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 星期日

政一B 范承峰(13)

姓名:范承峰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20

【標題】江宜樺台大演講遭包圍抗議 黃暐瀚: 學生應向校方抗議
【出處】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1219/1334661.htm
【發稿時間】2018年12月19日 11:56
【內文】
前行政院長江宜樺18日以「政治哲學可以改變世界嗎?」為題,赴台大社科學院發表演講,途中遭群眾包圍大喊「院長下台、警察打人」,只能提前結束演講離場。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表示,不滿演講者的學生們,應向校方抗議,或找同學串連,看能否取消,而不是用包圍突擊的方式。

黃暐瀚18日深夜在臉書表示,台大政治學系學會邀請前台大政治系教授回校演講,但問題出在,演講者是江宜樺,2014年太陽花學運,立法院與行政院都被攻陷,323那晚學生從立法院轉進行政院,爬牆闖入,亂成一團。

黃暐瀚指出,學生不滿時任的行政院長江宜樺「下令警察驅離」,所以趁江宜樺到台大演講上前圍堵,要中斷演講,要江宜樺滾出台大校園。

黃暐瀚認為,意見的表述屬個人自由,這群抗議學生有「討厭江宜樺的自由」,但這場演講出自台大政治系學會的邀請,場地是校方同意出借,不滿演講者的學生們,應向校方抗議,或找同學串連,看能否取消演講,怎會是拿著大聲公、推門進場、站上講桌,用吼叫的方式,表示抗議?

黃暐瀚表示,當台大政治系學會發起這場演講時,只安排可容納50人的教師休息室當演講廳,但隨即報名人數,突破300,於是轉向社科院,租借更大的和碩講台,18日晚間7點演講正式開始,前半小時一切順利,場內約300名學生都靜靜坐著。

黃暐瀚指出,豈料演講進行半小時後,突然大批抗議學生,衝進講堂,拿大聲公中斷一切,包圍過程中,有學生拿麥克風給江宜樺,被抗議者阻止,隨後江宜樺轉身拿黃色粉筆,在黑板上寫「請理性」3字,也被學生擦掉,連最後江宜樺決定離場,學生仍繼續推擠,動手阻止電梯關閉。

黃暐瀚質問,這樣到底是要江宜樺「滾出台大」?還是不要江宜樺「滾出台大」?江宜樺能否來台大?可否演講?是不是只有這群抗議者說了算?其他坐在講堂的300位學生,算不算台大人?能不能也表達意見?

黃暐瀚表示,喧鬧過後,政治系的學生們沒有馬上離開,講堂內外一片狼藉,學生們接力開始清洗牆壁上的海報,以及抗議過的痕跡,「這一夜,台大人,有人沉穩,有人脫序,各自悄悄地,留下了印記。」

不願具名的台大政治系三年級學生向《ETtoday新聞雲》記者透露,早在台大政治系學會學術部公布江宜樺要回校演講時就已引起很多爭議,甚至擺明今天要到場抗議,因此對這件事發生一點都不意外。

【相關憲法條文】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4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相關法律條文】 

《大學法》§1第二項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釋字第509號 (有關中華民國憲法§11言論自由的部分)。

釋字第644號(有關中華民國憲法§11言論自由的部分)。

【心得評論】

對於這次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受邀回母校台大演講所爆發的衝突事件,可以追溯到2014年3月23日的太陽花學運學生佔領行政院之事,並且以「憲法第11條」的角度來看待此次所發生的事件。記得當年的太陽花學運,我才國中二年級,對於當時社會上所營造出的抗議風氣,也令我在當時那樣的一個年紀就為此心之所向,雖然沒有像事件的主要群體(大學生、社會人士等)拼命的上街頭,呼喊口號,但自己仍然是在電視新聞,甚至網路媒體上默默關注。

時任的行政院長江宜樺對於規模性的學生佔領行政院之衝突,下令警察驅逐,也就是賦予警察權力,維持社會秩序。而我們可以看到,當時的警察以警棍、警盾、水柱等破壞力強的工具來對抗人民,將那些不願撤離的學生、民眾強制驅除,之後,江宜樺便背負著「警察打人、殺人院長」的惡名,而事件發生後,當時所參與的學生步入司法程序,至今仍在法庭纏鬥。而這群學生在等的,不僅是司法的正義,更是江宜樺的一個道歉。這群學生對於當時江宜樺下令警察向民眾以「拍肩」的方式進行勸導、驅離表達不滿,也不相信,如果真的只有叫警察拍肩而已,那為什麼還會爆發流血衝突,多位民眾受傷送醫。累積了多年所等不到的真相及道歉的壓力,就在江宜樺回台大演講時一觸即發。

我們可以從「憲法第十一條」及「釋字第五百零九號、六百四十四號等」去看待這次台大學生包圍江宜樺的事件,江宜樺受台大政治系系學會學術部的邀請,以系友身分回母校給學弟妹們勉勵,以「政治哲學可以改變世界嗎?」為講座題目,卻是在講座預定時間後二十五分鐘左右,突然遭一群學生進入現場,高喊口號,並控制現場燈光、投影,播放當年太陽花學運的相關影片,要求江宜樺道歉,而在這一片衝突之下,讓原本的講座被迫暫停。這些學生當然有他們抗議(言論表達)的自由,但是江宜樺也有他的學術表達自由,同樣是在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的框架之下,卻是讓社會以哪邊人數多,伸援就往哪邊倒的情況。

學生可以抗議,但不應該中斷江宜樺的演講,也不應該破壞其他想要聽講座的學生的自由。當然,「抗議並非溫柔之事」,若是太冷靜,也可能無法達到訴求的目標,但學生是不是可以選擇換個方法,換個時間,換個地點,而不是選在講座進行中,自動忽略了另一個群體(想聽講座的學生)的權益。

而時任太陽花學運的領導人,現任立法委員的黃國昌,對於事件的看法是認為這群學生非常有勇氣並挑戰權威的精神態度表達讚賞,因為學生們要的只是一個公平正義、一個交代,他所屬的時代力量黨團在立法院要求針對三二三、三二四流血暴力衝突事件成立真相調查小組,也要求監察院徹底調查,而四年過去,卻仍是沒有給社會大眾一個說明。而前總統馬英九再度被問到當年江宜樺驅逐抗議學生之事,他仍然認為當年的太陽花學運是害了國家發展,而且如果當年江宜樺不下令驅趕,他也會下令驅趕,並對於學生的包圍抗議表達譴責。

以上的所提的兩人說詞,可以代表這四年前的太陽花學運,以及這次江宜樺遭包圍抗議之事的主要兩派說法,也因此讓太陽花學運在台灣民主發展的歷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大學,是個追求知識的場域,一個溝通、交流的平台,在中華民國憲法的保障下,人人有發表意見的自由,但最重要的是,要能夠互相尊重,並保持理性,才能夠顧及所有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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