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 星期一

政一B 康維珅(25)

姓名:康維珅
班級:政一B
學號: 07114250

標題:「被總統府用一紙公文延長境管」 馬英九:這與蔡英文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何不同?


內文:
前總統馬英九今(19)日表示,總統府日前一紙公文就恣意延長2年管制期,並未依照法律規定說明理由,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這樣做法與蔡總統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什麼不同?」馬指出,總統府出於政治或黨派考量,如此因人設事的決定,限制《憲法》保障他的遷徙自由,「為什麼我要受到這樣的待遇?」

馬英九也說,他與前副總統吳敦義會向總統府提出申復,也願意親自向蔡英文說明,也希望蔡英文說明清楚延長管制的理由。

馬英九:令人懷疑有政治考量

馬英九說,總統府未經事先預告,就恣意以一紙公文延長管制期2年,「這算什麼呢?」馬也說,此公文限制他受《憲法》第十條所保障的遷徙自由,也沒有說明延長的必要,明顯是因人設事,令人懷疑是出於政治或黨派的考量。

馬英九說,《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主管機關對於管制期限得「視情形」延長,但總統府日前僅發來一紙公文,告訴他延長2年管制,並未說明是「視什麼情形」而延長,他反問,是他過去這3年有違法洩密嗎?還是洩密一定要出國才能洩密?這是什麼時代的邏輯?又為什麼是2年?不是1年、3年?是依據什麼標準?

「這是羞辱性的行政處分」

馬英九說,這次延長管制毫無正當性,在沒有違法與洩密的情形下,他認為這是一種羞辱性的行政處分。馬也說,他一向守法,雖然完全無法接受延長管制,若要出境還是會提出申請,但為維護自身權益,他與吳敦義會向總統府提出申復。

馬英九說,台灣民主不能倒退,不應為了選舉、黨派或個人利益而違憲濫權、踐踏民主法治、侵害人權,蔡英文經常以中華民國的自由民主為傲,可否請蔡英文告訴全國民眾,有哪一個民主國家,可以不說明理由,就限制他們的國家元首在卸任管制出境3年後再延長2年的作法,「這樣做法又與蔡總統批評的極權國家有何不同?」

吳敦義說,他過去擔任副總統,有權時都沒有洩密,怎麼可能在卸任之後,既無機密可言,也無洩密材料,愛國都來不及,他指蔡英文應該將心比心,不該擅用《國家機密保護法》做不恰當使用,只因個人情緒或不正確想像,應趕快改正。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37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國家機密保護法
26
下列人員出境,應經其(原)服務機關或委託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准:
一、國家機密核定人員。
二、辦理國家機密事項業務人員。
三、前二款退離職或移交國家機密未滿三年之人員。
前項第三款之期間,國家機密核定機關得視情形延長之。延長之期限,除有第十二條第一項情形者外,不得逾三年,並以一次為限。

心得與評論:
前總統馬英九因不滿總統府延長其出境管制而提出不滿並表示總統統府的公文並沒有清楚交代延長管制的原因目前最大的爭議就是延長管制就有沒有明確的原因和此原因有沒有符合比例原則等原則否則這行政裁量將形成濫權我個人認為若情況緊急可先發布命令但事後仍須盡快補上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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