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政一B 江薇如(13)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4
姓名:江薇如
【標題】巴黎查理周刊12死血案 涉嫌策劃者被捕
【資料來源】https://udn.com/news/story/6809/3551293?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內容】
法國當局21日證實,一名涉嫌策劃2015年巴黎「查理周刊」血案的激進份子、36歲法國公民謝里夫(Peter Cherif),又名漢薩(Abu Hamza),16日在東非國家吉布地被捕,將引渡回法國。

法國國防部長芙洛朗斯‧帕利說:「這是非常好的消息,因為這個恐怖分子在策劃查理周刊攻擊案上扮演重要角色。」

2015年1月7日,法國時間上午約11點半,古艾希兄弟兩人蒙面闖入巴黎查理周刊總社開槍掃射,包括周刊社長、總編輯、美術主任、漫畫家與附近一名員警在內的12人喪生,另有20人受傷。

槍手開槍時,以阿拉伯語高喊「真主至大」、「我們已為先知報仇」,隨後劫車逃逸。法國當局迅速公布嫌犯古艾希兄弟的照片,且全力追捕,總統歐蘭德還宣布全國各地提高戒備,巴黎市更是風聲鶴唳,警戒層級調到最高。

1月8日,兩嫌搶了一個加油站,警方在巴黎東北方森林區大舉追捕,任何洞窟都不放過,附近村莊挨家挨戶搜索,卻無功而返。因為凶嫌在逃,隨時可能再犯案,民眾寢食難安。

1月9日,巴黎出現兩起人質事件,全市人心惶惶。古艾希兄弟躲進巴黎市外一處印刷廠,挾持人質與警方對峙;古艾希兄弟的朋友庫利巴里在巴黎一個超市挾持人質,要求釋放古艾希兄弟。近傍晚時,警方在兩個人質現場攻堅,擊斃三名嫌犯,整個查理周刊事件才戲劇性落幕。

【相關憲法條文】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3 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
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
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
予以保障。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
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
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

文化多樣性共同宣言:
第1 條 文化多樣性:人類的共同遺產
文化在不同的時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種不同的表現形式。這種多樣性的具
體表現是構成人類的各群體和各社會的特性所具有的獨特性和多樣化。文化多樣性是交流、革新和創作的源泉,對人類來講就象生物多樣性對維持生物平衡那樣必不可少。從這個意義上講,文化多樣性是人類的共同遺產,應當從當代人和子孫後代的利益考慮予以承認和肯定。
第 2 條 從文化多樣性到文化多元化
 在日益走向多樣化的當今社會中,必須確保屬於多元的、不同的和發展的文
化特性的個人和群體的和睦關係和共處。主張所有公民的融入和參與的政策是增強社會凝聚力、民間社會活力及維護和平的可靠保障。因此,這種文化多元化是與文化多樣性這一客觀現實相應的一套政策。文化多元化與民主制度密不可分,它有利於文化交流和能夠充實公眾生活的創作能力的發揮。
第 3 條 文化多樣性是發展的因素
 文化多樣性增加了每個人的選擇機會;它是發展的源泉之一,它不僅是促進
經濟增長的因素,而且還是享有令人滿意的智力、情感、道德精神生活的段。
文化多樣性與人權
第 4 條 人權是文化多樣性的保障
 捍衛文化多樣性是倫理方面的迫切需要,與尊重人的尊嚴是密不可分的。它
要求人們必須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特別是尊重少數人群體和土著人民的各種權利。任何人不得以文化多樣性為由,損害受國際法保護的人權或限制其圍。
第 5 條 文化權利是文化多樣性的有利條件
文化權利是人權的一個組成部分,它們是一致的、不可分割的和相互依存
的。富有創造力的多樣性的發展,要求充分地實現《世界人權宣言》第 27 條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 13 條和第 15 條所規定的文化權利。因此,每個人都應當能夠用其選擇的語言,特別是用自己的母語來表達自己的思想,進行創作和傳播自己的作品;每個人都有權接受充分尊重其文化特性的優質教育和培訓;每個人都應當能夠參加其選擇的文化重大計畫生活和從事自己所特有的文化活動,但必須在尊重人權和基本自由的範圍內。
第 6 條 促進面向所有人的文化多樣性
在保障思想通過文字和圖像的自由交流的同時,務必使所有的文化都能表現
自己和宣傳自己。言論自由,傳媒的多元化,語言多元化,平等享有各種藝術表現形式,科學和技術知識--包括數碼知識--以及所有文化都有利用表達和傳播手段的機會等,均是文化多樣性的可靠保證。

【心得】
查理週刊總部槍擊案發生於2015年1月7日。此槍擊案是由兩名穿著聖戰士之服裝的伊斯蘭激進份子恐怖襲擊常使用政治漫畫或其他種方式嘲諷伊斯蘭教的查理周刊內部工作人員,甚至造成兩名員警遇難,法國的法蘭西島及皮卡第也因此進入最高警備狀態。

台灣及世界上諸多國家皆強調保障各族群之間的文化多元性,尤其在《文化多樣性共同宣言》更是明確訂出許多像希望各國共同遵守之項目。上述查理周刊總部槍擊事件發生主因為處版社本身對穆斯林產生許多歧視嘲諷等不公平言論,甚至大量發行,造成伊斯蘭激進份子的反抗。在此,衍生出一個問題點,言論自由的界線到底為何?是否可以與查理周刊般的嘲諷其他族群而不受該國家禁止及人民的反感?
我們常說對待其他非大宗之族群或文化須採取尊重包容的態度,我國法律皆有明文保障諸如此類的問題,但文化多元主義如何運用到國家定位對立的情況呢?多元文化主義有足夠的能力落時真實的社會正義嗎?在種族主義的國家中,我認為多元文化主義所產生出的社會正義僅為對過去歷史的追訴及使受壓迫之族群稍微平息憤怒的方法而已,對未來並無太大用處。
總結,對言論自由應採取明確的限制,至於對於文化多元之保障,是需要靠全國人民心態改變,若不變,訂個法來保護其他文化只是形式而已,實質上並無相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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