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6日 星期四

政一B 顏郡婷 (2-15)

姓名:顏郡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2

【標題】朱立倫:應修憲恢復閣揆同意權 投票年齡降至18歲
發稿時間:2019-06-06 11:29
出處: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13934

【內文】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前新北市長朱立倫今日出席「啟動修憲走向內閣制」座談會,他強調,每一位有意參選總統的參選人,都應該承諾當選總統要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他當總統將到國會做國情報告,立法院下會期也應啟動修憲恢復閣揆同意權,讓投票年齡降至18歲。

朱立倫表示,今天主題好像是老生常談,但這是中華民國一定要面對的問題,行政院明明是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卻在修憲後變成總統的執行長,成為總統的小媳婦,截至現在已出現過17位行政院長,每一個閣揆差不多做1年多就要打包走人,試問施政要如何延續。

朱立倫認為,這個矛盾狀況一定要解決,我國憲法原本偏向內閣制,在廢除閣揆同意權後,變成總統可隨時任命行政院長,隨時要閣揆走人,恢復閣揆同意權是當務之急。

朱立倫指出,至於立法委員是否要兼任部會首長,這必須要有配套,以現在113席立委人數是不夠的,如果立委兼部會首長還有爭議的話,可以先處理閣揆同意權,另外也要將18歲投票權一併修憲完成,下屆國會會期就應該提出來。

朱強調,總統應該每一會期都到國會做國情報告,他自己主張推動內閣制,應先處理恢復內閣同意權,及投票年齡降至18歲,希望社會凝聚共識,台灣憲政體制才能更健全。

前立委林濁水表示,這幾年支持憲改的民調是6成至8成5,恢復閣揆同意權有7成以上支持,民意也認為總統不能兼任黨主席,反而是總統做得越差的人,越不希望憲改,像前總統馬英九前幾天提出由總統兼行政院長,這一招過去只有希特勒才會用,結果韓國瑜還想跟進。

對於為何用小媳婦形容行政院長,朱立倫受訪進一步解釋,台灣取消閣揆同意權後,整個行政院像是總統下面的執行單位,明明憲法已規定我國最高行政機關是行政院,行政院長為最高行政首長,所以才會主張恢復閣揆同意權。

針對馬建議行政院併入總統府,由總統兼任行政院長,朱立倫表示,馬的講法就是變成總統制了,他自己支持內閣制,總統制成功的國家是美國,台灣較適合內閣制,原本憲法也是內閣制,所以才說要恢復閣揆同意權,然後總統到立法院做國情報告,這兩項有做政治穩定度將提高很多。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第41條: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
|第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55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由行政院副院長代理其職務,但總統須於四十日內咨請立法院召集會議,提出行政院院長人選,徵求同意。行政院院長職務,在總統所提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立法院同意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第56條: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174條: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心得評論】
對於台灣是否適合執行內閣制,我個人認為較不適合,因為可能會造成一黨獨大之情況。若恢復了閣揆同意權,當總統提出行政院院長人選,須由立法院同意,而我想,立法院內多數黨只會同意對其有利之候選人,這樣會造成行政與立法是同一陣線,無法達成兩院互相監督的情況,且也因行政立法一條龍的狀態,讓許多法案都能快速通過,此會出現法案有草率通過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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