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0日 星期二

政一B 余佳蓉(9)

姓名:余佳蓉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14

【標題】
終身監控! 北京常住人口將有「個人誠信分」
發布時間:2018-11-20 18:0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618771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政府持續加強全面監控,首都北京市將在2020年底前完成「個人誠信分」制度,除了獎勵守信者,也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難行」,且誠信分將關係終身。

《新華社》報導,北京市19日發布《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以改善北京的營商環境。其中內容提到,當局將在「2020年底前完成北京市社會信用條例立法工作,並建成覆蓋全部常住人口的北京『個人誠信分』工程」。

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北京一個重要的創新做法,將對個人的信用進行評價,關係終身」。報導稱,這項制度是為引導企業和個人以誠信立身興業,並在全國範圍起引領示範作用。

該制度將應用在「市場準入、公共服務、旅遊出行、創業求職等領域」,除為「守信者」提供「綠色通道」等獎勵,也將建立「信用黑名單制度」,定期公示企業和個人失信記錄,讓其「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寸步難行」,讓違法違規失信者付出沉重代價。

《路透》指出,中國政府在2014年首度提出「社會信用體系」,計畫在2021年前建立制度,透過大數據資料庫對公民和企業的一舉移動進行全面監控並打分數。

這項極具爭議的政策推出後,成為國際媒體關注焦點,並被拿來與喬治·歐威爾(George Orwell)的小說《一九八四》相比。評論家認為,此舉可能會大大提高中共對中國社會的嚴格控制。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相關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第一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七條:人人在法律上悉屬平等,且應一體享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防止違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視及煽動此種歧視之任何行為。
第二十三條:一、人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職業、享受公平優裕之工作條件及失業之保障。 二、人人不容任何區別,有同工同酬之權利。 三、人人工作時,有權享受公平優裕之報酬,務使其本人及其家屬之生活足以維持人類尊嚴必要時且應有他種社會保護辦法,以資補益。 四、人人為維護其權益,有組織及參加工會之權。

【心得評論】
身為一名居住於民主法治國的公民,我認為政府以評估人民信用度的途徑監控人民是一種高壓的統治手法,表面上所敘之獎勵行為優良的人民,而懲戒「無信用」之人民,此看似恩威並施的法規其實無異是對人民的一種壓迫,且此種政策將影響人民的隱私權,作為一個合法居住於國家疆域上的公民卻要被監視每個舉動,對於客觀的普世價值而言是不人道的,且對於一個人做出關於其德性的評價,要求其對國家忠誠且此行為將直接影響其生存和福利,會不會損害其人格權?而基於每個人主觀意識必定有所差異,所謂「誠信分」之判斷標準又該如何訂定?政府有無以此制度剷除或打壓異議分子的可能?此種制度的產生恐怕會使得人民生活於恐懼之中,在這種具爭議性的控制之下,國家有陷入更加獨裁且集權的隱憂。

在民主的國家裡,國家會在不侵害人民權益的前提下以積極作為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對於個資或是人性尊嚴都是抱持尊重且不侵犯的立場,因此「個人誠信分」的制定令人感到擔憂,中國的民主有無倒退之可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