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 星期一

政一B 鄭喬尹(2-13)


系級:政一B
學號:07114245
姓名:鄭喬尹
【標題】
立院本週排審公投法 綠:一定要完成初審
2019-05-05 14:54中央社 記者陳俊華台北5日電
【內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本週將審查公投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說,一定要完成初審,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則表明,反對公投與大選脫鉤。
內政委員會排定89日審查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27個版本,包括行政院版、時代力量黨團、親民黨團,及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蘇巧慧、呂孫綾、林靜儀、尤美女、段宜康、施義芳、陳瑩、賴瑞隆、郭正亮、陳靜敏、陳曼麗、周春米、陳歐珀、陳素月、無黨籍立委趙正宇,及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許毓仁、李彥秀、吳志揚等人的提案。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公投法修正草案多達20幾個版本,為爭取議事效率,民進黨團版草案暫時不會提出,本週委員會初審將先處理政院版。
管碧玲希望本週一定要完成初審,她表示,草案條文不會太複雜,若有問題就保留,去年大選綁公投的選舉亂象,全民有感,修法是各界共識,至於怎麼修,大家就好好討論。
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政院版公投法草案中,將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同日舉行,讓公投可與選舉投票脫鉤,這點國民黨團反對。
林為洲說,若公投沒跟大選合併舉行,會變成鳥籠公投,「不要怕民意檢驗」,兩者若脫鉤就要辦理2次投票,這是浪費資源,還是應該跟大選合併舉行。
林為洲表示,至於其他細緻化的修法,如公投連署的身分驗證、電子連署等,既可以讓連署更加便利,身分驗證也更嚴謹,國民黨團都支持、可以討論;沒爭議的條文很容易就會出委員會,但若爭議條文在初審時都保留,到朝野協商還是要面對。
政院版公投法草案除了將公投「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改為「得」同日舉行之外,另新增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同時明定人權不得公投,公投準備期也從原本的最短1個月,延長為最短3個月。
為防制假訊息,政院版草案明令禁止中資等境外勢力,直接或間接在台灣刊播公投相關廣告,公投案廣告的出資者姓名必須公開;媒體應查證刊播廣告,是否屬於外資或中資委託。

現行公投法第23條規定,公投案公告成立1個月起到6個月內,若遇有全國性選舉,公投「應」合併舉行;有立委提案,公投與大選脫鉤,包括林靜儀、段宜康、陳靜敏等版本,都將「應」改為「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讓公投與全國性選舉脫鉤與政院版相同。
另外,施義芳、賴瑞隆則提案另訂「公投日」,當年度所有公投案統一舉行投票;蘇巧慧、李俊俋、親民黨團版草案,仍維持「應」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但將公告期拉長到3個月起到6個月內不等,讓公投準備程序、資料審查、整體規劃更加完善。
【相關憲法條文】
62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67
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
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68
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
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
69
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
  總統之咨請。
  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
【心得評論】
去年公投的亂象還歷歷在目,此次立法院便針對去年的幾個問題想提出修正草案,希望能通過。修正包括對人權議題不得公投,EX:去年有好幾個公投議案是針對同性結婚的,我覺得修正草案還有一點是十分重要的像把公投準備期也從原本的最短1個月,延長為最短3個月,公投是一件嚴肅的事,讓民眾有足夠的時間了解議題再作出決定才是公投真正的價值所在,時間若倉促大家根本不知道自己再投什麼且公投的內容及影響又尤為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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