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3日 星期四

政一B 吳瑞霖(2-6)(補)

姓名:吳瑞霖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9

【標題】立院修法大砍16考委名額 考試院擬請總統調解院際爭議
【時間】20190415

【內文】
立法院11日初審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將考試委員名額將從19人改為3人、任期從6年改4年。對此,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15日表示,將在18日考試院會商討,是否呈請總統調解院際爭議。而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則表示,尊重立法委員就相關事務的立法提案與討論。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1日併案審查「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草案規定考試委員名額將由現行19人縮減為3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改為4年,引起外界猜測是為了要「虛級化」考試院。

對此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在臉書發文表示,適度減少考試委員的名額,是可以的;但這樣大減,基本上想讓考試院變成實質上的首長制機關,「這必須修憲,而不是靠修法挖空憲法意旨。」他指出,憲法沒有明文規定考試委員數量,但憲法很清楚的希望考試院是合議制機關,若只剩3名考試委員,很難彰顯合議制機關的能力。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15日表示,針對已初審通過的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以及是否呈請總統進行院際爭議調解,將在18日的考試院會中討論。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則表示,尊重立法委員就相關事務的立法提案與討論。

【相關憲法條文】
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 83 條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
、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心得】
考試委員的主要工作除了開會、巡考場、擔任典試委員外並沒有其他事情,是尸位素餐的政治酬庸肥缺。但台灣因為受到憲法「五權分立」的綑綁,即便已政黨輪替多次,考試院、考試委員這個荒謬制度仍然不動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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