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4日 星期日

政一B 張琨智(2-5)


姓名:張琨智
班級:政治一B
學號:07114216

【標題】韓國瑜會港特首 亦見大陸中聯辦主任
發稿時間: 2019-03-23
【出處】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6505

【內文】
高雄市長韓國瑜昨天抵達香港,和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簽署合作備忘錄,儘管韓國瑜一再強調,這趟是經濟之旅,但頭一個行程就是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會面,而晚間和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的會唔,更引發是否「迎合」中國統戰的風波。

公視記者李淑蘭:「高雄市長韓國瑜抵達香港的第一個行程,就是直奔禮賓府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會面,這個行程不在行程表內,所以同樣低調不開放媒體採訪。」

高雄市長韓國瑜和香港特首林鄭月娥的會面不公開,根據轉述,林鄭月娥指出,香港是國際金融、創新科技中心,1年超過6,500萬遊客數,對外進口農漁產品需求很大,和高雄能有很大的合作空間。由於前總統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第二次訪港才與香港特首會唔,韓國瑜此行被解讀獲高規格接待。

高雄市長韓國瑜提到,「不知道馬英九和郝龍斌,二位前台北市長來有多高,我們沒辦法比較;但是我感覺人非常熱情、東西非常好吃,透過交談之中也覺得裡面有學習的機會、也有商業發展機會。」

而韓國瑜此行雖然避談敏感政治議題,但一張韓國瑜和大陸中聯辦主任王志民的握手合照,被放在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的官網上,仍然引發爭議,雨傘革命領袖、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表示,北京的治港方針,已經從一國兩制轉為全面管制權,呼籲韓國瑜,「迎合中共統戰,台灣終招損失」。而韓國瑜稍晚則回應,強調純粹是情感的交流。

而此行最大重點是在會展中心,和香港工商業界進行經貿交流。除了事先已知和香港中華出入口商會洽談的2000萬美金農漁產品的合作備忘錄,還有其他七項合作案約24億元。隨後,韓國瑜繼續轉往信和集團和香港地產大亨黃志祥會面。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22:「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憲法第141:「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評論】
能出訪他國,為台灣多出走交流固然是件好事,能學習到他國的優點又能拓展台灣的人際關係。但是,韓國瑜的行為很明顯的就是利用這些「包裝」他真正的目的,他的小動作太多太明顯了,先是到政治敏感的機關會面其主任,今天(24)又被爆原本訂好在深圳與韓國瑜同家飯店的隨行記者所訂的房無預警被取消。偷偷摸摸做出那麼多小動作,還說自己是「大大方方」的出訪,到底是去賣菜,還是賣台呢?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