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5日 星期二

政一B 林昀毅 (1)



姓名:林昀毅
班級:政治一B
學號:07114202

【標題】重懲假新聞 重傷言論、新聞自由
發稿時間:2018-09-24 00:29
【出處】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3383937

【內文】蔡總統於民進黨中常會宣示:「假新聞和謠言,把選情搞得烏煙瘴氣,讓認真的團隊受到影響。」行政院秘書長卓榮泰更於會中宣告:行政院已要求NCC務必要求廣電媒體報導須經查證,否則最高可罰兩百萬元。兩項宣示,證實蔡政府公然以重罰壓抑所謂「假新聞」,以利其選舉目的。姑且不論此等指控是否真能影響人民最後選舉結果,但以蔡英文身為總統,公然批判「假新聞」,已直接且嚴重損傷言論新聞自由,顯有違憲之實!

首先試問蔡總統:何謂「假新聞」?如何認定?何人判定?是否由行政院成立的所謂「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判定?果真如此,更證實蔡政府之違憲。蓋因言論自由乃人民之基本權利,新聞自由更是所謂的「第四權」;兩者均是作為監督與制衡政府之憲法權利,不容政府藉由「公權力」以認定其為真或假。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鼎鼎大名的荷姆士大法官早於一九一九年即闡釋:追求最高之善,可由意見自由交流獲得,真實之最好測試,乃使其思想力量於市場競爭而認定。此即重要的「言論意見市場理論」。

聯邦最高法院更於一九六四年於聞名的紐約時報案提出:於公共事務之討論,應容許以無限制、強烈、公開,甚至激烈、尖酸刻薄,與不留餘地之批判以攻擊指摘政府與公務員。由此項立論而確立「言論新聞真實惡意法則」,成為舉世之憲法標竿。

蓋因錯誤言論乃於自由辯論所難以避免,當然存在於表達自由,而應保障之言論呼吸空間。因此確認不實言論亦有其價值,同受言論新聞自由保障,以免衍生「寒蟬效應」,甚至「凍結效應」。非得任意制裁不實言論,其核心價值正於保障不實言論,始能確保說出該事項之言論,得以豐富辯論市場。

蔡政府更有修「國家安全法」以遏止「假新聞」之議。此更直接侵犯「新聞民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於一九七一年之「紐約時報—越戰軍事機密案」,就「國家安全」與「新聞自由」兩項法益以「憲法天平」精準構衡。判定:國家安全乃一廣泛含糊概念,非得以其抽象外衣,剝奪新聞自由。蓋因,憲法保障新聞自由,始能有效揭發政府之欺瞞,阻止政府藉由國家安全之名,以壓抑困窘消息,剝奪人民「知的權利」。尤其政府之秘密,基本上乃反民主,獨裁而錯誤,對國家事務之公開批判與報導,乃國家更安全之根源。因此,政府以國家安全之名限制新聞報導,乃反民主而推定為違憲。

美國總統川普亦一再指控美國媒體「假新聞」,因而引起絕大多數媒體以社論反擊。蓋因美國民主憲政早已確立:保障言論新聞自由乃為發現與散布真實所不可或缺。因此,保障「假新聞」之報導空間,正是獲取「真新聞」果實之代價,此正是言論新聞自由之真諦!蔡總統是否瞭解?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礙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社會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相關參考文獻】

大法官波特·斯圖爾特 <第四權理論>

紐約時報訴薩利文案 <真實惡意>

【心得評論】媒體與新聞自由在後冷戰時期扮演的腳色舉足輕重。因越戰時影像的普及,使得美國媒體透過畫面傳達戰火的無情與對戰爭的反動,直接促使1960年代的反戰風潮,更大大影響美國的政治與東南亞甚至太平洋地區的結構。近來,2010年發生在北非突尼西亞的茉莉花革命更是透過非主流媒體,利用像是FaceBook等社群網站凝聚共識與力量,來達成公民對政府的訴求。

由上述例子可知,媒體或新聞對於民主政治是不可或缺的存在。美國聯邦法院大法官Potter Stewart的<第四權>理論更是點出新聞媒體是如同立法、行政、司法等傳統三權外,制衡政府組織的第四權。像是2016年的巴拿馬文件,曝光多國政治人物與財閥權貴等未曝光的海外資產;或是1972年美國總統尼克森所捲入的水門案,企圖掩蓋事件與阻止國會調查。最終都是由謀體所揭露並凝聚社會的關注,填補行政與司法的不足。

雖說媒體儼然是不可或缺的存在,但近年來不只台灣國內的新聞,美國傳統媒體CNN與紐約時報皆傳出不實新聞的醜案。美國狂人總統川普更是直接指出媒體是人民的敵人,而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也呼應並要求NCC針對假新聞裁罰200萬以上新台幣等罰鍰。雖有學者指出此舉恐怕有違反憲法第11條等疑慮,但同時也有部分民眾支持這項措施。

隨者媒體的進步,新聞影響的範圍擴及所有年齡層以及族群,而假新聞所影響的程度必然也隨之擴大,尤其手機的普及,年長者與年幼者接觸網路的人數逐年上升,但大部分位於此年齡層範圍內的人民缺乏媒體識讀等判斷力,容易被假新聞或聳動言論牽著走而導致社會的分裂與不安。而假新聞對台灣國內的政治更是如惡性腫瘤般的存在,一則假新聞不單單影響往後一個禮拜的謀體焦點,若是影響選情,則會是接下來四年或是八年等國家政策的改變。

因此,是否限縮媒體的權利,此舉是否妨礙新聞自由?這不單單是一個行政命令、總統、甚至是國會可以決定。必須透過各方的討論,各領域的專家,提出相關依據與研究證明,同時思考限縮媒體自由是否符合人民利益與國家安全。然而在法規加強的同時,人民的教育更必須相輔相成,唯擁有高度媒體素養人民的國家才能杜絕假新聞的猖獗,唯有杜絕猖獗的假新聞,國家才得以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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