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3日 星期六

政四A 周孟瑤(2-5)


姓名:周孟瑤
班級:政四A
學號:04114156

【標題】挨轟因應假訊息不力 NCC:加速處理申訴案
發稿時間:2019/03/20 16:19
出處: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3200215.aspx
【內文】
  假訊息爭議不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被批評處理不力。NCC發言人翁柏宗說,委員們認為應該要回應外界批評,提升行政效能,包括彈性調整人力處理大量申訴案。
  NCC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吸引眾多媒體到場,會前也傳出委員在會中意見分歧、要出面開記者會批評等;翁柏宗表示,並無此事。他說,有委員在會中提出討論,因為最近媒體監理的申訴案件很多,認為NCC要回應外界批評,提升行政效能。
  媒體追問,會中是對哪部分有意見分歧,翁柏宗強調,沒有意見分歧,委員一致有共識,認為應該要回應外界批評。
  翁柏宗說,請當事人陳述意見、節目諮詢會議開會,並提報委員會審議等都是必須得做的法律程序。提升行政效能方面,會中有談到由於申訴量大增,如何在既有編制下,彈性調整人力處理,會提專案會議討論。
是否要用科技方式加強監理強度,翁柏宗說,有討論用AI科技來協助,不過是否能準確辨識,還在討論中,尚未定案。
  NCC主委詹婷怡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提到,會加速節目諮詢會議的開會頻率。翁柏宗表示,目前的原則是一個月召開一次,由學者專家和產業界代表一起開會,至於要如何提升效能,還在討論。
  翁柏宗說,不實訊息的申訴案暴增,同一案件申訴有的達100多件,需要先分類,再送到節目諮詢會議討論。
  有NCC基層員工投書媒體表示工作量繁多,主要是因為長官與業務無關的公關行程。翁柏宗回應說,基層人員一直盡心盡力,各界批評虛心接受,會檢討行政程序流程,持續精進。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通訊傳播基本法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

電信法
           
廣播電視法

衛星廣播電視法
         
有線廣播電視法

【心得評論】
  NCC是我國有關電信通訊和廣播電視等訊息流通事業的最高主管機關,為受行政院監督的獨立機關,2006年成立。該機關的創設係仿效自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目的是使通訊及傳播事業的管理能超然於政治力影響。
  然而,NCC從成立至今,風波不斷,像是委員產生方式的違憲爭議、行政院告通傳會等。此外,民眾對於NCC的權力行使常有所誤解,例如認為他們可以管理網路、廣告內容,但根據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精神,是無法給予管制的。面對到近期的假新聞爭議,儘管現行的法規,為因應這樣的情況,多有做規定,但仍須主管機關NCC多加把勁,才能有效控制假新聞在有線電視中的傳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