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0日 星期六

政一B 余佳蓉 (2-6)

姓名:余佳蓉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4

【標題】立院三讀 台鐵、高鐵列車應設哺乳室
【發布時間】2019-03-29 18:33 記者彭琬馨/台北報導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43252

【內文】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條文明定,台鐵、高鐵對號列車應設置哺乳室,未來民眾若在搭乘列車時有哺乳需求也能使用;營業場所樓地板面積達5000平方公尺以上的國際觀光旅館與一般觀光旅館,以及搭乘人數前10%的捷運車站,也都應依規定設置哺乳室。

為鼓勵並健全我國母乳哺育環境,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國民黨立委盧秀燕、王育敏、民進黨立委邱志偉等人提出的「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

三讀條文明定,縣市政府舉辦大型戶外活動時,應設置臨時哺乳設施,以利民眾使用;三讀條文也針對應設置而未設置哺乳室的單位明定罰則,若勸導限期改善未果,最高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開罰。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憲法第63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評論】
此法案對於剛生育子女的婦女將十分有助益,營造一個對有需求民眾的友善環境是相當重要的,政府應當提供公共設施於公共空間給有需要的民眾,以滿足部分人民的需要。我認為立法院的存在正是為了修正和立定對台灣有益的法案,提案內容必須關注到現今大眾所需,例如此立意良善的法案。立法院的立法偶爾也會出現弊端,例如之前差點通過的宗教基本法,若是通過的話社會將會出現一發不可收拾的亂象,且屆時將無法可管,因此我們應該多加關注和監督立院立法的程序以及他們所提出的法案,以保障立法的品質以及對人民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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