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政一B 張宇安(12)

姓名:張宇安
班級:政一B
學號:07114252

標題:
減低防疫漏洞 桃機單日銷毀飛機上遺留垃圾逾10噸

來源:
Yahoo奇摩新聞 2018/12/16

內文:
阻絕境外疫情侵入台灣,這一關很重要!位於桃園國際機場的4號焚化爐,每天負責銷毀從飛機上所遺留的垃圾達10公噸以上,有效減低防疫漏洞。

受到非洲豬瘟疫情影響,國境各單位提高防疫層級。根據桃園國際機場公司統計,桃園機場單日旅客疏運量約為11萬多人次,而入出境的班機多達600多架次,面對各國旅客出入往返、頻繁飛機起落,如何在國境阻絕病毒,變得相當重要。但在旅客防疫之際,旅客遺留在飛機上的食品、物品也是防疫重要的一 環,如果處理不當,流入台灣,會成為防疫漏洞。桃園機場公司維護處長孫宏彬受訪表示,桃園機場4號焚化爐目前處理包括機場航廈、免稅店、餐飲業、不同國籍的航空器所留下的垃圾,一天的垃圾量約為30公噸,而航空器所產生的垃圾量則為10到15公噸。

孫宏彬說,4號焚化爐的最大的垃圾處理量為60公噸,以前停一天燒一天,但因為現在的航班大幅度增加,現在需要每天燒一次垃圾。他並指出,在航空器上所產生的垃圾,都會在機場的焚化爐處理銷毀,不會流入境內,因此「航空器垃圾造成疫情漏洞的機率比較低」。

位於桃園機場園區內的4號焚化爐,處理包括不同國籍航班在飛抵桃園機場時所遺留垃圾,當垃圾送到焚化爐時,也都會經過特殊處理。這座室內的焚化爐內堆積成「垃圾山」,都是從飛機上所產出。

負責處理垃圾的工程人員說,因為班機往返相當頻繁,許多他國的航空公司飛抵台灣後,會在停留2到4小時內,又再度起飛離境,因此在很短的時間內,不可能對垃圾進行分類,不少航空公司直接採取統一回收銷毀的方式,也使得焚化爐的任務艱鉅。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 15 條 :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 23 條 :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41 條:
違反第三十三條規定,擅自輸入禁止輸入之檢疫物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禁止輸入之檢疫物,不問屬於何人所有,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得於第
一審法院宣告沒收前逕予沒入。

心得評論:
這次的豬瘟事件影響甚鉅,感染範圍可大可小。全體人民應該正視這個問題,不要攜入任何境外傳染病肉品,將傷害降到最低。政府即時做出反應,提高處罰額度,為此設計出一套良好的機制,防止疫情擴大,做到該有的責任,民眾也應確實的配合。隨著全球化的發展這種境外傳染病發生機率可能日益增多,政府也好人民也好,對這種負面問題的危機意識也應該提高,隨時做好處理問題的因應,將每次發生事情時的損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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