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5日 星期二

政一B 楊若渝(1)

姓名:楊若渝班級:政一B學號:07114226

[標題] 羅興亞屠殺悲劇 美報告:緬甸軍方計畫性大規模施暴
發稿時間:2018-09-25 13:50
出處: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561168


[內容]
被西方媒體稱為「羅興亞屠殺悲劇」的緬甸衝突事件,上月底已滿一周年,美國政府公布最新報告指出,緬甸軍方計畫性策畫行動,對緬甸穆斯林少數族群羅興亞人(Rohingya)實施大規模暴行。
    綜合外媒報導,緬甸政府軍一年前對羅興亞人實施大規模血腥鎮壓,導致數十萬族人出逃鄰國,多數羅興亞人至今仍流亡國外。針對此事件,美國國務院長期進行調查,訪問了孟加拉難民營逾千名羅興亞人,結果顯示,緬甸政府血腥鎮壓的範圍及規模,無疑是場精心策劃、極具協調性的行動。
    報告稱,鎮壓行動始於若開邦北部,以推翻緬甸政府為宗旨的穆斯林武裝組織「羅興亞救世軍(ARSA)」,去年8月對政府軍發動攻擊,後者隨後對羅興亞人施以無差別血腥鎮壓。而軍方縱容士兵對羅興亞人大肆屠殺、強暴,實質上是為了恐嚇及驅趕羅族,然而,這份報告並未對緬甸軍方做出「種族清洗」及「危害人類罪」等指控。
    此外,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海利(Nikki Haley)今天在聯合國大會部長級會議中宣布,美國允諾資助1.85億美元(約新台幣56.8億元)資助案,協助提供羅興亞難民食物、飲水、醫療照護及其餘緊急協助。
    [相關憲法條文]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 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相關法規] 

    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危害人類罪

    [心得]

           屠殺一直都是令人心痛的事件,殘酷又無情的無視人民的生存權,無辜的人民、沒辦法選擇自己的出生及身世,卻要承受這類種族迫害,
    站在支持人生而平等的角度來看,認為就算是特別的少數民族也不應該因為先人的行為而繼續受到這樣人權的迫害。

           且國家應該要負起保護責任,想辦法遏止事件的發生,抑或是減輕事情的發展程度。此羅興雅人屠殺事件也遭到外界多方批評,翁山蘇姬更是對這件事保持沈默且沒採取太多措施防止軍事濫用,她竟回答:「告訴我一個沒有人權問題的國家。」
           
          我希望國際的相關人權組織能夠更加激進的干涉及處理此事件,更加落實保衛人類的生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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