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6日 星期日

政一B 周庭語(2-13)


姓名:周庭語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1

【標題】立院三讀 末期病人能親自確認預立醫療決定內容
發稿時間:2019-05-24 15:38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832221
【內文】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明定末期病人能親自確認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及範圍,尊重末期病人醫療自主、維護病人最佳利益。
    為保障民眾自主決定善終權利,病人自主權利法於今年正式實施,立法院會今天則三讀修正通過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明定末期病人於開始執行預立醫療決定前,應向有意思能力的意願人確認該決定的內容及範圍。使具有意思能力的病人均能親自確認其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
    此外,立法院會今天也三讀修正通過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部分條文,條文明定,倫理委員會應有資通安全管理人員共同審查及監督,確保人體生物資料庫運作的安全性。
【相關憲法條文】
62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63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72
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
,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73
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心得評論】
    在三讀修正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的條文,末期病人能親自確認預立醫療決定的內容及範圍,尊重末期病人醫療自主、維護病人最佳利益。我相信這一次的修法能更保護患者醫療自主權還有降低醫師與家屬們之間的衝突,我相信這次的修法能夠讓台灣的醫療方面更上一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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