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政三A 梁俊浩(1)

姓名:梁俊浩
班級:政三A
學號:05114171

【標題】印度最高院廢除百年禁令 女性獲准入廟 2018-09-29 18:5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內文】經過長達20年訴訟,印度最高法院昨(28)日裁定,廢除女性不得進入寺廟的規定,因此當地南部克勒拉省的沙巴瑞瑪拉廟(Sabarimala)禁止10到50歲女性進入的禁令也被解除,藉由取消根植於數百年傳統的禁令,法院盼能維護所有人平等禮拜的權利。綜合外媒報導,過去在一些印度教地區,女性月事來潮被視為不潔的象徵,在某些地區甚至禁止仍有生育能力的婦女進出,因此近年來印度女性展開人權運動,希望女性可以自由進入印度教廟宇及其他宗教場所。大法官米斯拉(Dipak Misra)表示,絕不允許父權凌駕於宗教信仰,以及每個人的宗教自由之上。
報導指出,做出判決的是5名首席大法官,不過並非所有人都支持這項決議,當中唯一的女法官瑪爾霍菈(Indu Malhotra)強調,宗教活動不能光以平等作為基礎,其習俗應由信眾決定,而非法院制定。據了解,沙巴瑞瑪拉廟建於12世紀前,每年約有4500萬至5000萬名信徒到訪,在得知判決通過後,該寺廟計劃於10月16日提出上訴,要求法院再次審查。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憲法第13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心得評論:
綜觀人類歷史,自遠古時期到當代社會,宗教對人類精神和物質生活有深遠的影響。諸多宗教信仰提倡眾生平等,然而部份經典、規制與傳統儀式中,仍存在男尊女卑與性別不平等之現象;隨著宗教儀典活動的舉行及演進,長期下來對女性在社會與人際發展產生阻礙。
傳統宗教活動的性別差別待遇,女性受到制約的理由約可分為「男強女弱」、「陰陽對立」、「月事不潔」與「職權差異」等四個面向,因而弱化了女性地位及限制女性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
我個人認為現今社會推行著人人平等或男女平等的口號,雖然宗教的歷史悠久,更有一些宗教是由古至今一直都禁止女性參與,例如中國的少林寺等,但隨時年月飛逝,人類的思想早己經向前進步,所以宗教可以與時並進不要停滯不前。但因為我個人是無神論者,我可能不太了解宗教的信仰問題,因為有一些反對者是認為憲法並不能夠控制宗教的自由,該宗教的自由應該由宗教或信眾來做決定。所以到底憲法能不能管控這一類的問題?但如果單純從男女平等出發的話,憲法保障人民的性別平等和宗教信仰的自由,所以如果在男尊女卑與性別不平等的現象來說這是違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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