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 星期二

社二A 劉恩圻 (12) 補


姓名:劉恩圻
班級:社二A
學號:06116102

【標題】丁守中提選舉無效 費用擬請求國賠追究選務委員責任
【內文】2018-12-11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選舉驗票預計今天結束,丁守中今天下午至台北市選委會受訪表示,已在中午委託律師提出第7屆台北市長選舉無效訴訟,並強調舉證不困難,因為發現光是非法領票,就遠超過勝負差額,事證相當明確。
丁守中受訪時先重申今天中午發的聲明,強調中央選委會和台北市選委會所有委員明顯「應作為而不作為」,侵害候選人及選民權利,將慎重考慮向中選會及台北市選委會所有委員追究法律及賠償責任,並且要求他們對辦理選務費、驗票費負責賠償與公開道歉。
丁守中說,選務亂象暴露「公投綁大選」欠缺明確法律規範,導致「公投亂大選」情況,為避免選務機關操縱選務影響選情,立法院應明確修法給予規範,朝野立委應共同推動修法。
媒體詢問是否擔心舉證會有困難?丁守中說,不會有太大的困難,經過律師的討論,發現光是非法領票,遠超過勝負差額,事證相當明確。
至於提國賠要如何舉證是受害者?丁守中說:「大家很明顯可知道我受害,這場選舉差距小,且選務有重大缺失,我們的律師會在法律上明確主張。」
先前國民黨主席吳敦義曾提過會給予協助,丁守中說,黨中央有支援律師來驗票,這方面非常感謝,另外,提選舉無效尚未和黨中央溝通,但沒聽說黨中央有意見。
針對未來在財務是否還能負擔,丁守中說,就算把選舉補貼的經費賠進去,也要爭取選舉的公道,希望台灣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不會再出現選舉不公情形,這不是丁守中個人的輸贏,而是中華民國法治規範、民主的價值。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相關法律條文】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國家賠償法

心得評論:
此次選舉出現許多亂象,不僅台北市出現所謂的邊投票邊開票」,促使丁守中欲提起選舉無效之訴。中南部也聽說了許多違法選舉的情形,嚴重破壞了民主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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