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4日 星期六

政一B羅詠聲 (2-10)

姓名:羅詠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06

【標題】年改砍一刀 還要取消福利? 老警員嘆「消耗生命在上班!」

【出處】 2019-05-04 09:00聯合報 記者何烱榮、李奕昕、王長鼎、林佩均、黑中亮/報導

【內文】
50歲以上員警該不該輪值夜間勤務,近來引起基層員警討論。彰化縣警察局為體恤基層辛勞,律定50歲以上員警免服深夜勤,受年改警察緩退影響,老警察增加,最近取消這項「惠老」福利;不過全台各地警力狀況不一,但多數老警早有心理準備,「警力不足,取消是早晚問題」。

老經驗員警帶隊 現場傳功控全場

彰化縣去年1月送給50歲以上的基層巡佐和警員不用輪班值深夜勤的福利,縣警局長方仰寧昨證實取消,他說,面對深夜街頭聚眾暴力問題,第一時間需要資深且有經驗的佐警在現場,不能完全交給欠缺臨場應變能力的警員面對。

「讓資深員警帶隊,最重要是現場的經驗傳承。」方仰寧說,50歲以上佐警正是實務經驗老到的階段,能隨機指導年輕警員應變。他授權各分局長,評估地方治安和警力,同時注意資深佐警本身的健康狀況和意願,視需求安排輪值深夜勤;如果員警的健康不允許,不會勉強。
「在新北市幹警察,超過50歲不用上『深夜勤』,別作夢了啦!」新北市林姓巡佐說,新北基層員警的平均年齡在30歲以下,在派出所任職、年齡超過50歲的幾乎都是幹部,要應付夜間巡邏或執行取締酒駕或路檢勤務,被形容操到「爆」。

何姓巡佐說,依現行規定,正、副所長每周要帶班06時的深夜勤務至少4小時,晚上6時到12時的夜班要6小時,派出所巡佐每周的夜班加深夜勤,合計至少要8小時。各派出所基層員警幾乎是年輕的小學弟或學妹,經驗不足,若要處理街頭各種突發狀況,沒有資深的巡佐或幹部帶班,當場恐怕難以處理得宜。

「日夜照輪」 前輩苦撐 年輕警也喊累

南投縣幅員廣大,全縣警力約1500多人,由於警力有限,不分年長、年輕警員,早沒有50歲以上警員不用輪值深夜勤的情況,南投縣警局表示,目前各分局派出所及分駐所大家依排勤輪值「好壞照輪」,輪值深夜勤務大家都會有機會。

「我們是消耗生命在上班!」49歲的台中市陳姓警員說,警察深夜勤輪值不像醫護或科技廠人員,1個月輪班一次,還分大夜班、小夜班與白班。派出所基層員警平均一周輪白班、一周輪晚班,短時間要身體強迫適應不合理的生理作息,年紀大了,「上起來真的很辛苦」。

台中1名資深警官指出,現在警察晚退,年齡層拉高,50歲以上是警界主力,彰化縣去年喊出50歲以上外勤員警不輪深夜勤,但警界普遍都不看好,「警力不足,取消是早晚問題」。
彰化基層員警直覺想法是「柔性逼退」,員警說,因政府強推年改,員警退休俸被砍到見骨流血,每個月少領1、2萬元以上,再苦也要延退。

26歲台中市黃姓警員說,不只前輩上得累,「我們少年郎也常忘記今日是何夕?」他們派出所是漸進式班表,一周內從白、中、晚班再硬輪回白班,每天下班回家洗完澡倒頭就睡,醒來上班都搞不清楚今天是星期幾?

新北市有基層年輕員警也說,若是深資員警都不用上深夜勤,乾脆白天勤務都交給資深學長,難道年輕學弟妹都「專責」上深夜勤或夜班就好了。

退休金縮水 辛苦大半輩子 不敢歸去!

受年改影響警察緩退,年齡結構老化成必然趨勢,但警察工作性質危勞,任務包山包海,從刑案、陳抗、車禍到交通違規都要處理,在外辦案、巡邏、守望不分日夜,忍受風吹日曬雨淋,不少資深警察都明顯感受,體力及健康狀況大不如前。

以往警察常提前申請退休,常見理由是養好身體、陪伴家人或工作環境不佳;年改後退休金縮水,許多警察不敢或不想退休,有人揹負房貸壓力,有人要撫養年幼子女,不少老警察已「白髮蒼蒼」,選擇留在崗位上苦撐。

北部1名刑警仍選擇今年辦退休,他說,頻繁出勤聚眾或活動維安,回辦公室又要處理堆積如山的公文,好不容易擠出時間辦案,卻被通訊監察及保障法綁住手腳,國家要績效時逼死警察,福利政策卻虧待警察,「辛苦大半輩子不如歸去!」

因各縣市警察年齡結構不同,警政署未統一律定勤務編排,函文授權各勤務單位主管,評估警力數、轄區治安及員警年齡、體能狀況,以不影響勤務運作為前提,適時調整資深外勤員警勤務,如酌減編排超勤時數,或彈性調整為靜態、非攻勢勤務。

【相關憲法條文】
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37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58條: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83條: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考試、任用、銓敘、考績、級俸、陞遷、保障、褒獎、撫卹、退休、養老等事項。
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十七  警察制度。

心得評論:
文中提到警察的職務從刑案、陳情抗議、車禍到交通違規都要處理,還有基本的巡邏、協尋遺失物或走失的人、臨檢等等,常常都是冒著生命危險在執行勤務,在高壓的環境下工作,不時也會看到警察同仁在執勤時過度疲勞猝死的事件,且根據統計警察平均死亡年齡爲69.76歲,但同期50歲以上國民平均死亡年齡75.84歲,整整少了六年。然而現在年金改革使他們退休金減少,明明到了退休年齡卻怕退休金不夠只好繼續留在崗位,姑且不論年改的對錯,但50歲以上員警還要夜間執勤,更是對他們的健康一大損害,尤其深夜又是許多暴力事件發生的高峰,50歲以上員警雖然經驗豐富,善於面對事件臨機應變,但體力是否還能負荷?
我爸爸也是一名警察,我深感警察的辛苦,小時候甚至很少見到爸爸,日夜顛倒的執勤是家常便飯,有時為了跟監嫌疑犯更是窩在一台車上好幾天都沒回家,常常好不容易放假,但若又遇到大型遊行、陳情抗議或選舉活動時,就又被取消放假,回去支援警備,更不用說時常有過激的民眾將警方視為仇恨對象攻擊他們,又或者是下班了卻還有堆積如山的公文,只好繼續加班或假日回去辦公室繼續忙。漸漸爸爸年紀大了,能明顯感受到他體力下降,卻還是得早上8點多就出門,到晚上10點才能回家,離退休的日子還有十幾年,退休金又被砍,不知道這樣操勞的日子還有多少年。
警備不足已是好幾年的事,如今不從根本解決,還又把曾經祭出的福利取消,是否顯的政府無能又不守信用。警察的工作是為了要保護人民,但現在留了一堆已白髮蒼蒼卻不敢退休的老警察,還要讓他們參與需要高度消耗體能的夜間執勤,不只是否還能有效保護民眾安全有疑慮,他們自己的身體狀況更是堪憂。而採取漸進式班表是否符合人的生理時鐘週期,會不會從年輕就開始殘害員警的健康?不只警備不足的問題,制度還有更多該改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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