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4日 星期一

政一B 江薇如(1)

   姓名:江薇如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4

【標題】中國全面迫害新疆維吾爾人 美國國務卿龐畢歐:數百萬人遭到洗腦凌虐,宗教信仰正在毀滅

【出處】YAHOO!新聞
【內文】
 中國政府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各地設置「再教育營」,對信奉伊斯蘭教的維吾爾人進行宗教滅絕、文化滅絕。美國國務卿龐畢歐21日嚴厲抨擊中國,表示有數百萬維吾爾穆斯林正遭受中共政權嚴酷迫害。

美國與中國近來在貿易、軍事領域磨擦不斷,維吾爾人議題恐怕讓兩國關係更加惡化。

龐畢歐(Mike Pompeo)21日在華府以全球宗教自由為題發表演說,其中也提到新疆維吾爾穆斯林:「數十萬人甚至數百萬人被關進所謂的『再教育營』,被強迫灌輸政治教條,忍受各種凌虐。他們的宗教信仰正遭到毀滅。」

龐畢歐21日也對中國基督教徒的處境表示關切,批評中國政府「關閉教堂、焚燒《聖經》、強制教徒放棄信仰。」 

美國國會民主、共和兩黨多位議員上個月致函龐畢歐與財政部長馬努欽(Steve Mnuchin),要求政府對涉嫌囚禁迫害維吾爾人的中國官員進行制裁。龐畢歐尚未表明是否考慮發動制裁,但是他對中國立場顯然轉趨強硬。

龐畢歐19日接受電視台訪問時,形容北京當局是一個「不透明的政府」,「它踐踏我們的智慧財產權,它踐踏自家的弱勢宗教族群。」

許多為維吾爾人為避免被送進「再教育營」,而逃出國,卻從此有家歸不得。
聯合國消除種族歧視委員會8月30日發布報告,批評中國政府「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變成一個大規模集中營」,CERD對「百萬維吾爾族人在新疆被拘禁」感到震驚,並呼籲釋放以反恐「藉口」被拘押的平民。
對此,中國外交部回應:「涉及新疆的負面評論,是基於未經證實、不負責任的信息作出的,毫無事實根據。新疆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是各族群眾的共同願望。新疆實施一系列政策措施,目的是促穩定、促發展、促團結、促民生,同時依法打擊民族分裂和暴恐犯罪活動,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新疆各族人民的安全感、對社會穩定的滿意度大幅提升。至於為反恐採取預防性措施,這是國際上很多國家的慣例做法。」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8 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13 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 第五條:締約國依本公約第二條所規定之基本義務承諾禁止並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
視,保證人人有不分種族膚色或原屬國或民族本源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之權
,尤得享受下列權利(除卯7以外,其餘省略)
(卯)(7)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之權

[心得]
中國政府設立的再教育營就雷同二戰時期的國納粹所創建的猶太集中營。
我認為這是一個文化及思想上的扼殺行為,消除他們原有的伊斯蘭教信仰生活,取而代之的是中國政府所認可的思想文化。
對於我來說,這種行為是一種思想控制的方式,藉由思想上的控制,轉而影響他們的生活,甚至是將一整個族群歸順於中國文化之下。
如果沒有任何人來阻止,中國有非常大的可能將此方法延伸到其他國家,擴建出另一種的中國版圖。
以我國為例,在憲法第7條、釋字第573號中皆有提到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等條文,因此我國政府對於宗教信仰自由並不加以干涉,
但,中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有明確的指出恐怖主義及活動之認定,很明顯且諷刺的是,中國並未依造他們所制定之法律來管理人民,
反而將許多無辜的維吾爾族人抓進再教育營。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些是離我們很遙遠,而不去理會,但,如同前文所述,中國的控制正在擴張。
我並不是一個反中國的人,但我絕對反對我的思想及任何基本自由被他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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