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政三B 葉怡彤 2-12



姓名:葉怡彤
班級:政三B
學號:05114287


【標題】台灣同婚合法化 華爾街日報:擦亮包容民主招牌
2019/5/18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12837/3820020

【內文】
立法院通過同婚專法,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美國主流媒體如華爾街日報報導,同志權益在台灣掀起激辯,釀成社會撕裂,這部法案通過擦亮台灣包容民主的招牌。

紐約時報則報導,朝野立委討論及表決期間,立法院外聚集數萬名支持同婚的群眾,在雨中揮舞標語和彩虹旗幟,高喊「我們想結婚」。立法院最終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保障相同性別兩人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台灣婚姻平權運動30多年,歷經大法官釋憲與公投等階段,如今立法保障同性婚姻,寫下新頁,並開亞洲先例。法案通過後,不少支持者喜極而泣,高呼「亞洲第一」。

報導提到,台灣保障同志權益長久以來在亞洲領先,台北每年舉辦同志遊行,吸引眾多遭歧視與不公平對待的外國同志共襄盛舉。亞洲同志權益遭打壓最嚴重的案例之一,是汶萊4月實施新法,授權以石刑處決同性戀性行為與通姦者,遭國際社會嚴厲批評。

華爾街日報報導,亞洲部分國家以保守基督教社群為主體,更保守的伊斯蘭教派也逐漸崛起。相較之下,台灣對同志權益展現極大包容,在亞洲獨樹一幟。

在中國,同性婚姻和民事結合不受承認,台灣同婚專法通過後,有中國網民發文希望中國能仿效台灣立法保障同婚。報導提到,北京當局70年來謀求兩岸統一,台灣極力抵抗。歷經專制政府統治,台灣最近數十年轉型民主體制,擁有新聞自由,言論與信仰自由也獲保障。

同婚專法表決前夕,總統蔡英文在推特發文:「早安台灣。今天,我們有機會創造歷史,向世界展現進步價值能在一個東亞社會生根。今天,我們能向世界展現愛戰勝一切。」

蔡總統在法案通過後發推文:「2019年5月17日在台灣,愛戰勝了一切。我們向真正平權邁進一大步,讓台灣成為更棒的國家。」

報導指出,同婚專法通過,讓蔡總統在投入連任選戰前,兌現4年前的競選承諾。但蔡總統所屬的民主進步黨要求黨籍立委一致支持行政院提出的專法草案,捨棄其他兩個版本,反同婚團體指控民進黨無視去年11月公投多數選民意見,民進黨策略可能起反效果。

時代雜誌報導也提及兩岸同志權益差別。報導指出,台灣擁有蓬勃的公民社會,極力促進性別及族群弱勢、女性、身障者權益;中國在中共極權統治下,社會氛圍保守許多,甚至連討論同婚合法化都受到阻礙。

台灣開亞洲先例立法保障同婚後,人權鬥士大受鼓舞,希望台灣能對亞洲其他地區LGBT(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者)平權運動發揮影響力。

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副主任羅伯森(Phil Robertson)轉發蔡總統推文,並寫道:「台灣今天的行動應吹響號角,在亞洲激起規模更大的運動,確保LGBT族群平權,區域各國政府積極保障他們的權益。不再有藉口了!」


【相關憲法條文】
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67條:立法院得設各種委員會。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釋憲案748號。


【心得】
雖然應該會有很多人寫關於同婚通過的新聞,但我認為這是一件大事,我也需要寫一下。
台灣在今年5/17日通過釋憲案748號,也就是台灣同性婚姻釋憲案,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保障同性婚姻權利的國家。這個雖然看似很合理有容易,但是過程卻是有許多的不容易。
在公投案後,748施行法草案並沒有修改民法,所以民法婚姻規定仍然依照第十號案公投結果,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此外,748施行法草案第1條就規定這個法律的目的在於「為使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以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
這個法律就是依照第10號公投案的結果,並沒有改變民法,維持民法婚姻關係限定一男一女,而且依照第12號公投案結果,採用民法以外之形式,也就是專法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所以並沒有違反第12號案。
除了以上之外,我們也知道要通過需要怎樣的門檻:
之所以沒有那麼容易通過也是因為中間牽扯許多政治政黨因素,許多人可能為了反對而反對或者因從黨部不敢表態自己想法,甚至缺席不表達意見。但最後還是要慶幸台灣的民主使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接受同婚的國家,也藉此機會讓更多國家看到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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