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政一B 陳冠妏(9)

姓名:陳冠妏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8

【標題】新北投票13起違法 8撕毀選票為大宗
【出處】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社會版
【出版時間】2018/11/24 18:06
【內文】九合一選舉投票今下午4時順利落幕,新北市選委會統計,此次投票共發生13起違規事件,其中有4起撕毀選舉票,4起撕毀公投票,1起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1起將選票攜出場外,3起用手機拍攝選票,全數案件皆已調查蒐證並移送偵辦處理。

新北市選委會表示,此次九合一選舉共發生13起違規事件,4起撕毀選票案中,有一位民眾是為了投廢票才有此舉動;另4起撕毀公投票案中,1位民眾是因不耐久候,1位民眾則是不了解公投方式、失控撕毀,1位則特定撕毀公投12至16案,另有1位撕毀公投第10案(婚姻限一男一女)的民眾則說,因為想蓋不同意,但誤蓋成同意,才想撕毀選票作廢。至於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的民眾則表示,因不知規定才不慎誤觸法令。新北市選委會指出,此次違法案件皆已調查蒐證,並依法偵辦。(突發中心曾伯愷、蘇俞璇/新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17條(參政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129條(選舉之方法)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心得評論】
   這次的九合一選舉,除了縣市長和議員等等的選舉外,也加進了公投十案的選舉,使得18歲的我們也有機會參與公眾之事,但將公投案和一般縣市長選舉綁在一起,不僅過程繁複,且公投十案的內容咬文嚼字,使得民眾在投票所內猶豫不決,此外,因應這次公投內容複雜,中選會允許民眾攜帶小抄入內方便選民投票,但沒有明確的限制不能攜帶那些物品入場投票,因此才造成上面的事件發生。且也有多起撕毀選票的案例發生,原因可能是因排隊過久或對選舉內容不了解蓋錯選票而撕毀......等等,因此我認為,選舉和公投案綁在一起是一向不正確的決定,除了花費許多時間在投票、開票上,複雜的內容也使選民眼花撩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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