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政一B 吳嬿妮(9)

姓名:吳嬿妮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41

【標題】丁守中提選舉無效 中選會:尊重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501041


【內文】
  中國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天說「尊重」,他強調,依照法律規定,下午4時前到投票所排隊的民眾仍可投票,以至於開票時間較晚。
台北市長選舉,開票逾10個小時才開出結果,台北市長柯文哲以58萬820票勝選連任,丁守中則以57萬7566票居次落選,兩人差距僅3254票。
丁守中質疑台北市一邊開票、一邊投票,過程中存在重大違法和太多疑點,決定提選舉無效訴訟並提出驗票要求。
陳朝建今天受訪指出,法律明白規定,下午4時前到投票所排隊的選舉人及投票權人仍可投票,以至於開票時間也較晚,「我們會深切檢討」;他並說,選罷法第57條規定「投票所於投票完畢後,即改為開票所」。
至於為什麼台北市開票會超過10個小時才開出結果;陳朝建說,昨天下午4時,台北市還在排隊等投票的民眾比較多、所數比較多,所以開票比較晚;他說,中選會尊重丁守中提起選舉無效的決定。
被問到全國有多少個投開票所是超過下午4時,還有民眾在等待投票;陳朝建說,中選會有匯整細部資料,但他目前手邊沒有這個資料。
對於公投綁大選已經成為未來慣例,未來開票冗長問題如何解決;陳朝建說,有些需要深切檢討的部份,隨後再來做處理。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五條:國民大會依本憲法之規定,代表全國國民行使政權。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
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本憲法所規定各種選舉之候選人,一律公開競選。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百三十一條:選舉應嚴禁威脅利誘。選舉訴訟,由法院審判之。
中華民國憲法地一百三十六條: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心得感想】
 其實過去皆是邊投邊開票,不過本次投票因鳥籠公投修法,大大降低成案門檻,導致一下就過了十個公投綁在九合一選舉,提起的人也知道若公投獨自成案投票沒綁在選舉根本不會有人特地去投,當然也不會過,台灣的投票率一直都偏低。
 這次台北市市長的選舉開票開到凌晨3點,惹人爭議,台北市也不是人最多的地方或幅員最廣,為何開票時間比其他縣市晚這麼久?而邊開票邊投票會造成的問題也包含未投票的民眾能即時看到開票數字,因而影響原本的選擇,從原本「想投的」變成「比較有機會的」而產生棄保效應,不只影響到候選人的權益也影響到投票權人的權益。由於過去未曾發生投票和公投同時投的情況,因此未事先加派人力或提出對策,導致投票時間大幅延長,也有很多人因排隊排太久後續還有行程而放棄投票。

 此次丁守中提出選舉無效也情有可原,票數僅差三千多票,且開票程序有問題,要求重新驗票也合理。但他提到是棄保效應造成的,柯文哲無黨派可多數認為是親綠,因此民進黨派出姚文智參選無疑是在搶柯文哲的票,也在搜刮深綠的票,因此就算有棄保效應也是讓他得利而非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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