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0日 星期一

政一B 余佳蓉 (2-12)

姓名:余佳蓉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4

【標題】政院版同婚專法三讀 寫下亞洲第一紀錄
【發布時間】2019年5月17日〔曹晏郡 陳信隆 陳昌維/台北報導〕
【出處】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32032
【內文】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政院版同婚專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姓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而朝野黨團在今天三讀攻防戰上,都發布甲級動員,要捍衛各自支持的版本。在歷經約6小時表決,最終在下午3點27分的時候三讀通過,而此法將在5月24日正式生效,到時候只要年滿18歲、相同性別二個人,都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立法院長 蘇嘉全表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修正通過。」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說,「三讀通過婚姻平權法案,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的國家,大家憑著正向的能量一起度過難關,終於看見彩虹。」趕在同婚立法524大限之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但法案通過,並非朝野都滿意,國民黨團就認為,在還沒有取得社會共識的前提下通過同婚專法,是霸凌去年底765萬公投者民意。國民黨團總召 江啟臣認為,「我們非常遺憾,在沒有經過充分溝通、達到社會共識的情況底下,來草率通過這樣的立法。」

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讓部分關鍵條文,順利採用再修正動議版本,法案第二條,將原本政院版敏感字眼「同性婚姻」,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修法關鍵條文第四條「形式要件」,則是讓同性伴侶能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且國民黨團也有7位立委投下贊成票。同時也通過第20條「繼親收養」,讓同志伴侶可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

【心得評論】
身在這個強調平等自由,人人有權的國家和時代,5月17日是台灣歷史性的一刻,在許多倡議團體的發聲之下,同志婚姻終於得到法律上的准許,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此專法的形式通過,同志族群得以享有與伴侶結婚的權利,我國也因此躍身國際,成為亞洲第一通過同婚法案的國家,受到許多外媒的矚目和部分外界欣羨與支持的聲浪。或許是所謂的同溫層影響,亦或是世代差異,有些人並不樂見這樣的結果,社會仍然存有歧見,甚至有許多聲稱「立法院通過此案是打臉公投結果」的聲音出現,企圖混淆視聽,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也說2020年若為國民黨執政將會將此施行法全數修除,因此平權之路仍然崎嶇且尚未結束,但就目前來看台灣做到了!在這片土地上成長我感到幸福和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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