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 星期日

政一B 陳俊宏 (9)


姓名:陳俊宏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39

【標題】
九合一投票大亂 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請辭獲准
發稿時間:2018/11/25 15:46 ETtoday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出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125/1315597.htm

【內文】
                 九合一大選24日落幕,由於這次綁了10項公投,造成超過投票時間下午16時,仍有不少民眾在排隊投票。針對此事,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出面致歉,下午更向行政院長賴清德提出請辭,為全案止血。

                 關於此次「排隊之亂」,造成民眾原定的早上8時到下午16時(共9小時)投票時間,被拉長至11小時,引發民眾抱怨連連;陳英鈐神隱一天後,在25日凌晨350分召開記者會,向全國民眾「深深抱歉」表示,因10項公投導致投票速度緩慢,使得開票延遲,也非常感謝295000名的選務人員一直工作到現在。

                 陳英鈐說,本次選舉在32分完成所有開票作業,公投案則在312分完成,直轄市長投票率66.11%、縣市長投票率68.87%、直轄市議員投票率66.14%、縣市議員投票率為68.90%24日下午4時開始開票,到今晨32分才開完票,開票時間長達11小時。

                 媒體詢問下午4點過後還能投票是否有爭議,陳英鈐指出,這是依照《選罷法》規定,是中選會向來的作法,只要4時前到投票所都可投票。為何不能等所有都投完再一起開票?陳英鈐說,「法律沒有這樣的規定,因為投完票就要改為開票所,以前都這麼做,那法律也是如此,我們只是依例、依法辦理。」

                 有記者問,選舉綁公投導致民眾等過久,甚至有人昏倒送醫不治。陳英鈐說,「我非常遺憾,我前天跟各位報告就有呼籲,希望選民投公投票之前先決定要同意或不同意,這樣可以加快速度。」對於外界質疑是否有疏失,他表示,「會深切檢討,謝謝各位指教」;至於是否會負起政治責任,他說,「所有的責任我當然作為首長一定會一肩承擔」。

                 儘管陳英鈐召開記者會道歉,仍止不住民怨,最終向行政院長賴清德請辭;而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谷辣斯・由達卡)則回應,賴清德已經准辭。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129: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憲法第130: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相關法律條文】
投票所開票所監察員推薦及服務規則第20:
投票完畢後,應由主任管理員會同主任監察員將投票匭密封,並即將投票所改為開票所。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0:         
當選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選舉委員會、檢察官或同一選舉區之候選人得以當選人為被告,自公告當選人名單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該管轄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一、當選票數不實,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
二、對於候選人、有投票權人或選務人員,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競選、自由行使投票權或執行職務。
三、有第九十七條、第九十九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 二條第一項第一款、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行為。

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當選人,因政黨得票數不實,而足認有影響選舉結果之虞,或有前項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情事之一者,其他申請登記之政黨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前二項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確定者,不因同一事由經刑事判決無罪而受影響。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2:         
當選無效之訴經判決無效確定者,當選人之當選,無效;已就職者,並應自判決確定之日起,解除職務。

【心得評論】
                 今年的九合一地方選舉與公投真的發生了出乎意料且不該出現的事,那就是在下午四點開票的同時,同一縣市某投開票所卻還正在排隊投票的情況,自早上八點開始,第一批投票的民眾已開始抱怨投票隊伍移動的太緩慢,公投的內容複雜難懂,且圈票處設置數量太少。時間接近中午,排隊民眾只增不減,不少人因等待時間冗長,而放棄投票,開始有人懷疑四點前會投不完票,中選會緊急宣布在法定投票時間內排隊領票的民眾都可以投到票,但接近開票時間時,三峽的桃子腳投開票所還要三個小時才可投票,而我及身邊的同學都各自排了一至兩個小時左右,許多人反映為何不延長投票時間或增加圈票處,得到的回應是中選會在最後幾小時才增加圈票處,且不延長投票時間,中選會主委陳英鈐也說投開票所全部票數開完後已七、八點,統一上傳至中選會網站後才會公布,不會有投開票同時進行的問題。

                  開票後,各家媒體不意外的在十分鐘後陸續變動開票結果,對所有縣市的影響很大,尤其是台北市的三強爭霸,最後直到凌晨兩點半,才由無黨籍候選人柯文哲以三千多票的差距險勝連任成功,而國民黨籍候選人丁守中立刻至法院聲請封存票匭,且要求重新驗票,直指開票後出現「棄保效應」,導致無黨籍候選人柯文哲得到部分原本應投給民進黨籍候選人姚文智的選票。

                 而我認為這件事情非常的荒謬,選舉要公正是民主的基本,無論今天是誰當選,投票及開票過程都應該被保證公平性,有如憲法第129條所說: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中選會主委不是說辭職下台就不用負責任,應該要立即做出應變而不是避不見人以拖待變。其實可以將各地投開票所的開票流程先暫停,各家媒體也不能透漏各縣市得票變化以影響投票行為,如果這也無法做到,對於民主本質的追求,還有很大一段路。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