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級:政一B
學號:07114207
【標題】刑事局研擬聚眾鬥毆罪草案 將報行政院
【出處】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3100088.aspx
【內文】
警政署刑事局今天表示,聚眾鬥毆罪司法實務認定過嚴,若未致死或重傷案僅能以傷害罪或毀損罪送辦,但告訴乃論遏阻力恐不足,已研擬聚眾鬥毆罪修正草案,將提報行政院院會。
聯合報報導,各地群眾鬥毆事件頻傳,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各級警察機關上緊發條,警政署長陳家欽9日晚間親自率隊到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視察及實施擴大臨檢,以遏止社會不良風氣蔓延。
報導指出,陳家欽表示,刑事局已完成研擬防制聚眾鬥毆罪草案,將在下週行政院會提報,會儘速送立法院審議,這將是最有效且釜底抽薪的辦法。
對此,刑事局今天表示,隨科技進步,聚眾鬥毆案件經常是透過社群通訊軟體LINE或微信等進行串連集結,由於時間快速、人數眾多且流動性高,不易先進行預防,使得案件頻率增加、規模擴大,讓社會民眾易心生恐懼。
刑事局指出,警政署致力推動刑法聚眾鬥毆相關條文的修正草案,目前已完成研擬,預計本週提報行政院院會。
對於刑法聚眾鬥毆罪司法實務認定是否過嚴,刑事局表示,現實生活中透過社群通訊軟體進行串連集結,或多數人偶然於廟會或KTV集結打架者,均不構成本罪,這和一般人對打群架即屬聚集多數人施強暴脅迫的社會認知不符,以致聚眾鬥毆未致死或重傷時,僅能以刑法傷害罪、毀損罪嫌送辦。
刑事局補充,但傷害罪和毀損罪都屬告訴乃論,若當事人不提告,也只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遏阻力顯然不足。
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心得】
近幾年台灣經常發生鬥毆事件,政府如果放任不管的話,不但危害社會安定,還會造成人民的恐慌,讓人民對政府不信任。最近一次的著名事件是統促黨到館長的健身房嗆聲,
不過還好政府下決心修法了,希望將來能杜絕這種幫派分子為所欲為的亂象。
保護人民安全是政府的責任,如果連這都做不好,那只會更加喪失人民的信任,因此無論任何政黨執政,都必須重視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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