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 星期一

政一B 毛詩雅(2-11)

姓名:毛詩雅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3
標題:公投與大選是否脫鉤 學者立場分歧
出處:2019-05-12防中滲透台媒 立委︰修法規範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1288018
內文:
中國全國政協主席汪洋要求台灣媒體要努力宣傳「一國兩制」,中國勢力滲透台媒的問題備受關注。對於如何防範台灣媒體遭紅色勢力入侵,立委坦言現行法律很難防範,但必須強化法制作為;律師周武榮則具體建議,台灣應考慮引進「外國代理人制度」,對報導方向已明顯被中國滲透的媒體做出一定程度的權利限制。

立委李俊俋指出,近來雖有一波國安相關修法,但針對中國滲透台灣媒體的問題,目前仍缺乏能予以約束的法律,包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廣播電視法」都沒有明確規範,這是因為政府若用法律去限制媒體接觸中國,將會有侵害新聞自由的疑慮,實務上非常有難度。

李俊俋認為,如果要防堵中國滲透媒體,比較可行的方式是從資金部分著手,也就是用法律去加強限制中資挹注媒體,不過具體上如何解決還很難說,他也會考慮是否要在研擬中的「反統戰法草案」裡加入相關規範。

立委吳思瑤也坦言,基於對新聞自由的保障,相關法規都定得較為開放,目前確實沒有法律能有效防堵中國滲透媒體。不過她強調,對於中國有系統地滲透台灣媒體,會嚴肅看待,未來將借鏡各國防範中國「銳實力」的做法,全面盤點法令有無可調整之處,也呼籲媒體要秉持基本良知,不要淪為敵國統戰工具。

法界︰可引進「外國代理人制度」
周武榮則建議,從限制「資金」著手,效果恐怕不會太好,台灣應考慮立法引進美國的「外國代理人制度」,直接從媒體的「行為」去做認定。例如有特定媒體不斷宣揚統一、一國兩制等言論,只要經NCC等主管機關認定有「為他國宣傳」之行為,就要求該媒體改註冊為「外國代理人」,並對其採訪權作出一定限制。

至於此規定是否會讓NCC等主管機關握有太大權力?周武榮表示,只要法規設計救濟程序,讓各級行政法院來判斷處分是否適當即可。

【相關憲法條文】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評論:
面對媒體亂象,不僅NCC應更積極處理相關問題,人民也可提高警覺,辨認特定媒體散佈的偏頗報導。而外國代理人制度可讓人民得知媒體與中共間的關係,同時了解中共操控言論的的現象,這一方面維護了的民主自由的價值,也使民眾認清中共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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