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30日 星期日

政延A 鄭淇丰(1)

姓名:鄭淇丰
班級:政延A
學號:02114174

【標題】牢房沒冷氣 德州被判違憲
    時間2018-09-29〔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235622

【內文】
       沒冷氣不公平,美國德州監獄全得裝空調!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賴擁連指出,德州監獄一名受刑人Yates認為,舍房沒有冷氣恐造成熱衰竭,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德州有3成監獄有空調,7成則否,確實違反比例原則,判獄方違憲;德州刑事司法局粗估,一監一冷氣的成本約為美金3.5億元,折合台幣約107億元,目前正在與州議會協商中。

賴擁連表示,Yates向法院主張,夏天拘禁在華氏88度(攝氏31度)的舍房中,恐構成美國憲法第八修正案中的「殘忍而不人道」懲罰,2017年間獲美國第五巡迴法院判決獲勝。法院判決指出,德州刑事司法局對受刑人的處遇,已構成「故意的冷漠(deliberate indifference)」,原因是過去的20年間,每年都有22到24名受刑人因熱衰竭身亡。

每年22至24名受刑人熱衰竭身亡

判決提到,根據德州1977年的法律規定,監獄舍房的溫度應控制在華氏65到85度間,足認超過85度卻沒有冷房設備,有侵害人權之虞。
此外法官還發現,德州目前約有100座監獄,收容約14萬名受刑人,但具有中央空調的監獄僅有30%,其餘70%均無,違反比例原則。
德州監獄還給受刑人有限度的行動自由,讓他們配戴名為PASS的腕環,若要通過圖書館、健身房、教堂等閘門,就得「刷卡」記錄,便於掌握受刑人的所在地。賴擁連認為,仍應給予受刑人相對自由的環境,將有利他們未來復歸社會。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6 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我國歷年對監獄改革的大法官解釋,對於在囚人士的人身自由、言論著作自由、秘密通訊自由、訴訟權利,均持開放態度,不斷進步中。另外根據美國法院相關判決,例如對未褫奪公權的收容人開放行使公民投票權,另外對於目前監獄人滿為患、舍房擁擠的狀況,德州矯正局被宣告違憲的案例,說明「經費不足」不能當成政府不改善舍房的理由,因為這種「冷漠」的態度,將不被美國法院所接受。

而對受刑人是否給予有限度的行動自由,德州監獄為例,獄方讓收容人配戴RFID(無線射頻識別系統)手環,收容人只要事先申請,就可以在自由活動時間內,到教堂禮拜、圖書館唸書、健身房運動,這種有限度的自由,有利收容人在出監前回覆正常生活,有利復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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