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政一B 黃湲 (8)


姓名:黃湲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9

標題:美國籌畫亞洲宗教自由高階會議 外交部證實台灣爭取辦理

出處:自由時報
內文:
美國7月時舉行史上首次部長級全球宗教自由會議,該峰會後,美國也希望在亞洲地區舉辦宗教自由會議。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今在立法院詢問此事,外交部證實美方與我方討論此事,也認為台灣相當適合辦理此會議。外交部次長謝武樵說,我方已初步表示若要在台灣舉辦,「我們很歡迎」,也會爭取這樣的機會。
美國國務院7月第一次召開部長級的全球宗教自由會議,由國務卿龐皮歐親自主持,副總統彭斯發表演說,80國民間代表、宗教領袖、包括超過40國外長出席。台灣列名理念相近國家受邀與會,也派出大使級的駐美代表高碩泰率團參加,但台灣官方事前事後均對此事保持低調。
美國拉高規格舉辦宗教自由會議,展現重視人權態度,更直接點名抨擊中國、緬甸等迫害宗教人權的國家,要求停止宗教迫害。在該會議之後,王定宇今天在立法院外交委員會透露,美國正在籌備希望在亞洲辦理區域宗教自由會議,也已與台灣洽詢,認為台灣是合適的舉辦地點,以此詢問外交部。
謝武樵回答時說,台灣本身是亞太區域明顯的民主與宗教自由標竿,我與美方之間的確有這樣的討論,「政府歡迎這樣的機會」,也與美方保持聯繫。王定宇強調,台美關係正向發展,但現在缺乏落實的案例,使外界仍會擔心美國政策搖擺,建議外交部「不只獲悉,而要積極爭取」,例如也能組織代表性訪團參與明年美國的早餐祈禱會。
謝武樵會後受訪時補充說,目前宗教自由會議並沒有明確地舉行時間或地點,美方有這個構想,還需徵詢相關國家意見,我方則是初步向美方表達,若要到台灣舉辦,我們持開放態度,持續交換意見,能夠辦的話也會爭取辦理。
相關憲法與增修條文: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3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14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世界人權宣言:
18 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其改變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及其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私自以教義,躬行,禮拜及戒律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
20 人人有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的權利

心得:
全球宗教自由會議象徵現代世界對於信仰不同宗教的人有相當程度的尊重,更是現代社會的普遍價值與趨勢,過去在很多中東國家或是東南亞國家發生宗教不同所造成的衝突,但我們應該互相尊重不同的宗教信仰,並且和平相處,因為不同宗教就互相殘殺是非常離譜又不合理的事情,很樂見看到國際社會能有這樣的進步。
而對於這個會議若真的在台灣舉辦對台灣來說可說是一大助益,不僅在國際社會又能再度被注意,也是對台灣民主自由價值的一種肯定,而這也就是我們能贏過中國大陸的地方。其實在很多方面我們都可以仿造這樣的模式,使台灣在中國大陸打壓下仍能闖出自己的一片天,因為無論中國大陸如何強大與進步,還是有許多地方不如我們,我們就應該運用這樣的優勢好好發揮,讓國際社會漸漸重視台灣,我們才能真正走出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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