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 星期一

政一B 黃晨瑜 (2-13)

姓名:黃晨瑜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3
【標題】杜絕恐龍法官!司法院力推「國民法官制度」
【出處】民視新聞https://yns.page.link/6zZmR?soc_src=unv-sh&soc_trk=li
【時間】2019-5-24

【內文】
    杜絕恐龍法官!為了增進民眾和司法的交流互動,司法院積極推動「國民法官制度」,更舉辦講座近距離互動。推動制度以來,全台部分地方法院陸續進行國民參審的模擬法庭,吸引不少民眾報名,積極推動新制度,希望增進溝通,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司法院積極推動「國民法官制度」,還舉辦講座和民眾說明並互動,希望培養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的認知。
   「國民法官制度」揉合典型陪審制和參審制的特點,由法官3人和國民法官6人組成,國民法官能全程參與審判,直接或間接訊問訴訟相關當事人,針對被告的有罪、無罪,以及該判什麼罪甚至該判多重,也能和法官合議,透過2/31/2的多數決,共同決定。
   只要年滿23歲、高中以上學歷、沒有刑事前科、在地方法院轄區住滿4個月,就有機會能進入法庭,和法官一起審判。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指出,「目前這個法案,在立法院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裡面審議,國民可以學著傾聽別人的意見,說出自己想法,然後跟法官專業意見,可以做交流跟溝通,使一起做的判決更合理,更為人民所接受。」
   推動制度以來,全台部分地方法院陸續進行國民參審的模擬法庭,吸引不少民眾報名,積極推動新制度,希望增進溝通,增加民眾對司法的信賴,杜絕恐龍法官。
【相關憲法條文】
77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
之懲戒。
78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79
司法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司法院設大法官若干人,掌理本憲法第七十八條規定事項,由總統提名,
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80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81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
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82
司法院及各級法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心得】
    這篇新聞中提到的模擬法庭,司改會也曾經在班上舉辦過一次,而我也剛好參與其中。現在恐龍法官的爭議很多,我是尊重法官專業的人,我認為法官是一定有其對法律的專業度存在,但是依法審判在專業角度上,是經常與一般民眾有著認知差異的,除此之外,民眾有沒有「完全」的投入一場審判,有沒有真的進行過其中的思辨,真的仔細照著法律流程走,真的明白法律該怎麼保障每一個人(即使為被告)的權力,也會影響對審判結果的想法。
    陪審制度也是許多西方國家早就存在的一種方法,能避免掉法官的武斷,同時也能透過國民法官的方式,讓這個社會對於法律運用的素養提升。只是在國民法官的使用資格上,我認為政府還有再斟酌的必要,我對於其中「無刑事前科」一項,仍存有懷疑。我認為無刑事前科與國民法官無直接關係,若是真要以前科為資格依據,那民事前科者是否也該納入其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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