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9日 星期日

政一B卓葳(2-12)

班級:政一B
姓名:卓葳
學號:07114209
[標題]:政院版同婚專法三讀 寫下亞洲第一紀錄
[內文]: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政院版同婚專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姓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而朝野黨團在今天三讀攻防戰上,都發布甲級動員,要捍衛各自支持的版本。在歷經約6小時表決,最終在下午3點27分的時候三讀通過,而此法將在5月24日正式生效,到時候只要年滿18歲、相同性別二個人,都可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立法院長 蘇嘉全表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修正通過。」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說,「三讀通過婚姻平權法案,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的國家,大家憑著正向的能量一起度過難關,終於看見彩虹。」趕在同婚立法524大限之前,立法院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讓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

但法案通過,並非朝野都滿意,國民黨團就認為,在還沒有取得社會共識的前提下通過同婚專法,是霸凌去年底765萬公投者民意。國民黨團總召 江啟臣認為,「我們非常遺憾,在沒有經過充分溝通、達到社會共識的情況底下,來草率通過這樣的立法。」

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讓部分關鍵條文,順利採用再修正動議版本,法案第二條,將原本政院版敏感字眼「同性婚姻」,改為「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修法關鍵條文第四條「形式要件」,則是讓同性伴侶能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而且國民黨團也有7位立委投下贊成票。同時也通過第20條「繼親收養」,讓同志伴侶可收養對方的親生子女

法案三讀通過,總統蔡英文立刻在臉書PO文,恭喜同志朋友獲得社會祝福,也霸氣喊話,說四年前,自己就有說過支持婚姻平權;而行政院長蘇貞昌,也說政治的重點,不是讓多少人崩潰,是讓多少人幸福。

而同婚專法通過後,隨即要面對的,就是5月24日開放同性伴侶登記結婚,內政部表示,戶政機關會做好準備。內政部次長 陳宗彥表示,「今明兩天完成戶政系統之後,我們也會做測試,所有同志朋友在5月24號,就配合專法的通過施行(可辦登記)。」

法務部則表示,依法規定,同性伴侶在親子關係準用民法繼親收養,遺產部份則互為法定繼承人,如有爭議解決,則適用家事事件法。國內婚姻平權在同婚專法過關後,寫下新的里程碑,各行政機關也已展開因應。

[相關憲法條文]:
第五十八條(行政院會議之組織及其職權)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六十三條(立法院之職權)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七十二條(法律案公布之期限)立法院法律案通過後,移送總統及行政院,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但總統得依照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辦理
[心得]:
      同志議題已經在台灣爭吵許久,繼大法官釋憲民法違憲後,公民投票又再次將這個議題端上檯面,而此次立法院立法同志婚姻合法,更是台灣人權跨出的一大步,因為同志議題在台灣仍有許多分歧與爭端,冒然修改民法,勢必會造成社會更多的分裂,這次修法是以專法形式,已然是在兩方立場中,找到最大公約數。
      雖然有許多人認為這次修法是藐視民意,但大法官已經釋憲規定立法院需於五月二十四號做出決定是修改民法亦或是專法來保障同志結婚的權利,但因過去公投結果,顯現台灣人民對此議題仍有爭端,是以以專法或許會是一個較為適合的方式,此次修法結果已然將釋憲與公投結果做出結合,之後更重要的,便是台灣在面對此立法後,將有更多的問題需要政府單位做出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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