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張琨智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6
【標題】涉非法蒐集兒童個資 抖音遭罰570萬美元
發稿時間: 2019/02/28
【出處】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24061
【內文】
越來越多年輕人喜歡用中國APP抖音來展現自己,不過現在傳出抖音因為非法蒐集13歲以下兒童的姓名、電郵地址和住址,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重罰57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約1.7億元,創下侵犯兒童隱私案件遭罰的最高紀錄。
搭配音樂、小朋友在鏡頭前不時扮著鬼臉,短短15秒,盡情展現自己,越來越多人都會下載中國的APP抖音,估計去年全球就有大約5億用戶,不過現在抖音卻傳出因為非法蒐集13歲以下兒童的姓名、電郵地址和住址,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重罰570萬美元、約新台幣1.7億元,創下侵犯兒童隱私案件的最高紀錄。由於台灣使用的人也不少,引起國內兒少團體的關注。
兒福聯盟執行長 白麗芳說:「因為兒少他不懂得他自己的個資被使用的狀況,所以應該更加保護。通常來講,我們當然是覺得說未成年的孩子他個資被蒐集,一定要經過家長的同意。」
兒福聯盟認為,不管是網路影音平台或是手機APP,在小朋友的個資取得、運用,業者都應該要盡可能確保得到家長同意,家長也應該要教育小朋友正確的隱私觀念,才能降低兒童的個資被外洩亂用。
家長 葉先生說:「就是在旁邊看著,不會讓他(孩子)單獨有單獨拿手機的機會,就是說你拿手機,你會去看他在幹嘛。」民眾 王先生表示,「小朋友年紀太小的確是不太適合讓他自己單獨玩這種手機,而且如果有個資問題的話更是不應該這樣。」
一聽到小朋友個資可能外洩,很多家長都說會加強跟小朋友的溝通。兒福聯盟也提到,之前也常傳出有小朋友在網路上亂刷卡買遊戲點數,呼籲業者在付費驗證方面,也得加強管控。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個人資料保護法》
【心得評論】
隨著網路觸及的年齡層逐漸下降,個資問題更顯得重要,畢竟孩童還沒有足夠成熟的思考能力,不會懂的要保護關於自己的資訊。若是這些兒童個資落入不法人士手中,將會對整個家庭造成很大的威脅。儘管蒐集的公司是合法經營的,但就如前所述,未成年兒童沒有完整的思考能力,若是沒經過家長同意,這份資料的取得就是有疑慮了。希望政府能針對網路資安保護多關注,更完善的立法,維護全體國民的資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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