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6日 星期日

政一B 王政和(2-13)


姓名:王政和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3

標題:砍考試委員人數 王金平:執政後改回來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35239

內文:
「反對考試院虛級化!」立法院擬將考試院委員人數減為3人,任期由6年改為4年,前立法院長王金平26日表示,修法恐動搖憲法五權分立原則,他還嗆最多僅可退讓到10人,國民黨重回執政必將修法;在場的台灣競爭力論壇理事長龐建國也說,考試權不應被弱化,反而該適度擴大權力。

「國民黨執政後必將重新修法!」王金平26日出席「捍衛人民的考試權」公共論壇,針對立法院上月初審通過將考試委員從19人降至3人,他認為修法將影響考試院功能和職權。他指出,一年考試院各類科考試達7百多科,在培訓新進人員、維持公務員水平與專業之間,大砍考試委員人數後,要如何維繫?

龐建國也指出,台灣五權分立有別於西方的三權分立,是一套中西融合的制度,在行政、立法權之間,考試權發揮制衡的力量,考試權不應被弱化,反而應適度擴大權力,考試院擁有絕對獨立性,不能行政機關化。

針對考試委員任期6年改4年,王金平表示,考試權代表著整個行政中立的重要性,若考試委員的任期隨內閣每4年一次更替,恐動搖文官制度的穩定性。前考試院秘書長林水吉也表示,修法應從考試院的獨立性、合議制、專業性、功能性作長遠的考量,廣納各界意見。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84條: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6條第2項: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心得:
  就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來看,考試委員的確並無規定確切人數,因此在考試委員人數上的更動,似乎並沒有違憲之虞。但是,個人部分認同王委員所說,就王委員所言,其也可接受考試委員人數上的刪減,但並不能接受過度之刪減,這點個人持贊同意見;但論現行考試委員是否有點過餘,這點我個人並沒有深入了解,無法多評。只能說,我個人認為,刪減可以,但不宜刪減過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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