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 星期六

政延A鄭淇丰(9)

班級:政延A
姓名:鄭淇丰
學號:02114174

題目:美公校教師領學生背聖經 「愛耶穌」家長反斥違憲
 2018 十一月 23日, 星期五 14:11
https://chinese.gospelherald.com/articles/27400/20181123/%E7%BE%8E%E5%85%AC%E6%A0%A1%E6%95%99%E5%B8%AB%E9%A0%98%E5%AD%B8%E7%94%9F%E8%83%8C%E8%81%96%E7%B6%93-%E6%84%9B%E8%80%B6%E7%A9%8C-%E5%AE%B6%E9%95%B7%E5%8F%8D%E6%96%A5%E9%81%95%E6%86%B2.htm

內文
美國德克薩斯州一所公立學校,一名教師近日在網上發佈視頻,顯示她在堂上教導小一學生背誦聖經經文,遭自稱「愛耶穌」的家長投訴違憲及「宗教灌輸」。憲法與聖經,誰重?

該段視頻來自德州史密斯維爾市(Smithville)布朗小學(Brown Primary School),顯示一群孩子圍坐著一起背誦靈修神學家畢德生牧師(Eugene H. Peterson)翻譯的「信息本」版本的《聖經》(The Message Bible)羅馬書12章9至10節:「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

教導學生背誦經文的老師蘇珊·肖貝爾(Susan Schobel)在其臉書上載該視頻時並貼文指:「用一本好的聖經開始你的一天,生活似乎更美好。這是我們日常讀的聖經經文。」

家長自稱愛耶穌 但斥違憲及宗教灌輸
不過,有家長向校方投訴表示反對。阿什利妮(Ashley Nicole)寫信到史密斯維爾市校區委員會表示「震驚」及「不安」,並擔心若有另一位老師跟學生分享《古蘭經》中的詩句,情況會如何?

另一家長查理·拉克(Charlie Lucko)在致校區的信中更指,此舉是違憲的「宗教灌輸」。

他在當地電視台《福斯七台》(Fox7)聲稱:「我不反對任何宗教,我都愛耶穌,我喜歡祂的教導和善行,但我不認為公立學校系統內教聖經,這是違憲的。」

教導學生讀《聖經》是冒犯?

然而,與肖貝爾共事25年的老師斯特林· 哈尼(Sterling Haney)在《史密斯維爾時報》(Smithville Times)臉書貼文為她辯護稱:「與肖貝爾相識日子長久,清楚其人對教育工作的熱忱,以及愛護小孩子的真誠,她應是其他教育工作者的榜樣。」

斯特林更指,「古希臘史詩《奧德賽》與《聖經》同樣是經典古書,既然學校容許學生讀《奧德賽》,為何教導學生讀《聖經》是冒犯?」

憲法要求政府對宗教保持中立

史密斯維爾市校區在回應事件發表聲明,指該區不會宣傳宗教也不會對宗教觀點持敵對態度,並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to the United States Constitution)要求政府對宗教保持中立包括在公立學校內。

布朗小學亦指,對於該事件校方已內部處理,但未有公開詳情。

美國憲法原意 望以基督教信仰進行普及教育

儘管憲法禁止公立學校公開討論基督教,但這並非美國憲法創立者的原意。

根據美國獨立宣言簽署人之一本傑明·拉什(Dr. Benjamin Rush)在1806年曾說:「身為教育家,我相信建立和延續我們的共和國唯一方法是通過《聖經》以基督教信仰進行普及教育。」

1828年,即美國憲法簽署四十一年後,被稱為美國獎學金和教育之父的諾亞·韋伯斯特(Noah Webster)曾說:「在我看來,以基督教信仰教導兒童是最重要的。在追求自由的國家,基督教信仰最能保障自由、人民權利和作為政府施政的基礎。」

韋伯斯特著名的《藍包斯派勒》系列教育書籍(Blue Back Speller)倡議以基督教為教育基礎,包括教導人民以上帝為中心、傳道人要傳福音、褻瀆神是藐視上帝、不喜歡己罪等。

相關憲法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3 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心得
我認為宗教信仰在學校裡應該保持中立,因為學童應有權利自己去選擇信仰,假如老師在課堂上不斷灌輸某宗教之教義,恐怕會形成一種洗腦現象,畢竟信仰可以影響到一個人整個生活模式、意識形態等,所以在學校內我認為不適合做出有關傳播信仰之行為。正正因為人有信仰自由所以不應將自己所相信的強加在別人身上,這樣也是有違自由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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