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2日 星期四

政一B 王政和(9)


姓名:王政和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3

【標題】巾幗百名:決定馬來西亞男性能否娶二妻的女法官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6275238

【內文】
中文音譯為「沙裏亞法」(Sharia)的伊斯蘭教法,批評者時常將之與嚴酷的懲罰和嚴厲的教條聯繫起來。不過,馬來西亞伊斯蘭教法高等法院首位女性法官表示,她的角色給了她機會,在這個穆斯林為多數的國家當中更好地保護女性。

南尼·舒沙伊達法官(Judge Nenney Shushaidah)一天可以主持超過五場審訊,一星期可能為多達80宗案件做聽證。

馬來西亞行使的是較為溫和的伊斯蘭教形式,不過保守派的觀念一直在抬頭,沙裏亞法的執行也正在加強。在一個雙軌並行的法律體系當中,數以千計的穆斯林用伊斯蘭教法來處理道德倫理和家庭事務,非穆斯林在同樣的問題上則被要求遵循世俗法律。

舒沙伊達法官裁決的案件從金融案到涉及沙裏亞法中「幽會」(Khalwat)概念(指未婚穆斯林情侶被發現私會)的案件。

不過,她本身擅長的領域是兒童監護權和一夫多妻制案件——在穆斯林法規的概念當中,男性最多可以娶四個妻子,這在馬來西亞是合法的。

舒達伊沙法官表示,在批准任何一宗一夫多妻婚姻之前,她會考慮很多因素。

「每一宗案件都是複雜和特別的,」她解釋說,「你不能籠統地說伊斯蘭教法就是偏袒男性而不善待女性……我想要糾正這個錯誤的概念。」

在舒沙伊達法官的法庭上,申請一夫多妻婚姻關係的所有相關人士都必須親自出席。

「我想要聽取每一個人的說法,而不僅是男人,」她說,「我特別著重的一點是要與當中的女性談話,了解她們對於相關安排是否同意。她們的同意十分重要,因為如果我發現有任何跡象顯示她們不同意的話,我就不會同意申請。」

「我是女性,我能理解大多數女人不會喜歡這個主意。但是在伊斯蘭教法下,它是被允許的,而我們馬來西亞的法庭已經通過嚴格的法律來管理這一切。」

「一個男人必須有非常充足的理由才能試圖多娶一個,」她說。

「他必須顯示自己能夠同時照顧好他的第一個妻子和之後娶的女人,不能允許他忽略任何一個人的需要。」

舒沙伊達法官補充說,一些妻子對這個問題是有可能持支持態度的。

比如,她回憶起一宗案件,牽涉其中的是一個身患重病、不能再生育的女性。

「她愛他的丈夫,並且希望我能夠發放許可,讓他再娶一個。於是我就那樣做了。」

什麼是「沙裏亞法」?
沙裏亞法是伊斯蘭教的法律框架,脫胎自伊斯蘭教聖典《可蘭經》、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錄「聖訓」,以及伊斯蘭教令——即伊斯蘭教學者對教法議題的詮釋
在馬來西亞的各州,沙裏亞法的行使程度並不一樣
舒沙伊達法官維護自己宗教的嚴法名聲,論點是這種法規是能夠做到公平的。

不過,批評者和維權組織認為,沙裏亞法經常被濫用。

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副主任費爾・羅柏森(Phil Robertson)向「BBC巾幗百名」欄目表示:「對於沙裏亞法當中不歧視女性、同性戀人或者社會和宗教少數派的部分法規,我們並不反對。」

「但是在馬來西亞,沙裏亞法的問題是,它太過經常地出現這種歧視。」

「宗教從來都不會被接受用來侵犯國際認可的平等人權。」

比如,近期兩名馬來西亞女性因為試圖發生同性戀關係而被執行鞭刑,維權人士對此非常憤怒,指沙裏亞法在這一案例當中就是被濫用。

舒沙伊達法官拒絶就這一案件置評,不過她表示:「在沙裏亞法之下,鞭刑是用來教育違規者,令之不再重犯。」

舒沙伊達法官還認為,沙裏亞法並不總是偏袒男性。

「我們的法律存在,是用來保護女性的。它照顧到了她們的福祉,保障了她們的生活。」

「伊斯蘭教對女性有崇高敬意,而作為法官,我們必須因循它的教導,保持沙裏亞法的行使價值。」

她最大的擔憂在於,穆斯林男性可能會繞過嚴格的沙裏亞法庭程序,轉而在海外結婚。

「如果他在國外結婚,就不會受馬來西亞法律約束。事實上一些妻子為了保護她們的丈夫會同意這種做法,但是她們不知道這會如何對她們不利,」她說,「我們有沙裏亞法在這裏保障女性的利益,並且對男性問責。」

而像「伊斯蘭姐妹」(Sisters in Islam)這樣的組織則指出,法庭「為女性伸張正義的力度嚴重不足」,而且整個體系存在一種「強勢的大家長制」。

該組織的發言人瑪吉達·哈希姆(Majidah Hashim)表示:「馬來西亞的沙裏亞法語境,不僅有選擇性地歧視女性,而且還將她們詆譭成是社會不道德的成因。」

「政府的伊斯蘭教機構……在保證女性獲得公正的問題上做得很少。事實上,近期在沙裏亞法之下對女性的檢控清楚表明,她們的聲音被壓制的程度驚人,她們獲得公正的渠道被堵塞的程度也令人擔憂。」

這正使得舒沙伊達法官被任命一事變得尤其意義重大。

「在我過去的年代,大多數的沙裏亞法官是男性,他們在實際操作中對女性的需求表示質疑,」舒沙伊達法官說。

她承認:「我過去做夢都沒想過成為一名法官。作為律師的時候,我也不知道我能夠擔當一個這麼高的職位,能處理複雜的案件。而作為女性,我也曾感覺到懷疑和恐懼。」

「有時候我確實覺得不容易。作為一個女人,我必須有所感受,如果說我什麼感覺都沒有是在說謊。但我是一名法官,我必須確保自己總是能夠清晰而客觀。所以在我的裁決當中,我努力做到這一點。我憑的是我在法庭上所得到的最好證據。」

【憲法相關條文】
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3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此篇文章中,講述了以宗教法典為國家主要法律依據的馬來西亞中,在當代這個比較排斥宗教干政的世界如何去運作,以及它的背後的運作背景可能並非人們所想的那樣,正如舒達伊沙法官所說:你不能籠統地說伊斯蘭教法就是偏袒男性而不善待女性
  在現代的國家法律中,大多是拒絕婚姻關係中的第三人存在,因為在較先前的社會中,「一夫多妻」常常被說成是象徵著過去父權社會將女性看作是物品這件事。根據《人種學圖集》(Ethnographic Atlas Codebook),世界上1,231個不同大小的社群中,186個奉行單配偶制、453個偶然奉行一夫多妻制、588個經常奉行一夫多妻制,別有4個奉行一妻多夫制。

  這個新聞除了講述宗教在世俗法律上的影響,可以討論的還有即將迎來婚姻平權相關的公投,內容是我們國家的相同性別二人之婚姻到底該立專法或是用現行民法。現在許多社會都很關注同性戀婚姻的合法性,但我們該討論的還能更廣,例如婚姻是否只能是兩人的結合?能不能擴展到三人或以上?畢竟現在看待不只二人的婚姻,可能不像是以前的父權觀念,畢竟我們無法否認的是,有些人的確是互相相愛的。在電影《神力女超人的秘密》(Professor Marston and the Wonder Woman)中,知名超級英雄的創作者William Moulton Marston的確是一個三人的戀愛關係,甚至是從這個曾經象徵著「一夫多妻」的婚姻觀念,創作出了日後象徵女權的神力女超人。

  二人以上的婚姻關係,在現在看來許多人可能都無法接受,我們甚至無法把它歸類成是「保守」還是「創新」,畢竟無論是保守派人士還是創新派人士都對它有過批評。如果我們能接受相同性別二人的婚姻,那由更多人數組成的婚姻關係又為何不該被我們接受呢?如果「一夫多妻」因為是象徵著過去的父權而被後人所唾棄,難道「一妻多夫」就可以被接受嗎?這些都是我們可以討論的,但我們可以知道的是,婚姻平權的問題,無論是人數而是性別上,都不會因為這次公投的結果而停止討論,它會一直被討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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