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6日 星期一

政一B 林昀毅(2-10)


姓名:林昀毅
班級:政治一B
學號:07114202

【標題】蘇揆:加速推動危險老舊建物耐震補強措施
【發稿時間】108-04-25
【出處】新聞傳播處

【內文】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25)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內政部「危險老舊建物耐震相關執行成果」報告後表示,該案涉及安全、市容及經濟力等各面向,請內政部、教育部、財政部及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共同努力積極推動,讓台灣加速相關資源投入,如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有困難之處,也請政務委員吳澤成召集相關部會及地方政府,協助予以突破。

蘇院長指出,上週四(4月18日)下午一時花蓮發生規模6.1強震,所幸未造成重大傷亡,台灣處於地震頻繁的區域,對於建物安全應有更高度的重視,危險老舊建物耐震補強措施攸關民眾生活安全與財產損失,更是第一優先要務。

蘇院長表示,他已於上週核定「(109-111年度)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舍耐震能力改善計畫」,3年投入166億元,完成國高中小校舍耐震補強最後一階段的改善工作,請教育部加速推動,保障學童安全。

蘇院長指出,危險老舊建物涉及安全,也關係市容、都市更新及國力妥善運用。過去雖受限於法令,但經過幾次大地震後,民意對於危險老舊建物的耐震補強非常期待,請內政部、相關部會及政委能更為重視,未來不僅將有助於都市更新及市容改善,也可擴大內需。

蘇院長進一步指出,政府機關更要以身作則,加速辦理所轄老舊公有建築物耐震評估及補強,優先編列經費加速執行。地方政府推動如有任何困難之處,也應予以協助,使其快速推動。

蘇院長表示,在相關獎勵方面,他已要求公股行庫注重政府政策,並研議可否提高放款比例,鼓勵自有屋主或有關產業投入相關經費,使其在法令解套、政策鼓勵及資金挹注更有助益。

內政部表示,台灣地區地震頻繁,86年以前的建築物耐震設計較為不足,目前屋齡30年以上戶數已有410萬戶,如未加速重建,10年後將達640萬戶。因此針對88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的6層以上建築物,由地方政府委託專業人員進行建使照圖說篩選清查,並由中央全額補助經費,計7,763萬元。

內政部指出,在法制面,除研修「建築法」第77條之1,要求經耐震評估後構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的建築,應於一定期限內進行補強或重建,也將增修「都市更新條例」相關子法11項,預計於108年7月底前分階段全數完成;地方政府增(修)訂的8項子法,預期6個月內完成,以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進度。

【相關憲法條文】

第 53 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 54 條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
員若干人。

【心得評論】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有紀錄以來,已經發生無數次的災害,造成難以估計的生命與經濟損失。有鑑於921大地震所造成的悲劇,政府在事後大幅強化了房屋對於耐震程度相關法規的限制,然而即便如此,單單就台北市而言,仍有上萬戶屋齡超過50年且房屋結構十分危急的建築存在,一旦大地震來襲,其後果將不堪設想。因此,再加強新建房屋的耐震程度外,對於舊房屋的改造同樣是刻不容緩的政策。然而舊開發區的產權情形複雜,非一朝一日得以解決,仍有賴於相關部會與民間企業團體共同協助,以創造城市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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