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8日 星期五

政一B 黃玟瑄(1)

姓名:黃玟瑄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3


【標題】
「以前的政府對原住民語言文化貶抑、禁止」蔡英文:請大家思考,台灣為何落實轉型正義
發稿時間:2018-09-28  18:54  風傳媒 顏振凱報導
出處:https://www.storm.mg/article/517305

【內文】
總統蔡英文28日在主持「總統府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第7次委員會議時直言,「以前的政府甚至還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採取貶抑、禁止的措施」,她更說「轉型正義也是為了給下一代更好的未來。過去的政府曾經錯誤地限制人們使用母語、享有自身文化生活的權利。如今我們應該記取教訓,讓我們的孩子不會遭受到類似的對待。」

蔡英文也說,「我想請大家一起思考,到底臺灣社會為什麼需要落實轉型正義?」、「我認為,誠懇面對歷史,誠懇反省國家曾經犯下的錯誤,這一點,不論是對威權時期的轉型正義,或是對範圍更大的原住民族歷史正義來說,都是共同的課題。」

蔡致詞時也提到,原住民族教育的推動情形,在前幾次委員會議當中,一直受到相當多的關注。她能理解大家的焦慮。過去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原住民族自身的文化、語言跟歷史觀點,並沒有受到國家足夠的重視。「以前的政府甚至還對原住民族語言文化採取貶抑、禁止的措施。」

在教師節這天,總統府安排關於文化、語言教育的報告,分為語言小組召集人Masegeseg Z.Gadu(童春發、排灣族)的「中華民國政府漢化政策下不當限制族語使用的歷史真相」,及文化小組召集人Agilasay.Pakawyan (林志興、卑南族)「戰後原住民族遭受國家強制同化教育之歷史真相」。 前項特別以排灣族語發表的報告中直言,「推行國語」表現上只推行國語,執行層面上是「禁說方言」,不用族語,而語言的存續在於沒有人繼續使用,「所以我們不說、不用,原住民族語自然流失。」「這就是為什麼原住民族語言現在面臨瀕危的原因」。後項報告更舉1964 年國民學校音樂課教授「吳鳳歌」,歌詞竟是「天上有太陽,人間有吳鳳」「阿里山上有神木,我們心裡有吳鳳,吳鳳是我們的神,吳鳳是我們的靈」,控同化教育造成嚴重的文化流失,也形成族群間的隔閡與歧視、污名化原住民族傳統慣習、嚴重貶損原住民族尊嚴、試圖掩蓋原住民族史觀。

蔡致詞時也提到,過去兩年多以來,政府已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開辦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現在原民會跟教育部也正在全面研擬翻修《原住民族教育法》。不過這些法規和政策,有沒有落實到原鄉部落、是不是充分回應了族人的需求,都需要由各位委員的口中說出來。她希望能深入聽聽大家意見。

【相關憲法條文】
第5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3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159條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第159條 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推行社會教育,以提高一般國民之文化水準,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或補助之。
第169條 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及其他經濟、社會事業,應積極舉辦,並扶助其發展,對於土地使用,應依其氣候、土壤性質,及人民生活習慣之所宜,予以保障及發展。


【相關法律條文】
《原住民族基本法》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原住民族教育法》

【心得評論】
我認爲身為中華民國土地上的都是中華民國的子民,不分種族、性別、宗教信仰都均為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一個國家就如同一個家庭,不應該有歧視他人與貶抑其他族群的行為發生,畢竟原住民本就是這片土地上土生土長的當地人;理應該極力保存當地族群文化,以利於族群發展特色,且應大力推廣,有助於了解歷史、文化、古蹟。

因此,基於上述文章,轉型正義,有利於多元文化的保存與並立;使文化資產不會失傳,並且永續傳承。

我們也應該正視對原住民所造成的傷害,並且省思,給予他們應有的尊重與補償。就像政府給予了他們《原住民基本法》,保障了他們習俗的文化,例如:在國家山地捕獵山豬⋯⋯,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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