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 星期二

政一B 張宇安(10)

姓名:張宇安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2

標題:
以核養綠公投過關!行政院:非核家園不再設定2025年期限

出處: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2018/11/27

內文:
以核養綠公投過關,行政院發言人Kolas今天表示,依照全民公投結果,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但政府依然可以積極開發再生能源,重點是電力要足夠、供電無虞。

Kolas 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多次公開說明,各國做為能源基載電力的類型主要為核能發電、燃煤發電、燃氣發電,這幾種發電方式各有其優缺點。Kolas指出,若只以是否影響空氣品質作為評量標準,核能發電的確具有相對優勢,但卻面臨無法解決核廢料的問題;燃煤發電雖價格便宜也較沒有國安、公安的疑慮,卻可能引發空污;燃氣發電雖較燃煤發電更能改善空污問題,但也有國安、公安且價格不穩定的隱憂。

Kolas表示,過去在日本311地震後導致的核電廠事故,使得台灣人民趨於認同「非核家園」目標,因此立法院也順應民意修正「電業法」,將現有核電廠自然除役的2025年,定為推動非核家園的工作目標。然而近期社會上關注空氣污染議題,也因此「以核養綠」公投案反獲得大眾支持。

Kolas說,無論電力源自哪裡,政府的責任就是確保供電無虞。政府也順應當前民意,尊重公投結果,將廢止「電業法」95條第1項,依照全民公投的結果不再為非核家園設定2025年的期限。但政府依然可以積極開發再生能源,重點是電力要足夠、供電無虞。

至於是否需要重啟核電廠,Kolas重申,已請相關部會重新評估能源政策。行政院尊重公投結果,沒有不尊重民意。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心得評論:
公投在上週結束,政府即刻對人民的意見表達結果轉換成實際作為,取消了先前非核家園的政策。在這一個部分,體現了台灣這個國家對於人民聲音的尊重,實為民主的風範,尊重大多數人的意見,在此肯定政府的作為尊重民主的價值意義。接著,在能源政策這塊,發展燃煤發電便宜方便可以滿足大需求的用量,但卻造成了空氣污然的負面成本。若發展核能,又可能發生天災導致核能廢氣外漏,使得人民身心恐懼,但若沒有其他更好的替代能源可以發展,又要面臨缺電的情況。由此可見,無論如何做選擇,都會有利也有弊,這種時候,就需要面臨抉擇,互相溝通協調,集結眾人的意見想法,做出對我們這塊土地最好的行動,使島上的人民不受自然環境的威脅。身為政府,有他為難的地方,身為人民,又有許多不同的意見聲浪,要有共識或說服他人跟自己有相同的想法,都是件不容易的事情,我們在這言論思想意見表達自由的國家,要學為尊重他人,為自己是國家的主人感到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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