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黃于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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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國家級警報「豬瘟疫情」手機狂震 網友罵翻:以為地震!
高靜瑤 TVBS新聞網2018年12月12日 上午5:29
【內文】
今天(12)中午發出國家級警報「動植物疫災」,內容為「防範非洲豬瘟,請勿網購肉品寄送臺灣,違者可處7年徒刑。自國外返國勿攜帶肉製品入境,違者可罰100萬元」,最後還附上農委會防檢局電話。但以國家級警報通知此訊息,卻引發眾多網友反彈,第一時間以為發生地震,沒想到點開手機是「豬瘟疫情宣導」,讓網友留言痛罵「發這個根本智障」、「地震的沒收到,豬瘟倒是收到了」。
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延燒,根據農委會防檢局統計,自今年9月起從旅客攔截多達319件違規肉製品,其中有113件來自大陸,攔截比率最高,其次則是越南。今天(12)再度公布查獲袋有非洲豬瘟病毒基因的肉製品,一個是台人從重慶帶來的臘腸,另一位則是陸籍旅客從哈爾濱帶來的紅腸,已各開罰1萬5000元,目前中國大陸已有20省市區出現非洲豬瘟案例,也讓農委會繃緊神經
為了有效宣導非洲豬瘟疫情,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今天中午將對全國民眾發布防疫簡訊,先為可能影響民眾而致歉,但他強調,這是為了加強上中游食品鏈的防疫,希望社會大眾能夠體諒。只不過警報簡訊還是惹出不少民怨,多數網友在臉書上抱怨,「以為地震來了」、「被手機豬叫聲嚇到」,還有人準備搶歌手林俊傑演唱會的票,卻被警報簡訊干擾,但也有網友認為,就是一般人對於非洲豬瘟無感,所以才需要警報提醒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從這則新聞可以看出民眾對豬瘟將帶給台灣經濟多大的災害完全無感,甚至認為搶演唱會的票比較重要。根據憲法第 15 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政府有義務保障人民的健康安全,也有義務保障國內養豬戶的財產權不受侵犯,如果豬瘟在台蔓延將重創台灣農業,當年的口蹄疫災情還歷歷在目。
近40天內,有民眾帶豬肉製品入關或淘寶買東西附贈肉製品的消息頻傳。發簡訊警報是希望讓民眾更加警惕,並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勿以身試法。根據憲法第 23 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在此種緊急危難的時刻,政府發警報提醒,即使有擾民之虞也是合理正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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