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政一B 周庭語(2-12)


姓名:周庭語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1

【標題】亞洲第一!立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 同志可登記結婚
發稿時間:2019-05-17 15:40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18868
【內文】
    今天是「國際不再恐同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確定同性伴侶在524日之後,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我國成為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亞洲國家。
    立法院院會今處理同婚專法草案,經表決後三讀通過政院版同婚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其中第4條條文明定「成立第2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依照法釋字第748號解釋之意旨及本法,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大法官釋憲立法期限逼近,立法院日前召開朝野協商,針對包括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草案」、國民黨立委賴士葆版「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以及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三同婚專法草案版本進行逐條討論,並於今日院會處理。
    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團昨下午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針對同婚專法凝聚共識,蘇貞昌也親自出席與民進黨立委溝通。大家並在會中討論政院版草案「微調版」,除了刪除原來第2條中「同性婚姻」四字,民進黨團也計畫針對第4條等條文提出再修正動議。
    三讀條文規定,除了同性伴侶可以在524後,至戶政機關做婚姻登記,雙方互為法定繼承人,另外同性配偶若一方有親生子女,則另一半可準用民法收養。至於林岱樺所提的第8條「防偽條款」則沒有通過。
    民進黨團雖然同意要「團進團出」,力挺政院版同婚法案過關,但表決過程中,不少中南部綠委因為面對選區壓力,決定放棄投票,不願表態。林岱樺甚至在第4條「結婚登記」的表決當中,投下反對票。
【相關憲法條文】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62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72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73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78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心得評論】
    在五月十七日這個日子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化,讓台灣有了一個新的里程碑,也為台灣的歷史寫下了一個篇章,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我身為台灣人也為此感到驕傲,不僅展現了善良的一面,也看出了人與人之間的尊重,讓身邊的每個人都能夠被平等的溫柔地被對待。
    這個法案通過了,行政院各部也都為了因應新法上路而做出配套措施。但是我們都知道法案通過只是一個開端,在未來也許還會有爭議,但希望這些爭議都能被解決處理,讓每個人都擁有一份尊重。也很感謝那些不同黨派的立委頂住了壓力,讓台灣人權能邁進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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