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 星期一

政一B 顏郡婷 (2-12)

姓名:顏郡婷
系級:政一B
學號:07114222

【標題】同婚法案通過!迎來雨後的彩虹…民眾落喜悅淚水
發稿時間:2019-05-17 22:10
出處: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542786

【內文】
今(17)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三讀通過,台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合法結婚的國家!對此,不僅我國許多民眾相當感動,就連國外知名媒體CNN、彭博等都搶著報導。特別的是,今一早台北就下著傾盆大雨,但隨著法案的通過雨過天晴,立法院外也升起了一道淺淺的彩虹!

同婚合法化的大法官釋字748號之修法期限,將在5月24日到期。立法院今日也上演行關鍵的表決大戰,而終於在下午約3點30分,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其中第四條明訂同性兩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台灣確定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

同婚法案通過,也讓守在立法院外的4萬名群眾相當相當激動,紛紛留下喜悅的淚水。其實,此次同婚專法表決過程中,最具爭議性的就是行政院版第四條,內容明訂同性2人可辦理「結婚登記」,由於條文中提到「結婚」二字,也成了挺同、反同長期爭論的關鍵點。

如今塵埃落定,5月24日就可以進行同志結婚登記,這也讓台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合法結婚的國家,在這特別的一天,《三立新聞網》也捕捉下許多感人的畫面。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 72 條: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
|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心得】
在5月17號當日,同性婚姻法案的通過,讓台灣人權邁向了一大步,這是許多人努力了許多的成果。但這樣的結果並不是人人都能接受,仍有人認為這樣的法案違背了公投的結果,所以他們謾罵與攻擊為此努力了許久的人們。

不支持此法案的人們似乎還是佔多數,所以當立法院在審理此案之時,裡頭的委員們承受了許多壓力,甚至不惜為此賠上自己的政治生涯,即便如此,他們仍然捍衛了台灣人民的基本人權。

最終,同性婚姻法案通過了,雖然它可能還有許多需要討論的地方,但它仍然象徵著台灣人權的進步,許多國家也紛紛獻上祝福。

但我認為,不只同性婚姻法案需要受到關注,台灣社會上還有許許多多的議題需要討論,例如:兒童受虐、酒駕⋯⋯等等,期盼政府能憑著這股力量,繼續捍衛台灣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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