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0日 星期六

政3B 莊亦恩(2-6)

姓名:莊亦恩
系級:政3B
學號:05114284

標題:修訂同志教育爭議四起 性別團體闢謠:「認識」才是重點

出處:今日新聞3/29 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90329/3297641/

內文:為回應去年公投第十一條,教育部近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同志教育」進行修正,擬將文中之「同志教育」修正為為八個細項,卻仍遭保守團體抗議內容換湯不換藥。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專案經理張明旭則表示,教育部修正細則,是將過去不清楚的地方一次講明,重點是認識不同性別與性傾向族群,進而達到防治騷擾。
教育部近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之「同志教育」進行修正,於近日公布修正草案,擬將條文中的「同志教育」修訂為「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下一代幸福聯盟協同立委沈智慧於今(29)日赴教育前抗議,表示該修訂內容是換湯不換藥,內容仍有礙兒童人格建立。沈智慧則表示,施行細則竟然是按照公投反方的意見來修訂,批教育部是玩雙面策略。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專案經理張明旭受訪時表示,教育部將細則修正但還是必須根基於母法精神,故將細項羅列,況且先前保守團體也曾提到,同志教育內涵為何應該「講清楚一點」。保守團體仍反對草案中「性傾向」、「性別認同」。張明旭解釋,是指社會中不會只有異性戀者,同性戀、雙性戀也身在其中,彼此喜歡的對象不同,但重點在於不要因性傾向的不同而傷害彼此。
性別認同在於天生生理性別和心理認知不同,「有些人出生時是男生也認同自己是男生,有些人會覺得自己是女生比較適合,也有人是跨性別、雙性人。」但精神科學上已證明此非疾病。
張明旭表示,性別平等教育的重點都在於尊重與理解,先有正確的認識進而才有尊重與同理,日前從事性騷擾防治的團體也曾表示,不同的性別、性傾向都應先了解彼此才能做性騷擾防治,在於性騷擾不會只發生在異性之間,同性間也有可能,「如果不認識該如何達到全面防治。」
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團體日前發出聯合聲明,表示公投第11案結果不等於「廢止同志教育」,對於教育部透過調整施行細則、標示「同志教育」實際內涵表達肯定。但也呼籲教育體系落實性平教育,教導年輕一輩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以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




相關法律條文:

1.憲法57條之1: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2.憲法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3.憲法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4.憲法108條之4: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教育制度。

5.憲法158條: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心得:上次的公投爭議現在又再次開戰了,這次的戰場主要是11案的同志教育議題,雖然教育部的做法沒什麼問題,但我想反對方提出這樣的內容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當時為何提出公投11案的內容以及他們的訴求,教育部根本沒有了解,他們的問題在於認為在尚未明白以及還在探索自我階段時就教導性傾向性別認同可能對年幼的小孩造成其判斷的影響,也就是認為同志教育相關的東西不該出現在初等教育,跟教育部這次修法的內容沒有半點關係,不如說跟他們的想法背道而馳,所以出來罵,而教育部這次只是將所謂同志教育是什麼寫清楚而已,這問題沒有誰對誰錯,老實說我覺得兩邊說的都有道理,以我的觀點,教育這件事對國家影響重大本來應謹慎,應該要再多等一段時間再次確認比較好,不過立法時程似乎已經沒有這樣的餘裕就是了,故我覺得也許可以找到折衷的方案,例如說小學的初等教育不要教但國中得中等教育再開始教也未嘗不可,總之這個法案在社會上的支持、反對的聲音都相當大聲,要找到讓所有人滿意是不可能的,但至少要找到讓大多數人滿意的方法,不然執行上很可能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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