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 星期日

政一B 曲芷嫻(9)


姓名:曲芷嫻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0

【標題】台灣同婚公投,全球矚目》愛家公投恐釀憲政危機 CNN:不論結果如何,社會已撕裂,傷害已造成
【出處】https://www.storm.mg/article/649607
【內文】蔡娪嫣  2018-11-24 19:29
台灣即將於明年5月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但是關於同志婚姻是否該得到正式承認、是否應被列入民法保障,挺同陣營和保守陣營之間存在相當大的鴻溝,因此與九合一選舉同樣於24日登場的「平權公投」、「愛家公投」引起國際社會廣泛矚目。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華盛頓郵報》等國際媒體更深入報導台灣社會針對LGBT議題的激烈辯論。

CNN:令人困惑的公投,可能導致違憲

CNN24日以《巨大分歧:存在於台灣阻止同婚的鬥爭中》(A great divide': Inside the battle to stop same-sex marriage in Taiwan)為題指出,這場公投令人非常困惑,光是關於「同性婚姻能否包含在民法內」一個議題就用了3個公投案來詢問民眾,而「是否實施性別平等教育」則有2個公投提案,開票後可能會出現相互矛盾的結果,導致立法院必須為兩種相反的結果立法。

去年5月,台灣司法院大法官宣告第748號解釋,指出《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之規定是違憲的,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加以平等保護,若逾期未完成,同性婚姻可直接援用現行《民法》規定,然而大法官並未指明應另立專法或修改《民法》保障同婚權益。

CNN指出,台灣保守派團體推動的「愛家公投」若通過,可能導致「蔡英文政府陷入憲法危機」。無論是挺同婚公投或反同婚公投,如果要通過,必須拿到470萬張以上的同意票。根據台灣民意基金會13日公布的民調,高達77%民眾基本上反對修改民法。

關於蔡政府能否執行明顯與大法官釋字相違背的公投結果,法律專家的看法非常分歧,CNN引述不具名民進黨立委的說法指出,通過的公投案一定會在下次立法院會期內制定,一名法律專家則表示「端看立委」決定如何處理公投結果。

為保支持度,蔡英文犧牲同婚議題

《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23日以《台灣本應是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之處,但是事情已變得複雜》(Taiwan was supposed to be the first place in Asia to legalize gay marriage. Then things got complicated.)為題報導,關於同婚修法的提案都是由民間先提出,而非政府,這點值得注意。《華郵》指出,許多婚姻平權倡議者認為,問題有很大部分出在於蔡政府和執政黨,受到中國外交施壓、經濟問題影響,民進黨的支持率下滑,導致蔡英文總統猶豫是否推行存在巨大分歧的同婚議題。

蔡總統今年6月告訴《法新社》(AFP),「同性婚姻也反映出世代差距」,政府「將會致力化解針對這項議題的社會分歧,以提出全面性法案」。《華郵》認為,曾表態挺同的蔡英文在今年投票之前表現中立態度,是為了安撫挺同的年輕選民以及反同的年長選民。

「不論結果如何,傷害已經造成了。」

CNN報導指出,台灣擁有全亞洲最活躍的同志社群,許多台灣人也對於友善LGBT的進步價值觀感到自豪,但是越接近選戰,出現越多針對同志族群的不實謠言。反同婚團體謬稱同婚合法化將讓台灣原本就低迷的生育率下降,還會讓外國的許多愛滋病患來台灣使用健保,導致很多人在國家達成重要里程碑之前產生了價值觀混淆。

保守派團體呼籲制定專法來限縮同性伴侶權利的傳單、廣告隨處可見,CNN更引述報導指出,「下一代幸福聯盟」募得超過324萬美元(約新台幣1億元)經費。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告訴CNN:「我們正在學習如何與不同觀念的人們討論政治議題,這不只關於同婚,也關於我們的民主,所有觀點都應受保護。」CNN試圖聯繫台灣反同婚團體詢問說法,但沒有收到對方任何回覆。

關於同性婚姻兩造不同的公投主張,中選會主委陳英鈐已明確表示,不管最後(愛家)公投結果為何,相同性別者依大法官解釋,明年5月一定可以結婚。然而這場公投對台灣社會情感,以及同志族群的傷害恐怕難以抹滅。一對打算同婚合法後就結婚的台灣女同志伴侶林憶如(Lin Yiru,音譯)和陳怡伶(Chen Yiling,音譯)接受了CNN的採訪,林憶如說:「這項公投已經撕裂和破壞我們的社會,街上爆發了很多衝突。這不只是一項公投……不論結果如何,傷害已經造成了。」

台灣婚姻平權公投鼓舞了亞洲LGBT

不過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RW)駐香港資深研究員王松蓮(Maya Wang)則抱持著較為樂觀的看法,她認為儘管台灣同婚公投期間出現了許多問題,但台灣的案例仍然鼓舞著亞洲區域的LGBT團體。王松蓮告訴CNN:「台灣發生的事情振奮了這區域的LGBT支持者,包含來自中國本地和香港的人們。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可能性,能讓這些地區的政府感到壓力。」

【相關憲法條文】
1.          中華民國憲法 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2.          中華民國憲法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3.          中華民國憲法 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4.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0條第6項: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相關法規條文】
1.          釋字第 748 號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解釋文: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心得評論】
         雖然知道這次婚姻平權的公投很難過關,但在公投前夕看到這麼多聲援的聲音與訊息,總覺得婚姻平權的路上好像有了很多支持,好像有機會成功了。意料之外的是,原來這個社會的大人們大部分還是保守的。

               社會的變遷,我們的思想變得開放而且自由,不論是異性或同性之間的情感,都終究是整個社會的一部分,那些都是真真實實的感情。可是從以前,同志就會被排斥、被嘲笑,到現在還赤裸裸的攤開在陽光下,讓大家、讓那些說實在與他們毫不相關的人投下決定他們未來的一票。曾幾何時,一個民主的國家會需要用投票來決定人權,這場投票看起來變得很殘忍卻可笑。

                 家庭的價值到底是什麼?家庭是一種以婚姻、血緣、收養或同居等關係為基礎而形成的共同生活單位。由婚姻組成的家庭關係,經由生育孩童,產生出以血緣為連帶的家庭成員。除此之外,家庭也可以由收養而建立的親子關係組成。一個家庭的義務不是為了延續家族的生命,更重要的是因為對彼此的情感而選擇組成一個家庭來互相守護對方,扶持對方經歷生活。而這不限性別呀。

               投票過後,行政院會擬草案送交立法院,最後決定入民法或立專法的權力在立法院上。成功的路上本來就會充滿荊棘,年青人會長大,我們的思想會更進步也更獨立,婚姻平權的路還很長,可是會有更多人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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