餐」抗議。

不滿工作權遭綁架 保母簽約率僅53%

上路之初,衛生福利部信心滿滿,喊出將有85%保母加入準公共化行列;結果到了921日,全台22589位合格保母,只有12006人簽約,簽約率約53%

不願加入準公托的台北市林姓保母表示,據她了解,有的保母是經不起家長千拜託萬拜託,才妥協加入準公共化,她認為準公托政策根本就是給保母「貼標籤」,願意和政府簽約就是優質保母,不簽約的就不是。

同樣不願簽約的高雄市保母協會理事長張美寧也批評,政府推動準公共化政策根本不尊重保母,也沒有保障保母的任何權益,只是利用家長綁架保母的自由工作權。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解釋,和政府簽訂行政契約的保母,過去不可有違規紀錄,才能確保照顧有一定品質,訂定2年不漲價的規定也是為了確保花了大把補助款,真的能夠減輕家長負擔。

對於保母抗議收費不能跟著物價漲,祝健芳澄清,實施2年過後就能回歸地方審議機制進行討論,視物價指數波動適度調整。

8月上路至今,不少有意托育的家長為了6000元補助,一開口就問「你簽約了嗎」、「等你簽了我們再來談」,讓反對加入的保母既想捍衛自身工作權,又擔心遭到排擠。

苗栗縣府社會處兒少及家庭支持科科長高瑜苓認為,準公共化托育新政對家長利多,但保母立場反映出的是相對剝奪感,希望能夠放寬限制、增加額外得收費項目,而且有的保母目前照顧對象也並非2歲以下幼兒,這些有待中央納入考量。

不過,也有保母早早就簽約加入準公托,台北市周姓保母受訪時說,由於台北市過去就有友善托育政策,和準公托合約內容都差不多,因此她認為影響不大,又能讓家長減輕負擔,更願意把孩子送來,所以早早就同意簽約。

保母抵制準公托 家長也無奈

根據衛福部統計,全台02歲孩童約有40萬人,高達89.3%由父母自己照顧或由親屬照顧,另有6.1%送給保母照顧、3.7%由私立托嬰中心照顧,幸運抽中公托的僅1%

家住新北市的黃小姐受訪時表示,家中寶寶出生3個月後就給保母帶,托育新制上路後,她的保母就是抵制政策的一員,雖然領不到6000元補助很無奈,但畢竟孩子在保母手上,「身為家長也不敢多說什麼」。

她認為,政府在制定新政策之前,本就該找保母協會討論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合約,把疑問講清楚、說明白以後再上路,才能讓保母有安全感、願意配合政策,否則保母不願加入準公托,即便補助再多也是「看得到、吃不到」。

像黃小姐一樣情況的父母就像是夾心餅乾,夾在保母和政府之間,對於解決托育難題的幫助不大。

台南市社會局婦女及兒童少年福利科長郭元媛認為,保母或私託會有怨言,主因是拿到托育補助的是家長,為何卻要他們簽約。

郭元媛指出,台南市考慮優惠鼓勵簽約意願,例如保母可免費接種流感疫苗、每2年補助健檢費用1000元、每年補助500元加保專業責任險等,私托則是補助托育人員健檢費及提供私托評鑑獎金,都在研議中。

面對保母抵制,祝健芳坦言,這確實是準公托政策推動以來的一大難題,過去政府在推動保母培訓時,經常透過社群媒體群組讓保母互相交流,也讓保母界變得更團結。

祝健芳表示,新政策上路以後,許多錯誤訊息在保母群組流傳,即使政府大力澄清,保母們仍然相信他們群組裡傳的訊息,導致很多誤解。

【相關憲法條文】
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19條: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156條: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相關法律條文】
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

【心得評論】:

政府為了解決托育費過高、保母品質良莠不齊的問題,因此推動了<準公共化托育政策>,然而,卻造成不小的反彈。我認為,政府的立意良善,但在推動的過程中,有一些瑕疵,造成部分保母不願意簽約。

首先,政府要求保母在過去不可以有違規紀錄,才能簽訂行政契約。但過去沒有違規紀錄的保母,並不能確保他確實是優良的保母。在新聞上,我們很常看到嬰幼兒遭保母蓄意或過失傷害,甚至造成死亡的消息,而那些保母,很多也是沒有任何違規紀錄的。第二,政府要求簽約的保母在兩年內不得漲價。但有些家長願意付出較高的托育費用,以換取較優良的托育品質。如此一來,等於變相減少保母的收入,也難怪有些保母不願意簽約了。

這幾年,台灣面臨嚴重的少子化問題,但發生政策制定和人民權利衝突時,政府與人民都應該多溝通,在兩者取得平衡,才能達成多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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